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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景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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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景逢案
位置中华民国福建省金门县
日期1994年11月3日
晚上7点至凌晨2点30分(UTC+8
目标杨景逢
类型不明
死亡1
受伤0
主谋不明
参与人数不明

杨景逢案或称杨景逢命案[1]是指在1994年11月4日一名国立金门高级农工职业学校高三学生杨景逢陈尸在学校露天地下室的一宗命案。是首次有学生陈尸在金门县学校校园内。是金门的悬案之一。

事发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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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就读国立金门高级农工职业学校机工科三年级的杨景逢,学业成绩不错且在校担任纠察队队员。在命案前一天与值周教官发生口角。

杨于案发当晚外出,隔日被发现陈尸于校园内。检警以“坠楼意外死亡”结案。但家属在探访案发现场及研究尸体特征后,认为杨的死因有可疑,并质疑校内四名教官有犯案嫌疑,检警调查无任何关联并拒绝继续侦办。

1994年11月3日下午,杨景逢在放学后骑着机车从安民骑至山外购买面包(有一说为杨景逢接到电话要去学校的电话),回来正准备骑着机车至学校被父亲杨国进阻止,于5点50分时骑着脚踏车至学校,家长等候7点的时候发现杨景逢未回家用餐便开始寻找,晚上十点十分在校门口找到杨景逢所骑乘的脚踏车并与教官讨论进去寻找,前三位教官都拒绝让家属寻找(锺耀全、陈志发、萧姓等三名教官),其中某教官手发抖说:“他没有来这边,明天你们就知道了。”(但在金门日报上写有跟家长去寻遍学校角落但未搜索地下室。)

1994年11月4日,上午6点30分一名学生发现杨景逢陈尸在露天地下室的地板上,赶紧通报工友,工友在与教官通报,值周教官在打电话至119并请警察到校,警方到场检查,死者身体已僵硬且发出尸斑,尸体正面朝上,夹克反穿,胸口握X形并紧握拳头,地板留下一摊血渍,并于实习大楼三楼发现死者眼镜,一边一半碎裂,一边镜片脱落。

1994年11月5日,案情无任何进展,警方也无查明死者伤口就认定死者是跳楼自杀。(后认定死者是“坠楼意外死亡”。)

1994年11月6日,家属声称可能因杨景逢担任纠察队队员与人结怨被殴打致死,从叔叔杨国生指出杨景逢身上提出,死者身上左小腿开放性骨折、左手肘有不小的伤口,显见被钢筋或铁条之类的东西所致,且死者的阴部睾丸一边脱落,下体全部都有瘀血,显见绝非跳楼自杀,如果死者自杀,停留在实习大楼三楼的眼镜是不会破裂,且断裂处两半相隔两米,杨国生曾于校园草皮找出一根钢筋,交给警方做化验是否有血迹。

1994年11月7日,法医方中民说明死者从高处坠楼致死,从验尸报告据载,死者肝脏破裂、右肝不规则裂伤、脊椎断裂腰椎位移、前胸部出血、肋骨断裂刺穿肺部引起肺气肿、后脑少部分硬膜下出血、肾外囊出血、左小腿开放性骨折、右手挫伤等,虽家属怀疑死者身上外伤是由铁条鞭打致死弃尸,法医避谈死者其他外伤,但仍注名“左脚有利器穿洞”,且表示与死者伤口并无铁器之类物品所致。

再者之后,抗议警方当时命案当时所拍的现场照片曝光,严重影响命案线索,杨生父母控警方擅自把死者尸体移开,破坏现场,且死者尸体冰存于太平间里警方未派人驻守。当日警方有找到两位女学生作证词,两位女学生在命案3日当时正在三楼电脑教室打电脑,在8点20分时两度听到哀嚎声,但因害怕未出来查看异状,且与杨生父母10点出来寻找死者的时间相同,但校方未让家属同意找人。

1994年11月10日,邀请刑事局干员侯友宜协助办案,并与死者家属联络与慰问,并将当时家属怀疑的李姓教官带回侦讯说明。其中一位刑警曾对家属说有当时伤口的现场照片,但是对另一位法医人员说无照片,并对当时的两位学生威胁有捏造证词嫌疑且说:“我在失踪当天有看到杨景逢在街上。”案发当时大楼顶楼中央伸缩白铁盖有军便鞋和女性休闲鞋鞋印、厕所门上的洞口和折断的拖把被杨生父亲提出,被刑警已与命案无关回答。杨景逢父亲发现案发的鞋印与案发当时在校内教官所穿的鞋子和性别特征相符,提出要求比对鞋印,警方拒绝。

