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悦军
石悦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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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中国吉林省柳河县 | 1971年3月5日
逝世 | 2006年12月20日 中国吉林省通化市 | (35岁)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刑事处罚 | 死刑 |
动机 | 仇杀 |
谋杀 | |
日期 | 2006年9月24日至29日 |
位置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吉林省通化市 柳河县、通化县 |
死者数量 | 12 |
伤者数量 | 5 |
武器 | 刀 |
石悦军(1971年3月5日—2006年12月20日),人称“吉林屠夫”,中华人民共和国连环杀手,于2006年9月24日至9月29日在吉林省柳河县和通化县致12死5伤,同年11月25日被判处死刑,12月20日被执行死刑。
生平
[编辑]石悦军1971年3月5日生于吉林省柳河县,家住通沟村,是一名杀猪的屠夫。[1]他的妻子说他是一个性格内向的人,不愿与他人交往,并且在与他人发生冲突后总是会耿耿于怀。
案发前两个月,他去通化看心理医生,心情改善很多,之后便和妻子去上海、苏州和杭州旅游。[2]
案发
[编辑]2006年9月24日上午,石悦军驾车到通化县二密镇,杀害了李振军(一说李振君)和曾经处罚过他的畜牧站副站长王玉良及其妻子和父母。王玉良的亲戚王玉宏(一说王玉红)赶来用铁锹与石悦军搏斗时,被他刺伤腹部。然后,石悦军驾车前往柳河县柳南乡,杀死了不进他猪肉卖的小卖店店主刘国华,刺伤了刘国华的妻子。他还杀死了邻居王刚,因为王刚嫌他给的工资低。然后,他前往三源浦镇,杀死了小卖店店主和屠宰场管理人员于洪勇(一说于宏勇)并刺伤其妻子后逃离。于洪勇也曾处罚过石悦军。
很快,警方便认定石悦军为犯罪嫌疑人,并在当地设卡拦截。通化警方悬赏10万元人民币。9月27日,石悦军来到通沟村向孙洪连及其妻子讨饭吃,将两人杀害后再次逃窜。9月28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悬赏5万元人民币。[3]共有2000名民警,以及武警官兵、民兵预备役人员和群众等12000人参与到追捕行动中。
9月29日上午,石悦军在柳河县吕家堡子村赵玉福家躲藏,被发现后又造成3死1伤。中午,石悦军在附近的玉米地中被捕。石悦军被押到长春,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4][5][6]
受害人
[编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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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
[编辑]- 王玉宏(一说王玉红)
- 曹德芹,刘国华之妻
- 王刚
- 谢红艳,于洪勇之妻
- 刘金平
审判
[编辑]2006年11月25日,石悦军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7][8][9]同年12月20日在通化被枪决。[10]
参考资料
[编辑]- ^ 公安部发A级通缉令缉拿连杀7人疑犯(图)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新浪网 (29 September 2006)
- ^ A级通缉犯石悦军妻子称其曾看心理医生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新浪网 (30 September 2006)
- ^ 公安部发A级通缉令缉拿连杀7人疑犯(图)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新浪网 (29 September 2006)
- ^ A级通缉犯石悦军妻子称其曾看心理医生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新浪网 (30 September 2006)
- ^ Police catch 'Jilin butcher'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国日报 (30 September 2006)
- ^ 连杀12人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石悦军被抓获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新浪网 (29 September 2006)
- ^ Death penalty for knife killer, The Scotsman (27 November 2006)
- ^ Killer sentenced to death in NE China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中国日报 (25 November 2006)
- ^ Court sentences butcher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台北时报 (27 November 2006)
- ^ Butcher who slew 12 in NE China executed, 人民日报 (21 December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