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维基的习惯,政府和政治制度应归入香港政治一条。202.64.84.251 05:54 2005年5月19日 (UTC)
香港政府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部门的总称政府,可以指:
已修订为:
香港政府是香港行政部门的总称,可以指:
-傑
雁過留聲 2007年12月12日 (三) 11:57 (UTC)[回复]
- 香港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一脉相承,沿用绝大部分制度,而且香港立法会/香港立法局、香港行政会议/香港行政局也可以使用同一条目,这里没理由不可以。—水水 (留言) 2008年1月28日 (一) 04:0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