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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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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那人不能编辑中文维基百科吗?

你和她和她的恋爱。条目中,有人对我编辑的内容提出删除。小弟冒昧问一句,与日本有关的条目,是否必须遵循日本方面维基的内容编辑呢?支那人是否是维基百科的善意词语呢?-傲娇的助手(冬菇蚝油捞面刚刚换了用户名)留言2013年8月19日 (一) 10:20 (UTC)

不用问也知道是反华分子的杰作,何必理会?——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8月19日 (一) 11:07 (UTC)
嘟嘟噜,苏州宇文化及啊,虽然我之前跟你在编辑上有些意见分歧,不过你这句话倒是挺中肯的。--~闭上你的眼睛~留言2013年8月19日 (一) 11:12 (UTC)
宇文化及?我可不是。——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8月19日 (一) 11:27 (UTC)

“支那”这个词不要拿出来,很多人看着就不爽。--CHEM.is.TRY 2013年8月19日 (一) 23:24 (UTC)

鬼子可以编辑日语维基百科吗?-Msuker留言2013年8月20日 (二) 07:16 (UTC)

楼主,您这是怎么了?-- ──★──  2013年8月21日 (三) 02:53 (UTC)

现在的情况是,编辑日本条目的有一部分是日本爱好者,有一部分是日本崇拜者,有一部分是日本迷信者。越极端的这一类编者,就越热心坚持自己的理念,甚至其理念会超越维基百科方针。你大概遇到了一个这样的人。—Snorri留言2013年8月21日 (三) 09:30 (UTC)
这种情形我也觉得很蛋疼。嘛,但愿2020年前后这种状况会有变化。--水树美月留言2013年8月29日 (四) 14:16 (UTC)
那一段内容的原作者是楼主,[2]于2013-07-28 22:53(UTC+8)发布,而楼主于2013-07-27 16:24(UTC)发布。--M940504留言2013年9月2日 (一) 16:12 (UTC)

请求中文翻译

Solnova太阳能电站条目,请求中文翻译。若有合适,可自行移动页面。--天天 (留言) 2013年9月3日 (二) 02:33 (UTC)

索尔诺瓦,还有这是西班牙语,请勿加入英语。——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3日 (二) 03:00 (UTC)

灯笼和灯籠

现在有灯笼条目,那么日本的ja:灯笼要怎么写?就写灯笼 (日本)如何?--浅蓝雪 2013年8月29日 (四) 12:15 (UTC)

日本灯笼也是灯笼,写在灯笼条目里面就行了。—Snorri留言2013年8月29日 (四) 12:56 (UTC)
目前灯笼条目的日文版本叫“提灯”,不太一样吧?好像日本的灯笼更像一种建筑物。--Y814756748--留言 2013年8月29日 (四) 12:59 (UTC)
灯笼有手提的,也有立式的。都可以写在灯笼条目里面。没必要以日文为基准。—Snorri留言2013年8月29日 (四) 13:36 (UTC)
不同的东西,不宜混为一谈。建议:石灯笼ja:灯笼灯笼ja:提灯。--Kolyma留言2013年8月29日 (四) 15:59 (UTC)
立式的灯笼也是灯笼,最早是中国的佛寺使用,后来经过朝鲜传到日本,在朝鲜和日本变得非常普及,在中国反而比较少见。不仅是石头的立式灯笼,还有青铜、黄铜、铁、漆木做的立式灯笼,还有柱式灯笼,悬挂式的灯笼,伞形的灯笼。看不出为什么要把这样的一种灯笼抽出来。—Snorri留言2013年8月29日 (四) 20:19 (UTC)
别的语言也有拆开啊,特别出名之后有足够内容应该可以另建条目吧,就像葡萄酒历史被拆成各个地区的葡萄酒历史一样。--浅蓝雪 2013年8月30日 (五) 00:39 (UTC)
现在的灯笼条目还很短小,等到内容足够丰富足够长了再来分拆不迟。—Snorri留言2013年8月30日 (五) 07:15 (UTC)
意见同Kolymaja:灯笼主要写的是园林中应用的石灯笼,可以对应至石灯笼。—Chiefwei - - - 2013年8月30日 (五) 08:07 (UTC)
(!)意见同上,并非非要对应日文原文,应翻译为中文内容且合适易懂就OK了。--脳内補完。◕‿◕。讨论 2013年8月31日 (六) 08:00 (UTC)
(!)意见:同上,不同的东西就可以分成新条目,可以在内文说明有不同的材质--Ws227留言2013年8月31日 (六) 15:40 (UTC)
(!)意见:同楼上们的意见。--光热维(留言)(绝望的脚下草) 2013年9月3日 (二) 11:08 (UTC)

条目名称的翻译

有些条目,特别是流行歌曲条目,例如苍い霹雳〜JOG edit〜。实在找不出好的中文译名,是否保持原样即可?--天天 (留言) 2013年8月27日 (二) 16:25 (UTC)

没有译名就用原名,等到哪一天出现了官方译名再进行更改。—Snorri留言2013年8月27日 (二) 17:39 (UTC)
不适合这样做吧,毕竟大部分中文维基用户是看不懂日文假名的。这首歌没有正式译名,但仍然有还算广为使用的常用译名“蓝色霹雳”。--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8月28日 (三) 02:48 (UTC)
五大唱片的数据库[3]、Sony Music数据库[4]Fferic留言2013年8月28日 (三) 17:36 (UTC)
采用意译或音译,苍い是要修饰后面名词,可以直接意译,若日语上寻求帮助可至WP:询问处。--张子房 (煮酒论英雄) 2013年9月3日 (二) 13:18 (UTC)

目前的条目评级有些混乱呀?

克里斯托弗·哥伦布作为改变人类文明进程的人物、粗体显示的基础条目,只是中重要度,与乔叟、莎士比亚并列为英国古典文学三杰的弥尔顿只是低重要度,而莫言在获得诺贝尔奖之后直接被评为高重要度,很多比他国际影响大得多的作家都只评为中级或低级。之前乔叟被我擅自改成“极高”,因为那是基础条目,可后来发现这种评级与实际影响不相称的状况太多?评级的事情是不是该缓一缓……-镜海水手留言2013年8月29日 (四) 07:00 (UTC)

哥伦布重要是因为对历史领域重要,所以应该在历史专题的重要度评级中较高;弥尔顿在重要主要是因为对英国文学/哲学领域重要,所以应该在英国/哲学专题的重要度评级中较高;莫言重要是因为对文学/中国相关领域重要,所以等等等。那个重要度是传记专题的评级模板,而比较哥伦布的传记和米尔顿的传记哪个对传记领域重要没有太大意义,英文维基的传记专题也没有重要度参数,所以其实应该建议把传记专题的重要度参数撤除。--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8月29日 (四) 15:08 (UTC)
我认为不同领域其实是可以比较的,因为领域之间并无鸿沟。所以时代杂志可以评一个影响20世纪100人,麦克·哈特可以评一个影响人类历史100人。比如哥伦布到底是政治人物、经济人物、探险人物还是军事人物?就算同样一个领域也可以细分成很多子领域,子领域又可以再往下分。细分只不过会使得评级更容易、更精确。哥伦布和弥尔顿比,大约前者重要,但莫言的话重要性哪能和弥尔顿比呢?根本都不在一个级别上。现在传记的重要度评得太乱,不只传记,就连一些很多人关注的娱乐主题,像游戏啊什么的,评级完全是随意标,英文版的好歹还有点参考价值。-镜海水手留言2013年8月30日 (五) 03:19 (UTC)
同一条目在不同领域重要度不同,这是非常正常的。但是也正如铁铁的火大了所言,传记领域的所谓重要度无从比较,应当撤去。
另外,游戏专题的评级不是随意标的,如果您有不同意见欢迎提出。—Chiefwei - - - 2013年8月30日 (五) 08:12 (UTC)
评级随意标对条目毫无影响,因为编辑评级不是在编辑条目,随便标就标吧!反正条目没有编辑战就好了,称不上是“随便”。--36.232.210.119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9:18 (UTC)

问:和其它许多词条一样,“波粒二象性”没有针对外行的科普内容。

--洒家郑留言2013年8月31日 (六) 00:32 (UTC)

波粒二象性(英语:Wave-particle duality)是微观粒子的基本属性之一。指微观粒子有时显示出波动性(这时粒子性不显著),有时又显示出粒子性(这时波动性不显著),在不同条件下分别表现为波动和粒子的性质。一切微观粒子都具有波粒二象性。在经典力学中,研究对象总是被明确区分为“纯”波动和“纯”粒子。前者的典型例子是光,后者则组成了我们常说的“物质”。公元1905年,爱因斯坦提出了光电效应的光量子解释,人们开始意识到光波同时具有波和粒子的双重性质。公元1924年,德布罗意提出“物质波”假说,认为“一切物质”和光一样都具有波粒二象性。根据这一假说,在“一切物质”的范围之内的电子也会具有干涉和衍射(绕射)等波动现象,这被后来的戴维森-革末实验所证实。

还要怎么科普?哪个正常接受教育的初中生会看不懂?-Msuker留言2013年8月31日 (六) 06:26 (UTC)

能不能指出何处(如哪个名词)容易造成无法理解?因为这段文字内的名词在理解的人眼中是无法了解何处需要科普的.我也不了解哪里需要科普.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9月5日 (四) 04:55 (UTC)

波粒二象性英语Wave-particle duality)是微观粒子的基本属性之一。指微观粒子有时显示出波动性(这时粒子性不显著),有时又显示出粒子性(这时波动性不显著),在不同条件下分别表现为波动和粒子的性质。一切微观粒子都具有波粒二象性。 在经典力学中,研究对象总是被明确区分为“纯”波动和“纯”粒子。前者的典型例子是,后者则组成了我们常说的“物质”。公元1905年爱因斯坦提出了光电效应光量子解释,人们开始意识到光波同时具有波和粒子的双重性质。公元1924年德布罗意提出“物质波”假说,认为“一切物质”和光一样都具有波粒二象性。根据这一假说,在“一切物质”的范围之内的电子也会具有干涉衍射(绕射)等波动现象,这被后来的戴维森-革末实验所证实。

原本段落应该是这样,显然已经对特定名词维基化了.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9月5日 (四) 05:00 (UTC)

连页面顶端硕大的条目两个字都看不见 这种人还费什么劲儿--lavixcanvas M T C I ❤ Hart of Dixie + Revenge 2013年9月5日 (四) 05:54 (UTC)

现在台湾岛史还要不要合并?

Talk:台湾岛史已经很久没动静了,这样算不算讨论出共识了?因为台湾岛史还停留在请求合并的状态。--36.232.214.82留言2013年9月5日 (四) 15:50 (UTC)

很多内容都是侵权[5],请帮忙清理--Nivekin请留言 2013年9月6日 (五) 05:30 (UTC)

2013年8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我认为按照名从主人的命名规则,该条目应当从原来的“上海自由贸易区”更名为官方名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有用户不同意,我很疑惑,是不是只要有用户反对,维基命名规则就得废除了呢?该区成立前,媒体报道的名称繁多,例如“上海自贸区”、“上海自由贸易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等,不一而足。现在官方名称已经出台了,本来是解决命名问题的良机,为何不能按照命名规则采用呢?求解答Sgsg留言2013年9月5日 (四) 09:23 (UTC)

已在条目讨论页回应,方针执行不是靠几个理由错误的“反对”就可以避免的。-Msuker留言2013年9月6日 (五) 06:52 (UTC)

人物条目可成作秀、打广告的舞台?

银正雄条目一直发生编辑战,银正雄的支持者一直以注脚来源为‘银老部落格’的‘原创研究’编辑条目!,导致银正雄条目与其很多维基人发生编辑战,银正雄的支持者不顾其他人反对 ,坚持加入引用银正雄部落格内的‘偏激原创研究’,在条目讨论页中很多维基人反对维基百科成为银正雄的部落格,大部分的网友均反对银正雄的观点,结果银正雄的支持者‘Shuomingshu留言)到处诬告反对者们为魁儡!

