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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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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超(?—?),字悦祖高平郡金乡县人。

早年为南徐州西曹书佐,与别驾萧惠开不合,说“我与卿俱起一老姥,何足相夸?”[1]后来两人成为刎颈之交[2]。嗜酒,好谈咏,放诞任气,檀超读了江淹的诗文后,很景仰,特地请江淹到家中做客。自比晋代郗超,自称“高平有二超,觉我为优。”升迁为殿中郎,兼中书郎,零陵内史。后来担任国子博士兼左丞。齐高帝萧道成很欣赏他,建元二年,齐始设置史官,命檀超与江淹等编集国史,立十〈志〉,《律历》、《礼乐》、《天文》、《五行》、《郊祀》、《刑法》、《艺文》依《汉书》体例,日食改入《天文志》。约卒于齐高帝建元年间以后。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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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南齐书》卷五二有《檀超传》
  2. ^ 《齐春秋》曰:“檀超,字悦祖,高平金乡人也。少而负气。始为南徐州西曹书佐,与别驾萧惠开抗礼。惠开,自以地位居前,稍相凌驾。而啸傲不以地势推之,谓惠开曰:‘我与卿并有何等官阀?俱是国家征时外戚耳。何以一爵高人!’惠开欣然,更为刎颈之交。”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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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南齐书·卷52》,出自萧子显南齐书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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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史》卷七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