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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常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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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敬王朱常𣵧(?—1576年),是荆恭王朱翊钜嫡第二子,明朝第七代荆王。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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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常𣵧在隆庆三年(1569年)四月受封泰宁王,后因兄长世子朱常泠被革为庶人,所以他于万历三年(1575年)袭封荆王。他在位一年,在万历四年(1576年)过世,谥号,无子,三年后其弟安城王朱常泴就嗣位。

朱常𣵧逝世后安葬于王坟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得到发掘[1],1982年,其墓地成为蕲春县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7年,该陵墓一度遭到盗窃。[2]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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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湖北省蕲春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编纂. 《蕲春县志》. 中国湖北省: 湖北科学出版社. 1997年: 718. ISBN 9787535217844. 
  2. ^ CCTV. 公安部挂牌督办蕲春荆敬王墓被盗案告破. 楚天都市报. 2007-12-03 [2023-02-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17). 

原因:明政府封之
明泰宁国国王
1569年—1575年

原因:晋封荆王,封国废除
前任者:
父恭王朱翊钜
明荆国国王
1575年-1576年
继任者:
弟康王朱常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