‘银正雄的原创研究’内容涉及攻击霸凌洪仲丘事件的受害者家属,以免维基百科沉沦为银正雄粉丝发表‘银正雄原创研究’的部落格,这样银老之流又会更积极的在其部落格发表更激进的‘原创研究’等着被抄进维基百科,让银老在洪仲丘事件又多露了脸!这样会导致更多的落魄无耻文人有样学样,纷纷跟进发表更激进的‘原创研究’等着被抄进维基百科!导致维基百科变成落魄的无耻文人打广告的‘垃圾桶’!。

此段摘自WeAreScientist君之观点——“Shuomingshu二度欲在银正雄页面恢复先前[1]、[2]加入先前被LetwindFly2013删除的文字。删除的文字大部分出自银正雄部落格,而该部落格不但充斥颠倒事实、有待查证、公然侮辱及诽谤第三方的内容,引进维基百科更有违反中立方针及损害多方名誉之虞。Shuomingshu欲加入争议性内容,不在讨论页面取得所有人之共识,即行执意加入争议性内容,遭撤销后仍强行恶意加入指摘文字,并且还于维基百科各处恶意指责与其意见相左之用户为魁儡[3][4],应属破坏。”

User:LetwindFly2013Weeny留言)君、WeAreScientist留言)君、PC244685留言)君、Changnick君皆反对Shuomingshu留言)以银正雄部落格的原创研究内容加入条目,反对来源为‘银老部落格’的‘原创研究’可说是目前条目讨论的共识,以个人部落格为来源的内容不符合进入维基百科的标准,亦不可以利用个人部落格的原创研究来达成免费广告、宣传个人条目之目的,条目内的个人宣传应删除,应视为广告内容来删除处理!

Changnick留言)君在协助防止破坏后,亦认为Shuomingshu留言)是在‘破坏’!在台湾,主流舆论认为银正雄的观点是错误且偏激言论,经清查“讨论:银正雄”中,Shuomingshu留言)为‘仅一位’的银老粉丝,他却到处诬告其他人是‘魁儡’!现在Shuomingshu留言)的破坏行为被Changnick留言)君制止后,又开始‘诬告’其他协助制止Shuomingshu留言)破坏银正雄条目的编辑者!

请问大家人物条目可成作秀、打广告的舞台?!银正雄部落格成为银正雄条目最主要的来源注脚?银正雄条目成为银正雄的本人与支持者打广告,免费宣传,让过气多年的仍不知名作家银正雄,推广其部落格‘偏激原创研究’的好地方?希望能以‘删除来源为银老部落格的偏激原创研究’为原则来取得共多的共识!

——让风吹吧!国防布已启动‘‘正心专案’’!请Google‘正心专案’!留言2013年8月22日 (四) 12:50 (UTC)

来源来说应该没有问题,是否合理使用我想可以讨论出一个共识。──小风 2013年8月22日 (四) 16:46 (UTC)
blog是不可靠来源,除非用于说明本人的观点。--CHEM.is.TRY 2013年8月23日 (五) 04:11 (UTC)
如果‘在世人物条目’主角得知维基百科的个人条目‘可引自blog说明本人的观点’一定开心极了!许多不知名、过气、落魄的‘在世人物条目主角’一定努力写blog,再编入维基百科,好好的利用维基百科进行免费的宣传、广告,从此‘在世人物条目’成为‘自传广告百科’!
另外小牌演艺人员的blog,经纪公司也要忙着写了,反正维基百科的个人条目‘可引自blog说明本人的观点’,维基百科成为不太知名人物条目主角作秀、打广告的网站!
让风吹吧!国防布已启动‘‘正心专案’’!请Google‘正心专案’!留言2013年8月23日 (五) 04:58 (UTC)
第三方评价怎么办?还得要外部的其他来源支持,自用blog只能支持自己论述的观点,过于使用自用blog又变成依赖单一来源。——Sakamotosan 2013年8月23日 (五) 08:54 (UTC)
能不能写成在世人物条目,是要看有没有“关注度”,关注度原则上必须有第三方来源。但是如果关注度已经符合的情况下,当然可以引用该人的blog说明该人的观点。例如说“马英九”是中华民国的法务部长、政务委员、台北市长、总统…等等,第三方报导、研究十分充足,可以成立条目。这时候当然可以在“马英九”条目中引用其部落格内容,来阐述特定事件中他的观点。而“我家巷口的张三”不是知名人物,除了他自己的blog之外没人会当他是个角色,这种人连立个人条目都不行,更不用说把blog里的观点写入了。
回到这个条目来说,银正雄条目中扣掉他自己的blog后,有没有第三方的报导、介绍,证明其关注度存在?若有,此条目成立的情况下,引用其blog文章说明该人主张并无不妥。其他编者为维护中立,也可以引用文献说明该看法在当时社会上并不被多数人赞同,如此就不会有打广告的疑虑了。--Reke留言2013年8月23日 (五) 09:34 (UTC)

(!)意见:像银正雄董念台这类不甘寂寞人士,即使与洪仲丘事件完全无关!,他们也能故意以一些耸动、偏激的言论与行动来‘引起媒体注意!’,若大家随之起舞,引起话题!银正雄这类人物也‘达到他们预期的目的!’,Google‘银正雄’的新闻!几乎都是‘对银正雄激进言论的批评’!,若以银正雄他自己的blog为单一来源来的编辑内容!很显著的‘不中立’,也变成专门介绍‘银正雄激进的原创研究’,让银正雄条目成为‘银正雄第二个blog’!

所以我主张删除‘以银正雄的blog为单一来源的编辑内容’!其他人有没有其他意见?

——让风吹吧!国防布已启动‘‘正心专案’’!请Google‘正心专案’!留言2013年8月23日 (五) 10:07 (UTC)

(!)意见:Blog通常是不可靠来源,但有些时候还真只有Blog才比较完整,这是目前所遇到的问题。但回到银正雄条目来看,原创内容的佐证来源是本人的Blog,这在下就不能接受了。--David Jackson(留言) 2013年8月23日 (五) 13:27 (UTC)
如果取自blog的来源真的偏多,就挂上二、三手来源需求模版吧!来自本人blog的东西不是不能用,偏多就表示可信度有问题──小风 2013年8月23日 (五) 14:16 (UTC)

(!)意见:从这几天讨论的共识,我想有以下两点的编辑方向:

1.删除来源以银正雄部落格的单一来源内容。

2.增列第三方评论‘银正雄偏激言论’的内容,包括PTT对银正雄的批评。

以上。——让风吹吧!国防布已启动‘‘正心专案’’!请Google‘正心专案’!留言2013年8月28日 (三) 00:26 (UTC)

什么时候有共识了?──小风 2013年8月28日 (三) 14:34 (UTC)

问:台湾铁路车站图志与关注度的问题

刚才发现了台湾有台湾铁路车站图志一书,请问此书对台湾294个车站均有相关历史与地理介绍,是否代表这294个车站均有一定的关注度?--M940504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3:49 (UTC)

其实铁路车站的研究在台湾本来就是显学,这本书只是一次把全部车站的过去资料都搜集齐而已,一般的旅游或是介绍地方乡镇的书籍,也常常会提到各地的车站。--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5日 (四) 06:11 (UTC)
为何说是显学而不是说“普及科学”?你说“一般的旅游或是介绍地方乡镇的书籍,也常常会提到各地的车站”这话不就代表着大众们可以自行接触到这些资讯?--36.232.214.82留言2013年9月5日 (四) 15:54 (UTC)
楼上是不是有一阵阴风吹过?!?--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6日 (五) 17:39 (UTC)
我是真心指教地提出问题来问,显学与“普及科学”是一样还是不一样?所以你说这话,就不明白哪来阴风冒出?--36.232.220.157留言2013年9月6日 (五) 17:58 (UTC)

模板:女性内衣翻译有问题

我觉得模板:女性内衣翻译有问题,从Lingerie翻译过来不该只是女性内衣,还包括女性其它各种衣裤、裙子及马甲,也就是与女性贴身的衣物都能纳入,所以命名模板:女性内衣不太符合Lingerie原意。--Replymotor留言2013年9月1日 (日) 18:22 (UTC)

你觉得“内衣”是什么意思?不就是贴身的衣物么?—Snorri留言2013年9月1日 (日) 18:34 (UTC)
我又没说内衣不是贴身衣物,请你仔细看着问题是在问什么才来回答好吗?--Replymotor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6:48 (UTC)
  • (!)意见:此模板收录标准不明,古今中外女性内衣种类那么多,如何决定是否收录?用分类即可--Ws227留言2013年9月2日 (一) 04:56 (UTC)
    • (:)回应:我不这么觉得,我看来这模板似乎是从英文那里翻过来这,所以收录问题可能也是从那里产生,不过我问题是着重于Lingerie原意,既然是翻译过来,不该将Lingerie原意缩限于“女性内衣”,这当中差别太大,女性内衣就可以排除掉其它很多女性的贴身衣物了,所以中文翻译上需要改善,以达到符合Lingerie原意。--Replymotor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6:54 (UTC)

或许有人眼睛看太快了,一下子阅读这么多话会看错意思,我就拿个举例,强调举例不代表只有指这些,没指到的也是可能有这些,所以需要各位先将问题多咀嚼再消化,才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以免我讲了什么,就以为我只是在讨论胸罩、内衣,发生这种误会就很难讨论了。--Replymotor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7:19 (UTC)

女性内衣指上半身贴身衣物,有连身款的衣物也算在内,所以问题就来了,翻译成模板:女性内衣,这模板有收录“下半身”、“袜”、“附件”、“商标”,还有“曾经出现”当中有收录衬裙、腰封、灯笼裤,这些岂不因为命名“女性内衣”而排除,我拿几个例子问读者,你会把C字裤当成女性内衣吗?你会把女性泳装当成女性内衣吗?你会把吊袜带当成女性内衣吗?你会把胸垫当成女性内衣吗?你会把腰封当成女性内衣吗?假如刚才这些问题让你绝不会想到是女性内衣,那么就表示模板:女性内衣命名的翻译上完全与Lingerie原意有落差。--Replymotor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7:19 (UTC)

我都讲这么多了,还是有人对我的话理解有欠缺,所以才来讨论,难道袜子也能算上给人穿的内衣吗?胸垫包在胸罩内也算得上是内衣吗?假如这些都能当成是内衣,怎不干脆说是女性贴身衣物?真不知道中文理解欠缺的人是不是如此?--Replymotor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7:24 (UTC)
内衣本来就可以指各种贴身衣物,胸垫、内裤、衬裤都可以算内衣。—Snorri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7:26 (UTC)
你能这样平心而论,我也很乐意与你讨论,刚才的事我可以不去计较。--Replymotor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7:29 (UTC)
我本来就是平心而论。你对中文“内衣”一词的理解确实有欠缺。—Snorri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7:32 (UTC)
你现在说这种话就不是“平心而论”,应该叫“反唇相讥”,所以你对中文一词的理解确实有欠缺,从这看来,你对中文的“内衣”也可能不一定是能理解的。--Replymotor留言2013年9月5日 (四) 16:02 (UTC)

我是建议,问题不该放在某人身上,中文理解的问题应该着重于读者上,因为可能是你我知道,但不代表别人都不会误解,假如还停留在是因为我对中文的“内衣”在理解欠缺或者认识不足,那么对其它读者而言就成了我所担心,相信很多人都会有着对“女性内衣”有这样问题,会认为模板:女性内衣怎会收录裤子、裙子、袜子,甚至是胸垫、腰封,才会提出模板:女性内衣命名“女性内衣”能符合里面全部收录的女性贴身衣物吗?所以,我不乐见有人一直因为我提出这问题,就一直猛在我身上下药,这种药下多了,可未必会是良药,强烈建议应适可而止返回正题。--Replymotor留言2013年9月5日 (四) 16:11 (UTC)