1994年11月11日,警方排除财杀和情杀,死者家属一再提出要求比对鞋印,警方后以“无积极的证据证明有他杀的嫌疑”为由拒绝。之后侯友宜完成侦办于15日返回台湾。

1996年11月6日,检察官说明杨景逢是地方普通案件,不论有无破案,已于两年之后归档。

2014年11月4日,本案已达法律追溯期20年。

杨景逢之墓

后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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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3月9日,杨生的姑姑杨梨敏向财团法人人本文教基金会申诉。

1995年8月8日,在法务部部长马英九参访金门监狱的时候,死者家属杨国进和庄彩娥在马英九面前下跪,死者杨景逢已冰存九个月,仍无破案无法埋葬,马英九表示会深入案情并对疑点进行研究和检查。家属指死者是他杀所致,但从案发到现在并无任何有力证据证明死者是他杀而非意外。

1995年11月4日,杨景逢死亡的忌日在晚间7点30分于新市里篮球场举行,民进党立委候选人张天钦也到场致词说明会并要求警方加强办案进度。

1996年4月12日,被控告犯案的主任教官锺耀全因在下午一点时殴打学生郑溢鑫于4月18日被第三人告发。1998年10月30日,检方以渎职罪起诉,后判处教官锺耀全拘役30天、缓刑两年。

1997年1月9日,法医杨日松受被害家属委托赴金验尸,1997年1月30日验尸后认定杨景逢生前被人从高处推落,并非意外死亡。

杨日松在杨景逢命案现场勘查

1997年1月22日,杨景逢的姑姑杨梨敏开办记者会并指控此案是由四位教官犯案(锺姓、萧姓、陈姓、李姓等人),民进党立法委员林浊水并指出校方有刻意制造自杀假象误导侦办方向,检方刻意包庇犯罪事实。

1997年2月14日,经地检署侦查终结作不起诉处分,而被告的教官属军人的身份,转由金防部军法组审问。

1997年2月24日,因杨景逢命案未破案,杨景逢家属再度递诉状控告涉案的8人。

1997年12月16日,受到中华民国受害人人权服务协会的注意,赵惟汉表示将对杨景逢家属提供法律诉讼。

1998年1月8日,时任金门时报采访主任兼总编辑之记者卓呈叡,以标题:“少数‘不肖分子’假借清新形象,私下却趁机向死者家属‘诈财’,伪善一面原形毕露”、“杨姓宗亲关系,使此命案不了了之,而杨某也不闻不问”、“警方、民代、皆与杨某态度暧昧”;内文:“该人自告奋勇为某死者家属写诉讼状,事先言明分文不取,事后以各种名义向家属借贷约三、四十万”,等语暗示县议员候选人王文标向杨景逢命案之家属收钱写状但不做事,以此妨害名誉,遭判处拘役50日,此为杨景逢案之案外案。

1998年10月30日,命案已届满4年,中华民国重大刑案受害人人权服务协会跨海提出300万新台币悬赏金,希望由民众提供线索。

1999年3月18日,本案从金门地检署经历四任检察官后转至军事法庭,因重要证人未到场说明,而获得不起诉处分,杨景逢的父亲坚持递诉状直到案情水落石出为止。

1999年11月17日,县议员杨永立发飙控诉警方对杨景逢命案和保警曹义国命案提出办案质疑。

2003年5月30日,福建省政府主席颜忠诚金门县警察局,慰问“杀警夺枪”及“台银抢案”破案有功人员。此外,颜忠诚表示,杨景逢命案希望警方能再接再厉,乘胜追击,继续为金门的治安把关[1]

2009年6月12日,县议员李丽貌对杨景逢提出重新调查,因死者曾于梦中托梦给李丽貌。李丽貌要求警方重启此案,继续追踪侦破,给家属一个交代[2],但警方迟迟未动。至今仍为悬案。

2013年11月22日,县议员杨永立指出已经即将满20年的杨景逢命案为何快二十年了都没一个结果,并质疑当年的现场照片曝光,局长是否也要有担当;议员李诚智对于当年高职生杨景逢命案,是他杀或自杀都不清楚,并请问警察局局长蔡耀坤对案子的了解。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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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记者:郑大行. 顏主席慰問兩大刑案破案有功人員. 金门日报. 2003-05-31 [2022-1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20) (繁体中文). 
  2. ^ 《縣政總質詢》李麗貌﹕預算看不出效益希多加檢討. 金门县议会网站,资料来源:金门日报. 2009-06-12 [2022-1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20) (繁体中文).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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