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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式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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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式钊(?—?),字楚生,云南省永昌府保山县人,清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原籍云南,生于湖南。与朱庭珍赵藩陈荣昌并称“滇南四杰”。光绪二十年(1894年),参加光绪甲午科殿试,登进士三甲六名。同年五月,改翰林院庶吉士[1]光绪二十一年四月,散馆,授翰林院检讨[2]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刘鹗伙同程恩培和吴式钊二人成立豫丰公司。吴式钊以豫丰公司名义与福公司代理人罗沙第签订《河南矿务合同章程》。后来此事遭河南士绅反对,清廷革除了吴式钊的翰林院编修职,褫革回籍。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三月,好友沈荩谋刺慈禧太后,被吴式钊出卖,联合庆宽向慈禧太后告发,慈禧大怒,下令捕杀沈氏。日后吴式钊以功升为六部主事。[3]然卖友求荣之事,为士论所鄙,终生不得志。民国初年,吴某易名,担任龙济光的谘议,不久病故。[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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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大清德宗同天崇运大中至正经文纬武仁孝睿智端俭宽勤景皇帝实录》(卷三百四十):光绪二十年。甲。五月。丁丑朔。……○丙戌。引见新科进士。得旨、一甲三名张謇、尹铭绶、郑沅、业经授职外。吴筠孙、沈卫、李家驹、徐仁镜、朱启勋、吴庭芝、李翘芬、李组绅、饶芝祥、梁士诒、陆士奎、邹毅洪、刘廷琛、夏启瑜、汪一元、袁桐、于普源、冯恩昆、储英翰、李灼华、张其淦、王廷釭、关冕钧、林钺、姚舒密、景禐、黄秉湘、陈昭常、裴汝钦、郭育才、翁成琪、胡矩贤、江衡、沙元炳、张启藩、达寿、张琨、范溶、张琴、吴敬修、熊希龄、陈君耀、黎承礼、朱锡恩、王英冕、周绍昌、齐忠甲、张怀信、王会厘、谭文鸿、程友琦、王照、沉云沛、林炳章、洪锦标、蔡琛、夏树立、萧立炎、李清琦、叶大可、毓隆、孙鸣皋、陈德铭、余晋芳、谭绍裘、叶大年、梁文灿、沈鹏、吴式钊、张祥龄、桂坫、孙同康、尹春元、张林焱、王瑚、江春霖、俱著改为翰林院庶吉士。
  2. ^ 《大清德宗同天崇运大中至正经文纬武仁孝睿智端俭宽勤景皇帝实录》(卷三百六十六):光绪二十一年。乙未。四月。丁巳。……电寄引见甲午科散馆人员。得旨……三甲庶吉士桂坫、江春霖、吴式钊、张林焱、俱著授为检讨。
  3. ^ 《清实录光绪朝实录》载:“已革翰林院检讨吴式钊、著以六部主事用。”
  4. ^ 黄濬《花随人圣庵摭忆》载:“渔溪时入报业,告密陷之者,为滇人吴某,渔溪之挚友也。原翰林院侍讲,因案褫革,卖友之后,西后为之开复原官,而士论薄之,终不得志。及民国七、八年间,龙济光居北方时,吴某易名,为龙之谘议。未几病故。友人言,吴临终时,忽欠伸拔,若与人格拒状。乃大呼曰:沈渔溪来寻某甲,我非某甲,乃某乙。盖自称新名,冀以晦其旧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