即使你认为别人不会与我有这样问题,但还是可以假设,因为总有一天会碰到这样读者,不能笃定全世界的人只有我一个人有这种问题,你说是吧?--Replymotor留言2013年9月5日 (四) 16:13 (UTC)
那你大可以去查辞典,看看“内衣”这个词是什么解释。你总不能因为某些词有多个意思,就一定要说“会有误解”,然后就不准用这个词。照你这样说,“洗衣机”这个词也是翻译错误了。因为洗衣机是洗“衣”的,怎么能洗裤子呢?怎么能洗内裤衬裤袜子呢?总有一天会遇到有人因为“洗衣机”而误解,是不是就要把“洗衣机”改成别的词,比如“家用洗涤纺织物机器”?—Snorri留言2013年9月6日 (五) 20:18 (UTC)

请问是高乾还是高干

请问是高乾还是高干?因为北魏人高乾被连结到东汉人高干,是哪里出了问题?这样子就不知道高乾有没有被创建。--36.232.214.82留言2013年9月5日 (四) 16:55 (UTC)

导言哪一个版本好:

原本:

第三次长沙会战,指1941年民国三十年)12月至1942年1月,在抗日战争中,中国第九战区国民革命军部队在湖南岳阳新墙河长沙浏阳河之间地区抗击日本军队第11军进攻的防御战役。由于该战役中方大获全胜,因此又称长沙大捷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1941年12月24日,日本第11军出动12万兵力从湖南新墙河南进,第三次长沙战役(第三次长沙会战)开始。长沙守军由薛岳将军布置兵力,第十军李玉堂将军驻守长沙市区,并在岳麓山布置炮兵部队。国军第四军、七十三军、七十四军以及九十九军等参加长沙会战,总兵力约30万。

新的:

第三次长沙会战,是中国抗日战争中的一次重要战役,发生在1941年12月24日至1942年1月16日的湖南江西北部的部分地区,交战双方为中方第九战区司令薛岳所统帅的国民革命军第九战区部队共30余万人与日方第11军司令阿南惟几所统率的日军第十一军共约12万人,此次战役主要经历日军向长沙推进的外围战斗、攻守双方在长沙城的攻防战斗和日军撤退时国军进行的反击作战三个阶段。此次战役国军方面指挥官采用了“天炉战法”对抗日军,而日军指挥官阿南惟几则出现了明显的判断失误,最终导致战役结果为中方成功防守长沙,日方遭受惨重损失撤退而结束,因此又被中国方面称为“长沙大捷”。此次战役亦是自1941年12月7日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盟军在太平洋战场上与日军交战的首场战役胜利。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Ianbu对话贡献)于2013年9月3日 (二) 15:41‎加入。

  • (*)提醒:作为一个条目的导言,要把条目概括完整,当然是使用下面一个!还有请不要偷换概念!下面一个(“新的”)是在下——主编者原本编辑的版本,上面一个(“原本”)是一位用户胡乱修改的!有条目的编辑历史可查!另外,直接这么写段东西而不加签名根本是无效的,和傀儡何异?--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21:37 (UTC)
我是避嫌,像你这样亮名号,摆明了招你路过同党投票了。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Ianbu对话贡献)于2013年9月3日 (二) 17:50‎加入。

帮Ianbu加上签名,这么看来我很可能就是Ianbu的同党之一了。--Gilgalad 2013年9月3日 (二) 22:30 (UTC)
一点参考性都没了,好不好自行去改该条目。Ianbu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22:36 (UTC)
  • (!)意见:头上面那个版本(Ianbu谎称的“原版”)的几个错误:1、“中国第九战区国民革命军部队在湖南岳阳新墙河至长沙浏阳河之间地区抗击日本军队第11军进攻的防御战役”,第三次长沙会战不仅仅发生在新墙河与浏阳河之间,还有长沙城的攻防战,赣北地区的战斗等等,这个战役也不能说是防御战役,后期是国军对日军的进攻,所以这句话基本上是错的;2、“由于该战役中方大获全胜,因此又称长沙大捷”,这个说法欠缺中立性,用于引文是不合理的;3、“第十军李玉堂将军驻守长沙市区”,第十军防御不仅仅是长沙市区,还有长沙近郊等地,这句话属于错误论述;4、“国军第四军、七十三军、七十四军以及九十九军等参加长沙会战,总兵力约30万”,国军总兵力不是约30万,而是明确超过30万。综上所述,Ianbu那个版本根本是乱写,还破坏条目(反复移除来源脚注,造成条目脚注格式错误),已经提报破坏,所以请结束此次讨论。--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22:44 (UTC)
为了自己的版本,变成我说谎了,下面是他改之前的版本,有历史版本可看,我除了配合条目已移动名称,稍微变动外,就直接贴出来了。[6]Ianbu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22:59 (UTC)
  • (!)意见:用户Ianbu为了个人的偏好,多次搬弄是非,颠倒黑白,故意混淆事实,扭曲真相,而且与人交流时心理阴暗,行为粗暴,态度恶劣。经过封禁之后毫无悔意,不思反省,反而变本加厉,更加自我中心,以一种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心态与人交流,丝毫没有协作意识,与多位编者在多个条目爆发编辑战,可见其行为之恶劣,败坏中文维基风气。现在已经有用户将其提报破坏。希望管理员将其永久封禁。—Snorri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22:56 (UTC)
Snorri这一位,也喜欢抹黑人格,看他写了多少,之前在Talk:李朝实录我已见识过,套句话就是要白布染成黑布。Ianbu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23:03 (UTC)
哈哈哈:[7]。—Snorri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23:09 (UTC)
当然是第二个好,劝破坏者不要再四处煽风点火了,你在李朝实录的表演已经够精彩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4日 (三) 02:10 (UTC)
这是很明显的WP:STALK了。--CHEM.is.TRY 2013年9月4日 (三) 03:39 (UTC)
不出所料,新文章作者的三个同党都来了,没有新面孔。Ianbu留言2013年9月4日 (三) 23:51 (UTC)
从“同党”一词的使用,就可以知道此人编辑与沟通时持的是什么心态。有这样的心态来编辑,非中文维基百科之福。—Snorri留言2013年9月5日 (四) 00:35 (UTC)
反正不过是个加入快5年也只有不到3000次编辑的用户而已,有什么贡献。--CHEM.is.TRY 2013年9月5日 (四) 12:50 (UTC)
有几万次编辑也没什么,一个人打字能有多快?一天花多少时间在维基?就知道能对条目增加多少内容,几万次的编辑我在其它语言版本的维基就做过,写不了很多条目、很多内容。Ianbu留言2013年9月5日 (四) 14:44 (UTC)

作为新人,我想问Ianbu贴出来的这个IP编辑的版本是什么意思?--~闭上你的眼睛~留言2013年9月6日 (五) 04:23 (UTC)

Help:页面历史Ianbu留言2013年9月6日 (五) 13:32 (UTC)
真正的新人不会对别人说自己是新人--36.232.220.157留言2013年9月6日 (五) 17:01 (UTC)
我也是新人,我就直接对人家说自己是新人,还有上面的阁下躲在IP里干嘛?为何不亮出真身?这与傀儡又什么区别?--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9月7日 (六) 03:52 (UTC)
谢谢IP地址用户把小弟的贡献贴出来,不过你又想问我什么?--~闭上你的眼睛~留言2013年9月7日 (六) 19:38 (UTC)

条目名称,应更准确还是更常用

在下曾将条目隐形战机移动至隐形航空器,后遭泅水大象兄回退,泅水大象兄的理由是“隐形航空器”一词几乎无人使用,而且条目中提及的内容均是“飞机”,所以条目名称应为“隐形战机”。

而在下的理由是:首先,条目中提到的B-2幽灵式战略轰炸机并不是战机,而是轰炸机,所以“隐形战机”做为条目名称并不妥当;再考虑到RAH-66卡曼契直升机这个异类,移动至“隐形飞机”也不妥,干脆向英文条目Stealth aircraft靠拢,直接移动至隐形航空器

现在问题就出现了,隐形战机不准确,隐形航空器不常用,像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Leon3289留言2013年9月7日 (六) 16:51 (UTC)

英文版的匿踪直升机是收录在另外一个条目en:Stealth helicopter中,所以如果只是就对应条目的问题来看,也没有硬把条目改叫‘飞行器’的必要。‘战机’两字除了是战斗机的缩写外,也常广义地指称所有作战用的飞机,随便举这篇报导为例,难道文中所提及的‘北约战机轰炸南斯拉夫’时,有严格限制所谓的‘战机’全都是战斗机,而不能包含其他不同类型的作战用机种吗?维基百科的条目名称从来就不是以‘最准确’为命名原则,如果真有少数与条目名称不大一致的特例,也可在内文中说明。--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7日 (六) 17:40 (UTC)
“十艘战船和三百架战机”,哪个军事迷会认为是“十艘战列舰和三百架战斗机”?-Msuker留言2013年9月7日 (六) 22:42 (UTC)

一般认为大纪元是可靠来源?

Kegns在其用户讨论页指“一般认为大纪元是可靠来源”,并“请教了一些管理员,都认为大纪元是可靠来源”。个人对此非常有保留,尤其对于政治敏感的条目。社群怎样看?--Risk留言 2013年9月3日 (二) 11:02 (UTC)

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3日 (二) 11:09 (UTC)
看是何方面,如引用自《世界新闻周刊》的外星人、超文明、地球空心论、人造月球论等伪科学报导,还有模仿“石人一只眼”的亡共石等政治宣传就当成笑话。--Outlookxp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2:00 (UTC)
个人认为,除了政治或大陆新闻,大纪元内容算是可参考,但参考时并不应单凭此作唯一来源。-张子房 (煮酒论英雄) 2013年9月3日 (二) 13:13 (UTC)
现在引用的正是关于大陆政治。——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3年9月3日 (二) 14:01 (UTC)
有政治背景的媒体在泛政治题材上不可靠。宗教背景媒体在信仰和泛科学上不可靠。—Snorri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3:19 (UTC)
  • 重点是,我和Kegns正讨论江泽民啊。--Risk留言 2013年9月3日 (二) 13:21 (UTC)
  • (!)意见:在下认为,大纪元作为江泽民条目来源肯定是不可以的,原因不言而喻。另,当前保护Kegns的确是符合方针,但当前版本明显是破坏后的版本,其实Kegns可以将在下编辑的一个版本(那个用户恶意加入大量失实负面内容之前的版本)视为编辑战前进行保护,这样更为妥当,也符合方针。--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6:40 (UTC)

Debit跟我提到以往都是“默认”大纪元为“不可靠来源”,那么如果是次讨论有明确的结论当然是很好的。大纪元新闻为什么会被认为是不可靠来源,因为其一些明显夸张、不切实际的报道吗?可供查证指出可供查证不等同正确性,即便是在被其他来源否定的情况下,仍有机会作为重要少数观点按一定的比重提及。因此我方认为江泽民中一味地移除相关内容属于编辑战而并非反破坏--Kegns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6:39 (UTC)

  • (※)注意维基百科:生者传记方针明确写道:“在将在世人物的传记内容添加到任何维基百科页面时,编者应特别谨慎。我们必须确保条目的正确性,坚持使用高质量的参考文献。有关在世人物的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内容都应立即移除而无需等待讨论的结果,无论该内容是负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确的。”所以,江泽民条目当前版本已经明显违反生者传记方针。--守望者爱孟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6:52 (UTC)


删的好。—Snorri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7:14 (UTC)
哈哈哈笑一个。—Snorri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7:41 (UTC)
WP:可靠来源:“这个来源是否有其自行的计划或是与他人的利益冲突、强烈或偏激的观点、以及其他容易破坏中立立场的观念?请切记利益冲突及不中立的观点并不总是浅显易见的,然而一个带有强烈观点的资料来源并不一定代表此资料是绝对不可以使用的,但是在编辑时请还是避免使用那些清楚地带有非中立观点的政治团体的资料来源……。使用此类型的资料来源时,请设限于以一次文献的方式来描述该组织或其组织观点,但是必须谨慎地少量使用。”大纪元很明显与PRC、CCP、JZM有强烈的利益冲突并有着偏激的观点,在任何与中国有关的条目里都应避免使用。--Gilgalad 2013年9月3日 (二) 22:15 (UTC)
楼上找到了我想说的话。大纪元或许是可靠来源,但关键在于其与中共存在利益冲突。--DeBit留言2013年9月4日 (三) 00:42 (UTC)
虽然“即便是在被其他来源否定的情况下,仍有机会作为重要少数观点按一定的比重提及”,但前提首先得是观点,如果是事实论述都胡扯,那就另当别论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9月4日 (三) 06:22 (UTC)

