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春伟(1974年11月—),江苏徐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998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邳州市副市长,邳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丰县县委常委、副县长,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党组书记,丰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党组书记。2022年1月,丰县发生徐州八孩母亲事件,由于丰县县委和县政府处置不当,造成恶劣影响。江苏省省委对郑春伟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党内职务,并责令其辞去县长职务。[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