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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宝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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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宝监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

掌宝玺、敕符、将军印信。[1]

与外廷尚宝司和女官系统的尚宝司共同负责管理宝玺、敕符、印信。《明史·职官三》:“凡用宝,外尚宝司以揭帖赴监请旨,至女官尚宝司领取,监视外司用讫,存号簿,缴进。”

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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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掌印,一员;
  • 佥书,无定员;
  • 掌司,无定员。

首都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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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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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文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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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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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彦田嘉禾

洪熙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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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满(右少监)[2]

宣德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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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统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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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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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细保(监丞)

天顺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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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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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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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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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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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庆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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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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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昌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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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启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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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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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都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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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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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熙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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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德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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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统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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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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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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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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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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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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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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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庆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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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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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昌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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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启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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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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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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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史 卷七十四 志第50 职官三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 ^ 朝鲜·《世宗实录》(卷28):“乙未,使臣往光禄寺卿权永均第赐祭。其文曰:‘皇帝遣尚宝监右少监金满,谕祭于光禄寺卿权永均之灵……’。”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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