反正见一次删一次。--CHEM.is.TRY 2013年9月4日 (三) 12:55 (UTC)

存在利益冲突的极端言论还有宗教背景外加经常撒谎的媒体如果也能作为中立的言论,那么那些恐怖组织说的话都可以当作真理写入教材了。--脳内補完。◕‿◕。讨论 2013年9月4日 (三) 13:30 (UTC)

其实还有法轮功大纪元时报条目呢.满讽刺的.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9月5日 (四) 04:19 (UTC)

我以前也认为此网站是可接受的,但被要求“找出10篇像样文章”后,发现确实不好找。请其他维基人列举出该网站上原创的10篇像样文章。--維基小霸王留言2013年9月7日 (六) 02:46 (UTC)

请看这里--脳内補完。◕‿◕。讨论 2013年9月7日 (六) 13:39 (UTC)
找一些政治无关的不就能凑数了?比如说丁锦昊事件就有一个。另“找出10篇像样文章”是什么模棱两可的标准?--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9月8日 (日) 08:09 (UTC)
真心不觉得几万篇文章里面有10篇像样或者不像样的文章能说明什么。不过如果能明确地决定文章是否“像样”,那么什么时候大纪元可以用、什么时候可以当可靠来源用、什么时候只能当“有这个说法”用这样的问题已经解决了。--管闲事且对地图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鲜的轮子留言2013年9月9日 (一) 07:42 (UTC)

问:14K

黑帮条目内列出帮会人物名称似乎不是适合维基百科的内容,而且部分人物没法找寻得到资料来源,他们的真实姓名、属于什么什么字堆等一律无法查证。请问是否应该删除? --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9月9日 (一) 02:43 (UTC)

有资料来源的可保留,没有资料来源的先打fact模板要求补文献,如果不能提供就删除。香港的黑帮文化我不熟,但像是纽约或芝加哥黑手党这类的黑帮,他们甚至代表的是某个世代的美国历史(例如Las Vegas这城市,根本是黑帮从无到有建立起来的),在英文领域里面其实是个还蛮多人研究的学门,一些大出版社甚至还有推出组织犯罪史相关的百科或年鉴书(例如这本),日本也有不少介绍黑帮的图鉴(例如这本Mook),如果有像这类的参考文献可以援引,应该就比较值得保留。--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9日 (一) 03:57 (UTC)
在香港自称黑社会会员是犯法行为,坊间亦未曾见过相关研究,只是报章偶然报导某龙头举殡或警察扫荡时会稍微提及,算不上有效介绍,极可能是人云亦云而已。--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9月9日 (一) 04:13 (UTC)
没有哪个地方的组织犯罪行为是法律允许的,但是,维基百科应该对于守法与违法不设裁量,尽量引用有参考文献的资料作中立叙述还是最重要的。近世的黑道资讯可能不会有文献可参考,但一些清末到民国初年乃至于抗战时代的陈年往事,相信多少还是有人会愿意撰书介绍吧?--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9日 (一) 16:00 (UTC)

台北联营公车660路线条目屡遭封锁导致无法正常更新资讯

SElephant该名管理员不善尽职责管理更多需要被管理的版面,执意于台北联营公车660路线条目进行所谓“不合规范的内文彩色字码”的管理。维基百科的本意不就是让使用者获得有如百科全书般的知识吗?然该名管理员不善尽职责反倒退回诸多该条目较新的讯息,让新的资讯不能被更多的使用者编辑。希望管理员能够将其心力去管理更多需要管理的版面,而不是拘泥于琐碎的问题,也请将台北联营公车660路线条目解锁让使用者将新的资讯补上,以符合维基百科存在的用意。--Qazwsx34留言2013年9月9日 (一) 13:46 (UTC)

Wikipedia:格式手册/文字格式#颜色及内联图像 --达师 - 270 - 456 2013年9月9日 (一) 13:49 (UTC)
楼上的Q君,要不是您执意于在条目内滥用不合规范的彩色文字,我也不用浪费那么多时间在处理您造成的烂摊上。造成新的资讯不能被更多人编辑的始作俑者是您,不是我。如果依照我自己的期望,我很想把您给直接封禁,开放条目给其他人编辑,这样一来我就可以花时间去管理更多需要管理的版面,条目也能持续获得改进。您说这样好不好?--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9日 (一) 14:42 (UTC)
您们管理员我们可惹不起呀!我只能跟您说该条目今日情况还有更多条目也有,说了那么多还是双方的坚持,况且该版并无到达您所谓的滥用这般程度。另外与其说我所做是烂摊,而您呢? 回退可以回退不合规范的内容,但您却连属于资讯更新的内容都做回退。--Qazwsx34留言2013年9月9日 (一) 15:02 (UTC)
这不是‘双方’的坚持,坚持使用不合规范彩色文字的是您,我只是根据多数用户同意的讨论共识去执行规则而已,那不是我个人的坚持。如果您不屡次把不合格的编辑动作跟有用的资讯混在一起,也不会被回退,第一次、第二次我可以手工处理文字色彩编码、删去不合版权规定的商标图示,但在过去的一年内我总共纠正过您错误的编辑四次,被您加回去三次,若不是祭出锁住条目的手段恐怕您还会继续重复这动作下去,所以莫怪我直接把您的编辑视为破坏直接回退,一切都是您自己造成的。其他条目有不合规则的状况那只是表示我们还没能来得及整理到那条,不表示此条目就可以因此不遵守规范,这种其他人摆烂为什么我不能摆烂的借口,不适合维基百科。--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9日 (一) 15:37 (UTC)
身为管理员说话不该以偏概全,“其他人摆烂为什么我不能摆烂的借口”这并不是我所要表达的意思,而是请管理员同时注重相同问题的条目,我相信有更多条目需要管理员或者我们这些使用者去维护,大家同在为维基百科付出一份心力,维基百科有您这样坚守职责的管理员与热心编辑条目资讯的用户才是维基百科支撑下去的力量。--Qazwsx34留言2013年9月9日 (一) 16:10 (UTC)
注意有问题的条目、协助修改让其符合规则是全体参与者的责任,不是只有管理员要负责,我只能就我有看到的部分尽量,我相信其他的管理员也是秉持这样的态度在处理事情。--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9日 (一) 17:32 (UTC)

绿炼问题

No offence.

之前看了看优良跟特色条目评选,看到一些人反对的理由是“用绿练”,不禁觉得绿炼的使用到底和不合理。回顾了之前的讨论,(大约)10个人有8~9个人推荐使用绿炼(忘了是哪里讨论),其实我看到所有维基人中,(大概)只有书生反对使用绿炼。原因:承认了英文的优越地位。这即是问题发生的地方:难道用了绿炼就有错吗?所有翻译的人中,只有慕尼黑啤酒不是大部分条目从英文翻过来的,这即不是英文的优越性吗?另外,Template:Link-xx并不是只能用在英文上,xx不一定要填en,其他语言也可以放。为何不将条目放入所属国家的官方语言中?法国城市放fr,德国运动员放de,日本电影放jp,俄国政治家放ru,这不是Template:Link-xx的合理用法吗?-十四任博士到同行评审的捷径动员令 2013年9月8日 (日) 15:15 (UTC)

其实我都会根据该连结所属的领域选择link的对向语版,法国事物连法文、日本事物连日文,纵使是大部分的人都看不懂的阿拉伯文或俄文也无妨,反正有连结在,再进一步连到相关、看得懂的语版找资料也不难。目前绿链应该是大部分的人都觉得可以接受的用法吧?虽然刚开始时我有点不习惯它的存在,但后来发现在遇到中文维基这种因为地区用语差异、一个事物常常有很多不同译名的状况很方便:因为建好绿链后,透过interwiki纵使事后在中文维基建立的条目名称与我用的译名版本不同,机器人也会帮我自动建立重定向。--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8日 (日) 19:18 (UTC)
既有此功能,但用何妨?承不承认英文地位有何干系?阅读条目难道要先看编者内心主观情形,管到人脑子里去了吗?维基之内的条目不就是有与无的差别,还分畛域吗?难道提出优良跟特色条目还须先把绿炼全翻译完?--Aaa8841留言2013年9月10日 (二) 17:05 (UTC)

戈特拉

戈特拉这个条目和其它语言链接明显对不上号,有谁知道它的正确指向?--浅蓝雪 2013年9月7日 (六) 11:06 (UTC)

感谢重量不重质的用户用机器人刷出的垃圾条目,这种问题之前已经遇到好多次,为了查证而浪费的时间让我觉得干脆把这些垃圾砍光会比较干脆。--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7日 (六) 11:59 (UTC)
唉呀呀,我也是这么想的呀,不过感觉会有很大阻力。。--浅蓝雪 2013年9月8日 (日) 02:50 (UTC)
要直接禁止用机器人刷条目,目前社群似乎还没办法形成共识,但或许我们可以提案使用机器人刷条目的用户,如果被发现有这种内容明显有跨语言链接错误,语无伦次的机器翻译内容结构,或是条目标题没有翻译正确之类的严重缺失情况时,可以强制要求操作机器人的用户在限期之内自己把自己产生的烂摊处理掉,否则条目必须被删除,且如果用户不理会改善要求的话,必须被剥夺继续操作机器人刷条目的资格。我想这应该会是比较合理且符合社群公益、且对维基百科有正面帮助的提案才对。--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10日 (二) 16:17 (UTC)
由于我自己也有用机器人从数据库刷条目(非超短小条目),所以并不认为应禁止一切刷条目行为。但此外以上之建议确实可取,若更严重时甚至可要求必须经社群讨论后才能执行任何刷条目的项目。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3年9月11日 (三) 16:54 (UTC)

建议清理{{输入法}}

哪里怪?--冥王欧西里斯 ( 与我讨论 / 我的贡献 ) 2013年9月14日 (六) 09:47 (UTC)
这模板的分类的确很奇怪,不应该按照操作系统分类。例如新酷音输入法竟然被分到Windows,难道Ubuntu安装的新酷音输入法是山寨版?--M940504留言2013年9月14日 (六) 09:54 (UTC)

青涩宝贝之译名

在正文首行提到“香港常用中文译名为“青涩宝贝”或“伤感涂鸦”,台湾代理商官方中文译名为“青涩宝贝”(请参见右表),中国大陆则常用“青涩宝贝”一名。”

右侧列表也有青涩宝贝、伤感涂鸦、十二都市十二少女物语等译名。

那么,标题这个“青涩之恋”是怎么来的?是否应该修改为青涩宝贝?此为两岸三地的正式译名。--小烈 (找我?) 2013年9月11日 (三) 21:01 (UTC)

如此看来,您可以自行移动。—Chiefwei - - - 2013年9月16日 (一) 13:12 (UTC)
小弟有个问题,现在这个不是消歧义吗?青涩之恋才是应该改为青涩宝贝 (游戏)吧?--~闭上你的眼睛~留言2013年9月17日 (二) 04:13 (UTC)
消歧义的另一项并无条目,而且恐怕也很难有条目,因此可以将青涩之恋移动至青涩宝贝,而现时之青涩宝贝移动至青涩宝贝 (消歧义),不过如此就得请管理员代劳了。—Chiefwei - - - 2013年9月17日 (二) 04:30 (UTC)
因为最早到台湾时是SS版,厂商翻为青涩之恋。--Outlookxp留言2013年9月17日 (二) 04:45 (UTC)
那得暂缓移动,在消歧义页做补充?--~闭上你的眼睛~留言2013年9月17日 (二) 04:58 (UTC)
WP:NCVG,应移动至目前最常用的名称。—Chiefwei - - - 2013年9月17日 (二) 14:04 (UTC)

