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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常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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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宪王朱常㵂(1569年11月10日—1627年8月29日),是定王朱翊镬庶第一子,明朝第二次封第五代衡王。朱常㵂于万历八年(1580年)受封世子,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袭封衡王。他在位三十一年,在天启七年(1627年)过世,谥号,长子世子朱由檡于同年管理府事,但次年(1628年)亦去世,五年后由其次子朱由棷嗣位。

衡宪王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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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常㵂墓位于山东临朐县石家河乡石家河村,1994年遭盗掘。随后临朐县文物局到现场调查并对墓葬进行清理。墓内随葬物品被洗劫几尽,但有关石刻却完好无损,计有墓门刻石一,上书“钦建玄宫”;墓志盖一,上书“大明定王第一子衡宪王圹志”;《圹志》一,《朱书》一。

圹志
  王讳常㵂,定王之子,母妃吴氏。王生于隆庆三年十月初二日,万历二十四年六月初六日册封为衡王。天启七年七月十九日以疾薨,享年五十有九。妃王氏薨。子五位:第一子未名封卒,第二子世子疾薨乏嗣,第三子改封世子,第四子封镇国将军,第五子报生未名封。女十一位,幼卒五位,第六女嘉祥县主,第七女卒,第八女钟祥县主,第九女济河县主,第十女太平县主,第十一女永寿县主。上闻讣,辍朝三日,遣官谕祭,谥曰宪。命有司治丧葬如制,及在京文武皆致祭焉。以崇祯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葬于香炉山。呜呼!王以帝室,懿享有大国,允为藩辅,富贵极隆,哀荣备至,可无憾矣。爰述其概,勒之幽圹,用垂不朽云。

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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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子:还未赐名,早卒
  • 第二子:朱由檡,封世子
  • 第三子:朱由棷,袭封衡王
  • 第四子:封镇国将军
  • 第五子:
  • 第六女:嘉祥县主
  • 第八女:钟祥县主
  • 第九女:济河县主
  • 第十女:太平县主
  • 第十一女:永寿县主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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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者:
父定王朱翊镬
明衡国国王
1596年-1627年
继任者:
朱由棷
继任:
子世子朱由檡
衡府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