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就是凶手
M | |
---|---|
基本资料 | |
导演 | 弗里茨·朗 |
监制 | Seymour Nebenzal |
编剧 | 弗里茨·朗 蒂娅·冯·哈伯 Paul Falkenberg Adolf Jansen Karl Vash |
原著 | 《A newspaper article》 by Egon Jacobson |
主演 | 彼得·罗 Otto Wernicke Gustaf Gründgens |
配乐 | 爱德华·格里格 |
摄影 | Fritz Arno Wagner |
剪辑 | Paul Falkenberg |
制片商 | Nero-Film A.G. |
片长 | 111 分钟[1] |
产地 | 魏玛共和国 |
语言 | 德语 |
上映及发行 | |
上映日期 |
|
发行商 | Vereinigte Star-Film GmbH(德国) 派拉蒙电影公司(美国) 20世纪福克斯 (英国) |
《M就是凶手》(德语:M)是一部1931年的德国剧情惊悚电影,由弗里茨·朗执导,彼得·罗主演。该片由朗和他的妻子蒂娅·冯·哈伯编剧,是朗的第一部有声电影。在此之前,他已经导演了数十部电影[2]。
全剧没有血腥的镜头或台词,但以剧情推演表现出了连环杀人、黑帮活动、非刑逼供、群众私刑、变态心理等情节,并嘲讽了道貌岸然的司法系统。
朗曾于访问中自言:“有人问我为什么不拍英文版的M。我想借由M来诉说的事都说完了。我现在想说些别的。”
剧情概要
[编辑]一群小孩玩耍中吟唱谋杀弃尸的儿歌。经过的洗衣妇厌恶其词而制止他们,但她一离开,同样的儿歌又唱起来了。洗衣妇将洗好的衣物交给公寓中的主妇。适值放学时间,主妇的小女儿拍著球回家,停在一堵墙前。墙上贴有悬赏连环杀人犯的布告。一名男子口哨吹着《在山魔王的宫殿里》趋近小女孩,影子恰好叠映于布告上。影子与小女孩友善交谈,得知她姓贝克蔓。贝克蔓妈妈在家中备好午餐等著小女儿回家,但小女孩被男子带着去买气球。妈妈等得心焦,始终不见人影,而小女孩的球在荒野中滚动,无人捡拾;买给她的气球飘到天上被电线缠住,复遭风吹走。
街上的报僮叫卖号外。连环杀手再次得手,而他写信给报社称自己不会停手。警方以指纹及笔迹鉴定等当时的先进科技剖绘出凶手,却无处缉凶。公众恐慌中相互猜疑,警方在政府高层强力施压下,动员所有人力,不眠不休,以弃尸地点为圆心往外作地毯式侦搜,却徒劳无功,一无所获。黑帮因地下经营场所遭警方扫荡而利益受损,复不齿连环杀手之所为,聚会决定发动道上力量自行逮人。为求能有足够的眼线且不引人注目,因而召集所有乞丐及身负残疾的各路小贩,划定格状责任区密切监控。所有带着小孩同行的成人,无分男女,无时无刻都被暗中跟监。同时,警方则乔装为税吏,挨户查访精神治疗机构出院者。在其中一户中所查到的证物皆符合警方所掌握线索,唯书桌不符。探长灵光一现:写信用不着在书桌上写。重新造访该处后于可写字的窗台上发现决定性证据,因而锁定真凶,于其家中守株待兔。
于警方坐守之时,屋主正于街上闲晃。偶于櫉窗倒影中见着喜欢的小女孩类型。几经挣扎,仍吹着《在山魔王的宫殿里》跟随小女孩而去。口哨声随着他接近而渐趋激烈。在最高潮时,小女孩却为其母亲接走。选定的目标得而复失的男子沮丧地至一旁的小酒馆饮酒。两杯烈酒下肚后,复振作精神,吹着《在山魔王的宫殿里》而去。
售卖气球的盲眼老者听闻口哨声,忆及贝克蔓被杀当日,带她来买气球的凶手同样吹着《在山魔王的宫殿里》。在召来一旁的小伙子确知吹口哨的男子身边带着一名小女孩后,急向小伙子说明经过以让他尾随而去。
小伙子追踪二人至一家糖果店外。男子买了糖果给小女孩后复出至店外,掏出随身小刀,却原来是为了削水果。小伙子以粉笔在掌心写个大大的M后,以男子在公共场合动刀为由往他身上胡乱拍打,并声言报警。如惊弓之鸟般的男子未曾留意其肩后已被印上M字(意即目标,Mark)。
黑帮接获通报后,下令动员人手,轮流跟监。由于人员不断轮换,被跟监的M一无所知,直至同行的小女孩发现了他肩后有M字,心生警愓的男子方才赫然发觉已遭不明人士包围。无路可逃的M情急之下遁入一幢办公楼之中,藏身顶楼杂物间内。在所有人下班离去后,警卫将楼内各处上锁,M因而也被锁在杂物间中。
黑帮得知M藏身处后,全体前往围捕。他们威逼门口警卫开门,复以严刑拷问大楼内详情,并藉以制伏另两名巡逻警卫,再四下破门搜掠M之所在。由于害怕误触地下金库警铃,改由楼地板打洞捶降入内查看。
被困于顶楼杂物间的M以随身小刀橇门,却橇断小刀,不得不拔出一根大钉子敲扁以作为工具。敲击声为门外黑帮所闻,诸人蜂涌而至,以钥匙开门后入内搜捕。遭制伏的警卫醒转后趁人不备按下警铃。帮众惶急间加紧搜掠,于杂物间隙中捕获M后,挟持至其秘密巢穴,却忙中有错,未一同撤出在地下室者,因而遭闻讯而来的警方逮捕。
被捕帮派份子守口如瓶,期盼以轻罪蒙混过关。由于黑帮在建筑内四处破门,却未掳掠财物,感觉事有蹊跷的警方找来邋遢的值班刑警协助。他惺惺作态,以莫测高深之姿套问口供。
M发觉被困于某处地下室中,群众组成“法庭”,亮出遭杀害小女孩之遗照以审问其罪行。M甚至获指派一名“辩护律师”,律师却自承帮助不大。M逃逸不得,狡赖不成,要求送交警方亦不获允。群情汹汹,但欲以私刑处置。M于巨大压力下精神崩溃。坦承其变态欲望如何无从抑制,反而控制其精神意志。“辩护律师”藉其供词声言其精神失常,在M昏厥后力主送交警方。“法庭”群众大表不满,聚集将施以私刑。警方于最后一刻破门而入。
最后一幕为法庭内景。庄严堂皇的庭长推事录事等人入座。旁听席上三名憔悴的妇女面对镜头。其中贝克蔓妈妈声言“刑罚不能让孩子们回来”“看好小孩”“全部都要”。
参考资料
[编辑]- ^ M (A). British Board of Film Classification. 24 May 1932 [30 July 20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年5月29日).
- ^ Now I Lay Me Down To Sleep: A Brief History of Child Murder in Cinema. [2014-05-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29).
- ^ Reader Archive-Extract: 1997/970808/M[永久失效链接]
- ^ Kauffman, Stanley. The Mark of M. The Criterion Collection. [27 April 20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