给大家贡献一个模板

{{Lua}},这是我从英文维基百科搬过来的模板,建议大家查一下哪些模板用了撸啊脚本,然后把这个模板插到那些模板的说明页里面。-- ──★──  2013年9月16日 (一) 16:43 (UTC)

大哥啊,你没有翻译啊!--By LNDDYL.留言2013年9月17日 (二) 02:01 (UTC)
呃,有人帮忙吗?-- ──★──  2013年9月17日 (二) 15:53 (UTC)

问:悲惨世界音乐剧中的三首歌曲,求翻译

“The Well Scene”、“Upon These Stones – Building the Barricade”、“Upon These Stones – At the Barricade”:这三首歌曲名称不知如何译为中文,求翻译。--M940504留言2013年9月14日 (六) 09:58 (UTC)

这应到询问处查问。-- Zamœux ŘeQaz 2013年9月14日 (六) 11:03 (UTC)
说不定这问题是为了条目的内容问的。还有,楼上的Wiki637君,您的签名内码过长至少超过3000位元,已经造成服务器与其他参与讨论的用户困扰,请精简您的签名格式,相关规定请见Wikipedia:签名页面。谢谢合作!--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14日 (六) 13:42 (UTC)
或许我没说清楚,这问题是为了悲惨世界音乐剧中的歌曲而问的,我正在寻找歌曲名称最适当的译名。题外话:我今天看到了维基百科的超常签名。--M940504留言2013年9月14日 (六) 14:17 (UTC)

用户Wiki637的签名过长,严重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讨论页面。可考虑强制简化(甚至用机器人作业),将其代码改为

-- [[User:Wiki637|<span style="color: #007881;">'''Zamœux'''</span>]]
[[Special:用戶貢獻/Wiki637|<span style="color: #000000;">Ře</span>]]
[[User talk:Wiki637|<span style="color: #EB9800;">'''Qaz'''</span>]]

,效果为-- Zamœux ŘeQaz钢琴小子 打个招呼 查看贡献 2013年9月17日 (二) 15:40 (UTC)

感觉是展开{{lang}}导致的。Wiki637请直接使用<span lang=" "></span> 。Liangent留言 2013年9月17日 (二) 16:44 (UTC)

说回原题:自创译名是原创研究,这个条目应该删除。—Snorri留言2013年9月17日 (二) 17:18 (UTC)

应该删除?请阁下查看Wikipedia:快速删除守则的G14,先前该条目就是因为一堆歌曲名称没中文译名才被挂上G14,现在有了译名阁下却认为要删。那么你觉得要如何处理?--M940504留言2013年9月18日 (三) 02:31 (UTC)
另外,部分译名参考http://www.fangoods.com.tw/UMG/Default.aspx?m=ProductDetail&ItemId=7921%20,难道正版电影原声带的译名是“原创研究”?--M940504留言2013年9月18日 (三) 02:52 (UTC)
不管翻得好不好,有代理商翻译歌名的应该都算是正式译名。--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18日 (三) 03:12 (UTC)
尽管如此,仍然有20个译名是原创的,应该考虑删除。—Snorri留言2013年9月18日 (三) 04:55 (UTC)
这我会再考虑,毕竟悲惨世界的电影原声带也不只一种。同时我有一个(?)疑问,若有歌曲没有正式译名,那么直接列出英文名称是否恰当?--M940504留言2013年9月18日 (三) 08:04 (UTC)
目前找到最完整的官方译名,无官方译名之歌曲暂时移除,目前已无原创研究的问题。--M940504留言2013年9月18日 (三) 09:07 (UTC)
我觉得问题更严重的应该是“若有歌曲没有正式译名而且不是英文歌曲,那么直接列出原文名称是否恰当?”英文歌名虽然单字不见得每个人都懂,但好歹上得了网有办法看到维基百科的人至少都看得懂ABCD这26个英文字母,但如果是日文歌、韩文歌、俄文歌、希腊文歌或甚至泰文、印度文这些没人看得懂字母的歌曲时,纵使不是正式或广为人知的译名,但根据歌名原意作适度的中译,难道完全无助于阅读者的理解?遇到这种情况时到底该怎么处理比较妥当呢?--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18日 (三) 09:05 (UTC)
我认为可适度的中译,同时再附上原名。维基百科不应该以“避免原创研究”为由,而让读者看一堆日文、韩文、俄文、希腊文。--M940504留言2013年9月18日 (三) 09:13 (UTC)
如果以《四海一家》(We Are The World)与《We Are The World》(四海一家)分别表达“有正式中文译名,并以原文歌名注释”与“原文歌曲名,加上中文注释当作临时曲名翻译”两种不同的概念,适合吗?或者如果是非官方或广用的临时译名,要用什么样的方式表达才适合?--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18日 (三) 10:58 (UTC)
我觉得两种都可以,这种小细节没必要制定标准吧。--M940504留言2013年9月18日 (三) 12:54 (UTC)

条目存在必要性。

抗战这个条目没什么意义啊,做重定向恐怕又有些争议,删掉好了?在相关条目加{{for}}之类的模板就好了--浅蓝雪 2013年9月18日 (三) 08:43 (UTC)

另外上回说生物学名重定向,也还是没人干么,联系过一些人最后也没下文了。--浅蓝雪 2013年9月18日 (三) 08:44 (UTC)
总觉得整篇都是原创研究的感觉……--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18日 (三) 08:46 (UTC)
是啊,没什么来源,自己感觉该条目得不到广泛认同感,要么提删好了。--脳内補完。◕‿◕。讨论 2013年9月18日 (三) 11:09 (UTC)

是蛮奇怪的,类似词典式的解释,也没必要重定向,因为用分类更好。支持提删。--天天 (留言) 2013年9月18日 (三) 12:47 (UTC)

重写一遍行不行??-- ──★──  2013年9月19日 (四) 09:34 (UTC)

问:是否应准备对大量的日本动漫角色列表的条目进行存废讨论?

最近有维基人以“完全仅关于虚构作品情节的介绍”为由提删不少条目,不过我发现Category:日本动漫角色列表里不少条目都是“完全仅关于虚构作品情节的介绍”,则是否应对这类角色列表提删?或是挂上Template:Notability?--M940504留言2013年9月2日 (一) 17:19 (UTC)

(!)意见,贸然提删将会让负责该条目的维基用户措手不及且无暇改善条目,而且挂上Template:Notability模版也并非毫无缺失。另外最近以上述理由提删条目的情况,似乎有几近泛滥的现象,这并非刻意质疑,只是会担心这是否有用户借着“删除完全虚构条目”为由,实行破坏之嫌。--Noche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00:20 (UTC)

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资讯收集处,如果被提删的是旅游指南、悼词、新闻报导、说明书、游戏攻略资料等,基本上不会有反议,但一到“仅关于虚构作品情节的介绍”,则会被视为“贸然”、“泛滥”、“破坏”。--Risk留言 2013年9月3日 (二) 11:14 (UTC)
英文维基百科的Wikipedia:What Wikipedia is not写的是"Such articles should be expanded to have broader coverage.",不是写"Such articles should be deleted."。另外理事会在2011年的决议[8]呼吁维基媒体社群改善和制定更友善的删除方针和做法("improve and make friendlier policies and practices regarding [...] deletion")。--Mewaqua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1:50 (UTC)
又用万能Key,不见你会以此为一个个被提删的旅游指南、悼词、新闻报导、说明书、游戏攻略资料投下保留票,又不见你会为没broader coverage可expand的“仅关于虚构作品情节的介绍”条目投下删除票。--Risk留言 2013年9月3日 (二) 12:01 (UTC)
“删意兴隆”祸延范围不限于动漫,恶例一开,非动漫的星际大战人物列表迷失角色列表书剑恩仇录角色列表之类一样会被波及。--Mewaqua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2:33 (UTC)
首先我从没提删任何动漫列表,二如果某条目没broader coverage可expand,阁下会否投下删除票?--Risk留言 2013年9月3日 (二) 12:35 (UTC)
  • 虽然我不是Mewaqua,不过我应该也可以在此表达意见吧?我也不支持删除动漫角色列表,不过维基百科里大部分的虚拟角色列表(包括但不限于动漫)不过只是将一堆“完全仅关于虚构作品情节的介绍”(这点见仁见智)的虚拟人物集合成一个条目罢了,这种列表条目是否需要与动漫角色一样以“完全仅关于虚构作品情节的介绍”为由提删,我认为这是有争议的灰色地带。
  • 二、若某条目没broader coverage可expand,我会视条目内容而决定投票,而不会一概而论。--M940504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3:29 (UTC)
  • 这样也理性,我也不支持删除动漫角色列表,只要该动漫有关注度。如果角色列表只是将一堆“完全仅关于虚构作品情节的介绍”,清理即可。--Risk留言 2013年9月3日 (二) 13:42 (UTC)

ACG果然是五大禁区之一。—Snorri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3:35 (UTC)

还有巴士条目,好在没有新闻报导迷、说明书迷,不然又是另一番风波。--Risk留言 2013年9月3日 (二) 13:42 (UTC)
  • 个人也不支持删除动漫角色列表,所以会采取的作法大致如M940504所说,某条目没broader coverage可expand,则视条目内容决定投票,事实上这的确是理性的作法。--Noche留言2013年9月4日 (三) 05:11 (UTC)

小弟建议,就动漫角色的存废问题重新展开讨论,尤其是对一些内容丰富的动漫角色介绍,予以保留。--~闭上你的眼睛~留言2013年9月5日 (四) 04:18 (UTC)

规则什么的不清楚.可是使用上感觉挺方便.所以同意楼上.重新讨论跟保留是好的方向. Shuomingshu留言2013年9月5日 (四) 04:49 (UTC)

妖精尾巴 (虚构组织)都有人挂Notability模板准备提删,看来是已经“删红了眼”。--Mewaqua留言2013年9月7日 (六) 05:38 (UTC)

  • TO Mewaqua,我去调阅那些被挂上预备提删的动漫画条目(海贼王、BLEACH、火影忍者),几乎都是该名用户挂上提删模板且为数不少。我担心依照这样的趋势演变的话,到时候会连带让动漫画角色和文学角色的多数条目都会遭殃,这是最不愿见到的趋势了。--Noche留言2013年9月7日 (六) 14:04 (UTC)

是否应该考虑条目的长度或资讯丰富度,作为条目是否应该单独存在的依据呢?小弟在这里抛砖了。--~闭上你的眼睛~留言2013年9月7日 (六) 19:58 (UTC)

我同意“~闭上你的眼睛~”所提的建议,因为有的条目资讯丰富度颇高,删除只怕会让读者阅读不便,可参考类似哈利波特旗下条目的分类编排。--Noche留言2013年9月8日 (日) 19:10 (UTC)
(:)回应,但是动漫条目资讯太丰富的话,又会被说是琐碎内容。没有可靠的关注度来源,还是会被提删啊……--KevinSET留言2013年9月8日 (日) 22:51 (UTC)
我觉得ACG爱好者们只要一条心,就不怕一些邪魔外道打我们的主意啊。--~闭上你的眼睛~留言2013年9月10日 (二) 16:35 (UTC)
其实这篇讨论应该可以存档了,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3/08/30有几个以“完全仅关于虚构作品情节的介绍”为由提删的条目已保留。--M940504留言2013年9月20日 (五) 05:55 (UTC)

敢问模板内条目收录准则

Template:World War II像这类超大模板有没有收录准备?因为条目实在太多,多得数不清,建议缩减条目收录量,避免出现超大模板问题。--Flame 欢迎泡茶 2013年9月10日 (二) 09:57 (UTC)

其实超大模板本身有什么问题?能说明一下吗?--Ws227留言2013年9月10日 (二) 10:32 (UTC)
关系度低的东西收录太多,除造成查找困难,功能变得跟分类完全重叠意义不大外,也会产生模板收录必要性的争议问题。以上面提到的WWII模板来说,我认为‘参战国’‘战役时间轴’这两部分其实完全可以拆分成两个独立的模板,而‘影响’这段落就有点莫名其妙了,感觉像是大杂烩,失去了模板应该扼要、精简、好查阅的特性。试想,一个阅读慰安妇条目的读者,为何会需要透过WWII模板去连结到克里特岛战役?而一个正在阅读意大利社会共和国条目的读者,啥时会有可能需要利用WWII模板去直接查阅南京大屠杀?如果以相同的思考模式来设计模板的话,我是不是应该做一个模板把樱桃小丸子乔治·华盛顿放在一起?毕竟樱桃小丸子的主角本名叫樱桃子,而传说中的华盛顿小时候则砍过樱桃树(虽然是杜撰的),所以可以透过下面这个“樱桃模板”产生关连?
--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10日 (二) 10:45 (UTC)
那应该怎样定义收录标准才可以避免争议?发现很多导航模板都有跟分类完全重叠的情况,也就是模板收录必要性的争议问题--Ws227留言2013年9月10日 (二) 14:05 (UTC)
:有些模板的问题虽然没上面的例子那么严重,但也是收录标准不明,例如这个:

--Ws227留言2013年9月10日 (二) 14:35 (UTC)

我要表达的感觉显然Ws227兄有看懂,的确就是在讲春节模板那种情况,当然,为了制造夸张效果我故意把樱桃模板写得离谱了一点,但基本道理都是互通的。其实关于模板、分类与列表这三种都是用于条目之间横向关连的工具之使用差异,长久以来我就一直在思索其特性与适合的用法,但怕洋洋洒洒写出来没人会看浪费我时间也占了版面。所以简单归纳一下(这是我个人的观点,纯粹提出作为集思广益,不是要替这三种工具的用途定调):
  • 模板:适合条目之间关连性或同质性非常高且涵盖范围固定、不会因为维基百科持续发展而渐渐增加涵盖条目数量的主题,例如道琼斯工业指数(再怎样就是那30家公司的名字),美国一级行政区(终究是那51州与一些特区),或某铁路线(沿线车站名单是固定的)。
  • 分类:适合收录范围没有严格界线、也不知道主题事物所属的类别会涵盖多少条目的状况,例如Category:花卉,有人可以保证他知道这世界上有多少种花,并且列一个模板将其全部涵盖收录的吗?
  • 列表:比分类有明确界线,但又比模板有弹性,个人认为列表的真正价值在于适合收录同类事物数量很多、模板放不下的资料类型,可以搭配简单的排序(如利用sortable table来编写列表),与可同时收录注释说明。举例来说,某地区知名人物之类的资料就很适合作成列表收录。
以这样的角度来说,中文维基上其实存在大量太过度滥用模板功能的情况,有些用户似乎对制作模板乐此不疲,明明不适合建立模板的资料型态,却只要有一点点关系的东西全都要放进模板中,把它弄得超巨大,好像因此就会很有成就感。讨论原题的WWII模板就是这样的情况,我认为‘参战国’‘时间轴’段落勉强适合作为模板,但‘影响’的段落显然适合用分类来收录。现在是因为有英文版的模板当翻译来源所以好像是有收录范围的感觉,但说真的,为何二战对全球的战后影响就只有冷战、非殖民化与当代文化这三样?是谁规定的?为何不能再多列个两样上来?说穿了,这模板会放三样,单纯只是因为在制作模板时,英文维基上正好存在三个适合收录在此栏位的条目吧?--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10日 (二) 17:00 (UTC)
(:)回应:有很多出现这种问题的模板都是从英文维基翻译过来的,个人认为不应在英文维基看到什么都照搬,中文维基应该制订针对导航模板的规则。我也很同意泅水大象兄提出关于哪些内容适合创建模板的意见,需要发起投票吗?--Ws227留言2013年9月10日 (二) 19:23 (UTC)
因为其重要性与连贯性我判断“冷战”、“非殖民化”以及“当代文化”可以写在其上,难道这样又莫名其妙犯了什么鸟规定了?还有两位真的暸导航模板以及分类的用途吗,还是只是单纯因为有一部分功能看起来重复就直接说要合在一起了?--KOKUYO留言2013年9月10日 (二) 20:24 (UTC)
没有违反任何规定,但重点在于收录与否是建立在“我判断”这三个字上面:万一您判断这三个条目与二战有关连性所以认为应该收录其上,但我认为冷战的起源与二战薄弱应该把它删去时,到底应该以怎样规则来界定收录范围?模板的主要用途是导航,不是用来罗列资料项目用的,但显然目前在中文维基有不少用户是以‘收录详尽’作为模板编辑时的方向。--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11日 (三) 03:22 (UTC)
非常同意大象和Ws227的见解。另外还有就是很多学科类、宗教类的导航模板也是类似这种情况。例如{{道教}},我提过几次意见,例如为何收录这个神仙,不收录那个神仙?收录的神仙也完全没有任何标准,而且道教神仙简直多如牛毛,道教典籍为何只收录这几种?有人说这可以以后慢慢修改、补充,可是这真的没法慢慢修改补充,首先像神仙、典籍少说也得数百条吧?如果真的把所有收入,数千上万条都有了,如果挑选其中一些,那么标准是什么?现在是完全没有标准,谁想加一个就加进去一个,这对读者来说完全会产生误导。--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9月11日 (三) 00:40 (UTC)
你只是懒得讨论就想说用其他方式取代之吧,那么多神仙总有几个最具代表性的、那么多典籍总有几本是最具重要性的。“我们的目标不是在一个空间内尽可能地补足相关的条目。扪心自问,这是否有助读者阅读相关主题?任意拿两个页面放进模板,读者真的会想从A看到B吗?”--KOKUYO留言2013年9月11日 (三) 00:56 (UTC)
神仙的代表性与典籍的代表性除非有公认的参考来源来作为收录与否的依归,否则只会陷入随着时间的前进模板越来越肥大、或是因为有人要增有人要删而产生争议的下场。--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11日 (三) 03:22 (UTC)
(既然大象一起回我就同时发在这了)一、我会跟你讲二战促使得美苏两大国得以壮大,并且进而开始出现资本主义与共产主义对立的局势(参见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如果你觉得还是可疑可以问其他对这方面有兴趣的用户(着重军武历史的维基人才多得是)。二、我不否认可能有些用户会想要在模板中做到“收录详尽”,但我认为尽管模板的条目中不能漫无目的地收录条目,但是一定范围中导航模板中的确将浏览者有兴趣的条目列再一起(例如{{iPhone}})。三、我不知道大家用意是如何,但是我认为跟分类在功能重复这点不应该是探讨模板收录条目标准的理由,当然讲什么从英语维基百科搬资料讲得好像犯了天条一样更不能当作理由。同时模板收录不是搞个指引说百分多之多少的文献这样用所以应该收录其中,个人认为这样死板板的规则完全没有任何意义,实际上应该是对于条目有兴趣或者研究者在出问题或者想要整理时讨论解决的(我不知道为什么最近的讨论都只会想要方便省事,搞得好像讨论寻求共识这种基本事情已经叫做不可能的事情一样)。--KOKUYO留言2013年9月11日 (三) 04:34 (UTC)
从英文维基搬资料过来是常用的作法,并没有违反任何规则,但问题是有很多用户在遇到争议时都喜欢用“因为英文维基是这样写的,得证中文维基也应该这样做”来作为佐证自己立场的理由,我想这才是容易造成反感的主因吧。当然,上述的问题其实与此处的讨论关系不大,还是回归模板设计的本题。我个人认为{{iPhone}}那模板虽然看似很有用,但仔细看里面的内容就会发现是一堆莫名其妙连结的集合体,举例来说其‘功能’段落里面有个‘音乐’连结,但点进去之后却发现是转跳到iPod条目,点入‘电话’,连到的却是iPhone条目本身,周边配件里面的‘Bumper’(保护壳),点入之后却是连结到iPhone 4,让人完全无法理解这些连结到底要表达的是什么意念。像这样的模板就是乍看好像内容很丰富,但实际上却根本不实用甚至无意义的设计范例,中文维基里面存在大量像这样的例子,所以才会想趁这场合把此问题提出讨论。--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11日 (三) 10:33 (UTC)
囧……这样我是我例子举错了(直接看新闻动态就提出了),或许该我该提{{Key}}、{{Google}}这类例子了。我当然认同“因为某某维基这么写、所以中文维基也应该这样做”的论点是错的,因为我们如果真的要讨论应该是针对个别关系来讲,别的语言应该是作为参考的依据。不过从前面的讨论我没看见有人提到模板内的条目与主要条目之间的关系,更何况连个真正可以实施的办法也没有人提出来。对我来讲,如果提个论述解释“模板内条目与主要条目应该尽可能有密切关系或者直接关系”是合理的,但是如果说只想要以导航模板与分类有部分功能类似为由订一个方针,那我就不能苟同了。--KOKUYO留言2013年9月11日 (三) 08:39 (UTC)

我觉得,只有最重要最基础的主题,比如“数学”、“物理”,或者有明确外延范围的概念,比如“扬州八怪”、“XX(作家/导演的)作品”之类的,才可以建立模板。其他的都需要严肃检讨,尽量少设立模板。—Snorri留言2013年9月11日 (三) 01:07 (UTC)

(+)同意。--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11日 (三) 03:40 (UTC)

建议制定两个标准:一,模板收录条目的标准,二,条目中使用模板的标准,前者的范围可以比后者大,也就是说模板中的条目并不必须使用这个模板。因为现在的条目很少再写“相关条目”,所以有必要用导航模板把确实有密切关系的条目关联起来,方便读者浏览。--Gilgalad 2013年9月11日 (三) 01:27 (UTC)

模板列出的条目范围比使用该模板的条目大是蛮合理的,不过要补充的是反过来的状况:如果一个条目没有被某模板收录其内的话,就不应该放上该模板。举例来说,在某铁路车站的条目中,如果有人放入模板:铁路,虽说铁路车站的确跟铁路运输的概念息息相关,但这种模板的放置方式会让人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这样跟分类标签或是portal有啥不同?)--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11日 (三) 03:40 (UTC)
本来就不该这样放……{{铁路}}要放也应该放在跟其有更直接密切关联的条目上,例如绝大部分模板所包含的铁路相关条目上。讲简单一点,铁路的“参见”或者“相关条目”段落中突然出现某某火车站本来就很不合理,使用模板或者模板收录也大致上是这类标准。--KOKUYO留言2013年9月11日 (三) 04:39 (UTC)
“如果一个条目没有被某模板收录其内的话,就不应该放上该模板。”——我觉得这应该是理所当然的。。。--Gilgalad 2013年9月11日 (三) 04:40 (UTC)
常理情况应该是这样,但是我不认为实际情况可能会那么完美(例如“参见”或者“相关条目”有写,那这样怎么算?)我觉得应该要看实例吧?真的不行在讨论就好。--KOKUYO留言2013年9月11日 (三) 04:46 (UTC)
先前就有留意过很多苏联/俄罗斯的民航客机与制造公司的条目,底下被人放上Template:航空航天列表集,例如图波列夫公司这条目底下就还有此遗迹,各位不觉得这是种很莫名其妙的模板使用方式吗?--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11日 (三) 05:39 (UTC)

@KOKUYO:“那么多神仙总有几个最具代表性的、那么多典籍总有几本是最具重要性的”,那么请问如何选择“最具代表性”、“最具重要性”?说到底也是原创研究而已。或者是通过共识和规则来制造一个原创研究。 --达师 - 270 - 456 2013年9月11日 (三) 04:42 (UTC)

我笑了……基督教对上旧约、新约,伊斯兰教对上可兰经,请问这是原创研究吗?顺便一提,照这样的理论来讲,“主条目:”、“参见”、“相关条目”、“延伸阅读”、“外部链接”乃至于“分类”以后也不需要了,因为说到底其选择也是一种原创研究、或者是通过共识和规则来制造的一个原创研究嘛。--KOKUYO留言2013年9月11日 (三) 04:52 (UTC)
“最具代表性”、“最具重要性”。这不是原创研究?如果不是,那是哪来的。乌拉跨氪 2013年9月11日 (三) 04:58 (UTC)
……“‘最’具代表”那个“最”的问题吗?那我改成“那么多神仙总有几个较具代表性的、那么多典籍总有几本是较具重要性的,例如基督教对上旧约、新约,伊斯兰教对上可兰经般”这样可以了吗?--KOKUYO留言2013年9月11日 (三) 05:04 (UTC)
“较具代表性的”的较具又是哪来的。自认为较具就是较具了吗,这和“最”还是一个问题。毫无根据的把某些个体划分做一个集合,这种创作就是原创研究。乌拉跨氪 2013年9月11日 (三) 05:09 (UTC)
楼上两位的争议,正是为何我会呼吁模板应该尽可能用来收录有明确界定范围的概念,开放式的概念应该改用分类与列表收录。因为连“某条目要不要收录到模板中”都会变成一种意识型态的展现方式,而导致争议。--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11日 (三) 05:43 (UTC)
我无法认同“开放式概念应该改由分类和列表收录这句话”,导航模板、分类以及列表各自都有其功能,因为部分功能相似就说要直接改变方式未免也太无理了。另外口口声声说无法判断,“基督教对上旧约、新约”、“第二次世界大战对上冷战”、“苹果公司对上1984”、“军事对上占领”、“自由及开放源代码软件与数位版权管理”的关联性,这类关联性这种东西难道真的判断不来吗,还是说有的人已经自动认为讨论叫做没用的步骤?--KOKUYO留言2013年9月11日 (三) 08:39 (UTC)
您举出的这些例子正好证明了目前模板收录方式的无用:因为上面举出的这些例子全都是上对下、果对因、有‘从属’关系的概念,但是请各位想想模板本身最大的用途是什么?应该是收录其中的平行条目间之‘横向’移动,而非从属概念间的‘纵向’移动吧?
举例来说,道琼斯工业指数模板,它的上层主题是道琼斯工业指数,下层条目是30个指数构成股的公司条目,例如3M麦当劳微软等等,道琼斯工业指数的主条目中有完整罗列这30家公司的列表,而这30家公司的条目,也几乎都会在条目最前面的首段中提及它们是道琼斯组成股之一,互相设有内连结,所以如果我们只是想从指数的条目移动到各组成股,或是各组成股的条目移动指数条目,就算没有模板帮助也可以轻松做到。所以,这模板的存在最大的价值其实是当我想从3M移动到麦当劳,或从麦当劳要跳到微软时,如果没有模板帮助,我就非得利用道琼斯工业指数的主条目当作跳板、往返于各组成股公司条目进行横向移动
所以回归原题,二次大战模板最让我觉得莫名其妙的地方,并不是二次大战(上层概念)与冷战(下层)之间是否有关这问题,而是为何冷战这条目会跟太原会战放在同一个模板中?朝鲜战争会跟维希法国放在同一个模板中?这些条目之间有跟道琼斯组成股类似的同质性存在,所以读者需要在彼此之间横移吗?如果没有,它们放在同一个模板中有啥意义?如果问及,二战模板中各条目彼此之间是否都有相关性或相似性,您的回答是‘没有,它们彼此之间没有关系,放在同个模板中只是因为它们同时与二次大战有关而已’,那我是否可以提案将目前的二次大战模板拆分,把包含冷战朝鲜战争条目在内的二战战后影响独立拆分成一个Template:二次大战战后影响,把包含太原会战在内的条目放在Template:二次大战战史,把维希法国在内的国家条目放在Template:二次大战参战国,如此一来我可以在不影响读者参考便利的前提下,将各模板的量体大幅缩减,但是模板所收录的条目之间同质性会变得更高,呈现的意义也更明确,而符合模板应该‘精简’的原则。--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11日 (三) 14:09 (UTC)
我对于你是否有理解到“导航模板是收录多个相关连结的群组模板,以便利在这些页面导览。”、“我们的目标不是在一个空间内尽可能地补足相关的条目。扪心自问,这是否有助读者阅读相关主题?任意拿两个页面放进模板,读者真的会想从A看到B吗?”以及“对于复杂的主题,像是科学、技术、历史等,导航模板可以为主题提供一个综合性的介绍”这几句论述所提到的话感到质疑,实际上导航模板的功能就与“参见”或者是“相关条目”类似,把有着密切关联的东西按照其性质塞到一个模板中方便整理,这跟什么横向或者纵向没有关系。以{{World War II}}为例,在作为其主要条目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我可以很快地从导航模板中得到连结到受其影响的“冷战”以及“朝鲜战争”条目、我可以很快地从导航模板中连结到作为参战国家的“维希法国”、我可以在地从导航模板中得到连结到其主要组成战役的“太原会战”,可以像“参见”或者是“相关条目”般、但又自然而然地以类似分类的方式整理出来相关联乃至于有从属关系的条目,这才是导航模板的功能吧。--KOKUYO留言2013年9月11日 (三) 17:38 (UTC)
这类模板的例子还有{{男性内衣}}、{{女性内衣}}、{{香港饮食}}、{{}}、{{人力交通工具}}等,收录标准不明,如果完全不加筛选收录则会变成超大模板,这类模板宜以分类、列表代替--Ws227留言2013年9月11日 (三) 17:35 (UTC)
@KOKUYO君:请参考Wikipedia:模板指引,在导航模板的功能段落中开宗明义第一句就是‘导航模板的作用是为内容提供横向的相关主题参考,比如在“亚洲”条目中读者可能希望知道其他大洲(“非洲”“欧洲”等),此时可以使用模板提供此类信息。’,可见横向关连还是纵向关连的确就是模板使用与否的关键考量,怎会没有关系?不知道把模板当作‘参见’跟‘相关条目’使用的这个主张是来自何处的规定,还是只是您个人的主张?--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11日 (三) 18:15 (UTC)
挖靠……2007年一个用户自己添加的内容也算喔(如果我没翻到讨论请原谅我,不过我想那时候{{Navbox}}也不是像今天这样广泛使用吧),对不起我进来维基百科时只看过维基百科:分类、列表与导航模板以及维基百科:导航模板这两个页面而已。相较于于英语维基的内容提出的草案或者论述,这种好久以前提出的意见其参考性会有多少呢(总不会说跟你意见合所以就是绝对的参考依据吧)?至于类似于“参见”/“相关条目”的功能是参阅en:Wikipedia:A navbox on every page而来的,不知道你是否满意了吗?--KOKUYO留言2013年9月11日 (三) 18:32 (UTC)
一个意见:反向思考一下为什么有些读者中意模板,解决他的问题,然后再来谈废模板。单纯只是看模板的标准不满就要废模板,问题会很大。
什么模向相关主题参考之类的我觉得都不算重点,导航模板比起分类好用的地方在于“点一次就到另一个条目了”(分类至少要点两次,如果有跨子分类更麻烦),而比起参见好用的地方是“修改一处地方,所有关联条目都跟着修改了”。可以谨慎思考废了模板之后如何满足这种需求(例如有人举春节模板,事实上我若是一个找资料写报告的学生,会很喜欢有这个模板让我在年菜、习俗之间很方便地跳来跳去;用分类并不方便。--Reke留言2013年9月12日 (四) 01:52 (UTC)
参见这种形式与导航模板不同,参见是列出条目内没有详细说明的一些相关条目,或者与条目主题关系非常密切的一些条目,同时在条目内又不太合适通过内部链接形式进行链接的条目,例如贞观年号条目,可以参见中国年号列表。导航模板的作用正应该如大象所说的那样,要有确定的内涵和外延的条目,一种横向相关条目的展列。而目前一些导航模板缺乏有明确界定范围,这就会导致有人要添加一些条目进去,有人要删除一些条目出来,造成争执,而且对于读者而言也会造成困惑,这个条目为何没在这个导航模板里,是无关吗?还是不重要?或者内心会想,原来维基百科对这个领域就这种业余的认识啊。而且无明确界定范围的导航模板也会造成原创研究的问题,每个编者都有对某个领域的认知和观点,这很可能会带入到模板里去,从而造成原创研究和中立性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9月12日 (四) 02:01 (UTC)
书生兄的意见道尽我的想法。
@KOKUYO君:如果有某个维基指引或政策您认为不合理,该做的应该是把它拿出来讨论之后根据讨论结果修改它,而不是直接否定它的存在。您提出的en:Wikipedia:A navbox on every page是一篇essey,essey只是部分英文维基参与者提出的意见,不见得表示那是多数共识或是确认执行的政策,相反的,如果要参考英文维基的规则您应该查阅的是这个英文维基的政策页en:Wikipedia:Categories, lists, and navigation templates#Navigation templates,该页中有一段定义性的叙述(我把与本讨论相关的关键字加黑以方便大家掌握重点):
Navigation templates are particularly useful for a small, well-defined group of articles; templates with a large numbers of links are not forbidden, but can appear overly busy and be hard to read and use. Good templates generally follow some of these guidelines:(涵盖小规模、具有明确定义范围条目的导航模板较有用。收集大量条目的模板虽然未被禁止,但却会显杂乱且难以阅读与使用。好的模板通常要符合下列原则:)
  1. All articles within a template relate to a single, coherent subject.(模板内所有的条目都有与一单一且连贯的主题相关)
  2. The subject of the template should be mentioned in every article.(每个条目的内文都应该提及到此主题)
  3. The articles should refer to each other, to a reasonable extent.(模板中的条目至少在某个程度之内必须互有参阅性)
  4. There should be a Wikipedia article on the subject of the template.(模板的主题需建有条目)
  5. You would want to list many of these articles in the See also sections of the articles.(你可能会想将模板内的一些条目列在各条目的‘相关条目’段落)
If the collection of articles does not meet these tests, that indicates that the articles are loosely related, and a list or category may be more appropriate.(当模板收录的条目没办法符合上述原则时,就表示那些条目彼此之间的关系松散,此时使用分类或列表来收录它们会是比较恰当的作法)
从以上的说明中我们可以得知,模板的确可以提供‘相关条目’的作用,但是收录其中的条目也必须符合1、2、3项的要求,通常大部分的模板收录内容都能符合第1、2项的要求,但第3项就不一定了。举我上面针对二次大战模板收录条目的论述为例,太原会战冷战都有符合第1、2、4项原则,但两条目彼此之间欠缺互相参阅性、符合不了第3原则,也应该不会有人想到要把这两个条目互相放在相关条目段落中(实在太无关了),也符合不了第5原则,所以适合拆分收录于两个不同模板中,这就是我一直重复提及的问题关键点。当然,以上的规则是英文维基的政策,中文维基是否要遵循尚待社群成员们讨论之后来决定,我只是在此处替大家解说一下英文版的作法,以作为讨论时的参考。--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12日 (四) 03:21 (UTC)
如果我提的是别的英语维基百科的论证,那至少还是有一定人讨论过后的结果,而且他也没有不符合其他英语维基百科方针指引的说法;而你提的维基百科:模板指引既不是讨论过后获得的共识指引,也看不见有什么人支持或者反对对的,其参考意义应该比这篇论证还要差吧(我的判断就是有人把自己的看法写出来,没人支持也没人反对就一直放在那边,难不成你真的是因为跟你意见合就承认其参考价值了?)。还有不知道为什么中文维基百科很瞧不起论述的存在,而且对于编辑的事情总是放弃对于案例的共识讨论而老是要制定个规则通用全部;实际上许多时候英语维基百科也常常借由由论述提供更为详细的建议(例如en:Wikipedia:Navigation templates),而且这类型的指引也往往更接近建议的性质(或许有一堆人想要把自己的想法赶紧立成方针指引,到时候有人提反对意见就直接用这些规则回应就好)。
然后英文不好的我左看右看,怎样都没有看到“收录其中的条目也必须符合1、2、3项的要求”这个讲法,而且你应该也有看到看见“虽然包含众多条目连结的模板并不违反规定(templates with a large numbers of links are not forbidden)”这个内容吧(当然他后面也有提到可能引起的问题),而且你不觉得“此时使用分类或列表来收录它们会是比较恰当的作法”跟“此时使用分类或列表来收录它们或许会是比较恰当的作法”两个在语意上就差很多了吗?其他还有提到“侧边栏中条目之间的联系应当紧密相关,并且应当尽可能完全符合以上的指引标准。否则一个脚页模板(位于页面底部)可能更加合适。(If the articles are not tightly related, a footer template (located at the bottom of the article) may be more appropriate.)”从来没有一个地方告诉你要直接拆分导航模板、或者是直接转到分类,所以说要拿解释英语维基百科的做法、请别只挑对你有利的观点来讲好吗。--KOKUYO留言2013年9月12日 (四) 05:02 (UTC)
写论述时寻找支持自己论点的资料来佐证自己的意见,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吧?我找资料佐证我自己的意见,您找资料佐证您的意见,然后大家互相检视对方提的参考想办法求多方都可接受的折衷,不就是我们现在在做的事?如果真要说,您也没有把那些对我的意见有利的参考资料列出来过吧?那我是否可以抨击为何您当初没有先提及上面这段指引,而是只提了那篇对您有利的essey之内容呢?
关于“此时使用分类或列表来收录它们会是比较恰当的作法”跟“此时使用分类或列表来收录它们或许会是比较恰当的作法”这点,如果讨论要陷入这种对细节咬文嚼字的话,我也必须说英文中“may be more appropriate”是一个强假设,翻译时应该翻译成“应是较适合的”(符合大部分状况,但保留一点点例外空间),如果要翻译为“或许”,正确的用法应该是“would be”“could be”这种推论成分比较高的词汇(在做与不做之间保留较大的裁量权),就好像英文中如果说“you may leave right now”绝对不是意指“你现在可以离开”的意思,而根本是委婉的叫对方滚蛋的意思,如果要说你可以自己决定离开与否,则会说“you could leave right now”。
在必要的时候以分类取代模板,是模板的规则中已经提到的事就不再累述。如果您说规则中没提到拆分模板一事,我倒是想反问,如果两个原本收录在同一模板中的条目经验证后发现不适合收录在一起时,如果不是直接删除模板,那除了进行模板拆分外,还有什么处理方法可以选择?--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12日 (四) 11:00 (UTC)
人家至少还找到论述去,你拿个连论述也不知道该算不算的东西支持先前横向连结的论点。然后英语我不熟,所以你讲什么我也不好反驳,像我就无法判断“If the collection of articles does not meet these tests”是指条目应该要尽可能同时符合所有规则、或者只要符合几个规则就好。不过我已经提过英语维基百科对于导航模板的规定并没有那么死,同时对于导航模板、分类以及列表明明就是“服务同一个主题是常见且合理的,这些重叠的系统是互补的,而非不合理和多余的”,这种“必要的时候以分类取代模板”的模板规定请别嫌烦提供个出处吧(而且你必要还真广泛啊)。另外你的想法似乎从来没有想过“对于复杂的主题,像是科学、技术、历史等,导航模板可以为主题提供一个综合性的介绍。(For complex topics in science, technology, history, etc., a navigation box can provide a comprehensive introduction to a topic.)”,对你来说作为参战国家的“维希法国”、战争组成的“太原战争”以及跟作为战争影响的“冷战”排在一起你也无法相信,我想“讨论寻求共识”这种话你也听不进去吧。--KOKUYO留言2013年9月12日 (四) 11:27 (UTC)
“Split them into multiple, smaller templates on each sub-topic.”,您自己找到的指引里不就说应该拆成较小主题(然后各个项目之间是横向连接)么?综合性介绍请参阅这个讨论Snorri的发言和下面的回复。最后一句话笑喷了。说完,匿了。--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9月12日 (四) 12:39 (UTC)
横向连结的理论根本就是写在导航模板的用途定义中,同样拿英文维基的导航模板指引作为参考,‘A navigation template is a grouping of links used in multiple related articles to facilitate navigation between those articles. ’注意“between”这个字就是象征一种平行关系,是意指在收录的子条目之间移动,而不是用来往返于模板主题与子条目间。
模板中收录的条目要有互相转跳的可能性,才值得收录在同一个模板中,与对于过大的模板如果收录条目之间关系微弱时,应该考虑将它们拆散成较小模板的理据,也全都在同页面中的Navigation templates provide navigation within Wikipedia这个段落被提及:
  • The goal is not to cram as many related articles as possible into one space. Ask yourself, does this help the reader in reading up on related topics? Take any two articles in the template. Would a reader really want to go from A to B?(模板的目标不是要将越多的相关条目收录到一个地方。扪心自问:这样做到底能不能帮助读者阅读相关的主题?随便抽出模板中的任意两个条目,一个读者是否会想从条目A连到条目B?)
  • They should be kept small in size as a large template has limited navigation value. For navigating among many articles, consider:(模板应该尽可能保持量体精简,因为巨大的模板在导航上的价值反而是有限的。要在条目中导航,请考虑:
    • Split them into multiple, smaller templates on each sub-topic. (将它们根据次主题拆散成复数、较小的模板。)后面有一些拆分范例,但在此就省略了……
老实说我在发表最初的意见前从没真的仔细阅读过这页面,但很显然这边提到的不少概念,例如模板太巨大时反而无助于查找资讯,例如可以根据次主题拆分过分巨大的模板,我全都在上面的发言中提及过。互助客栈的讨论不是在写条目,需要每句话都有参考来源,提出个人的意见争取其他用户的支持也是在讨论页发言的主要目的之一。但是既然英文维基的模板政策跟我的不少主张不谋而合,那就表示我的意见方向还算准确。
‘必要的时候以分类与列表取代模板’不就是在上面早已提过的这句‘If the collection of articles does not meet these tests, that indicates that the articles are loosely related, and a list or category may be more appropriate.’吗?这边既然已经提到列表跟分类比模板更适合收录关系松散的条目,如果它不是表示应该以列表跟分类来取代模板,难道是写心酸的?
老实说我提及‘寻求共识’,并不是要寻求KOKUYO君您的同意,我写这么一大堆不是用来说服您用的,而是写给其他用户,尤其是那些没有参与讨论、只是在一旁听的安静大众。毕竟少了您,只要多数的用户同意,它仍然是大部分人的共识。不是吗?--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12日 (四) 15:24 (UTC)
一、在挖靠一次……我还以为“between”就指是从这条木移动到这条目,英文差还真是麻烦。二、这个我有提过,直接用维基百科:导航模板的翻译。但同样一个模板可以包括多个领域的指引也有,包括先前“Wikipedia:Navigation templates”提的“对于复杂的主题,像是科学、技术、历史等,导航模板可以为主题提供一个综合性的介绍。(For complex topics in science, technology, history, etc., a navigation box can provide a comprehensive introduction to a topic.)”,而且还请你帮助我了解一下“好的模板通常要符合下列原则”到底是否要包含全部规则、还是规则有占一部分就好。而且照你的讲法就是随便举两个极端不条目、只要有冲突的就是分立成更小的导航模板,这样看来{{World War II}}可以分成三个小模板、{{中华民国历史事件}}也可以分成三个小模板、{{宗教}}和{{统一企业}}、{{LGBT}}不知道要分成多少模板。另外照这样分开来的作法,我的猜想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下方将会有更多导航模板、然后每个导航模板有比当前更多的内容,这样叫做解决问题吗?四、先讲我提及的“讨论寻求共识”也不是指这边的人想到共识,而是指关注出问题的导航模板的维基人共同讨论之结果。然后呢……这种大范围影响地指引很明显地这样几个用户就不够,而且好像很多人是想要把其立为方针。就我来看如果多数人都是像咱这样的态度编辑创立模板,那么是哪一方是多数哪一方是少数呢?--KOKUYO留言2013年9月13日 (五) 01:42 (UTC)
“topics in science, technology, history”正确的翻译是“属于科学、技术、历史等领域的复杂主题”,介性词是“in”不是“of”,所以主词是科学、技术与历史领域底下的某种主题,不是科学、技术、历史这些主题本身,完全没提到模板跟跨领域收录内容有啥关系的问题。“同样一个模板可以包括多个领域的指引”这句,您根本是把自己的主张建立在错误的翻译之上,之前看到时不忍心讲得太直白只好装作没看到,您却反复一直要提这件事,真尴尬。
“好的模板通常要符合下列原则”,原文中使用的量词是“some”,这通常是用于“不必要是全部的多数”,言下之意,不见得所有原则都要完全符合,但至少需要符合其中的几条。
模板会变多根本不是反对拆散模板的好理由,您是没看过{{AKB48}}、{{AKB48歌曲}}、{{AKB48媒体演出}}这种母模板是由很多子模板组合而成的组合式模板吗?对于主条目来说它底下只有一个大模板,但对于子条目来说却只需要放上关连程度较高的子模板即可,弹性空间更高,为何不能当作解决问题的好方法?--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13日 (五) 02:56 (UTC)
因为替咱解释了“好的模板通常要符合下列原则”的解释,所以得全部重打回应了Orz。至于我英文烂已经很早就讲了,能够找地也就只有一些别人的中文翻译了,所以你直接提也没差。
所以说“冷战”的反对理由不就只剩下单纯的这模板太大了这个问题?这样我倒觉得不如缩减“时间轴”的部分,例如从1939年开始计算(第二次世界大战条目也是这么写)、然后挑选标准以经典或者大型战役为主。如果再不行把抵抗运动调整至“作战方面”,影响“战后影响”、“战争罪行”、“战争强奸”、“战俘”等在做调整就好。
至于为什么要反对模板拆散(或者说不建议还没讨论就直接这样拆分),首先个人导航模板功能是导航,在主题性上应该仍然要有在有合理范畴之下应该可以跨领域,例如{{World War II}}应该要介绍其影响、{{统一企业}}应该介绍其有关的教育机构、{{宗教}}这导航应该要出现一些重要宗教(尽管二战影响可能跟某场战役无关、该教育机构和公司某分公司无关、或者两个截然不同的宗教之间也毫无关系)。再者如果是按照以前的认识(至少在你还没有解释“好的模板通常要符合下列原则”前),很多情况将会变成几个条目要独立出来、但却又数量可能不够创建或者创建一个小小的导航模板的情况,这样还不如包括在更为广泛的主题导航模板中更适合。最后拆分模板为数个模板后,在这些模板同时出现在一个条目时可能没有解决其大小问题(甚至可能因为模板个别发展而更为扩大),这样是好还是坏也是一个问题。--KOKUYO留言2013年9月13日 (五) 04:10 (UTC)
放在同一个导航模板中的条目,应至少拥有某种程度的交集关系,才能让人理解此模板存在的意义。
您的盲点在于您一直只从主条目的角度看事情(举二战模板为例,您一直在强调二战包含、影响的概念很多,所以需要一个大模板来涵盖),但是我一直在提醒模板主要的功能是用于子条目间的移动,所以要检视的是“子条目彼此之间的关系”。重复举一样的例子:冷战与二战有关,太原会战与二战也有关,但是冷战与太原会战分属不同的时代、发生于不同的地方、甚至不属于同类事物(冷战是一个全球性的概念,并不是一场实体的战争,而太原会战则是一场区域性的战役),您不会在撰写冷战条目时有任何机会提到太原会战,如果在没任何解释的状况下在冷战条目的“参见”“相关条目”段落放上太原会战的连结,读者会觉得莫名其妙,反之亦然,以上的种种皆证明了冷战与太原会战这两个条目其实是没有任何交集(它们只是同时属于二次大战的联集之下而已),也就是“关系松散”。当然,验证模板好坏的五原则并没有要求每个原则都要完全相符,但如果一个模板没办法符合那五个原则,就很难说是个“好模板”,符合的原则越少模板品质也越糟,虽说维基百科没有规定品质不好的东西就该被删除不允许存在,但我不懂为何我们要鼓吹一种创造品质不佳模板的风气?难道透过适当的拆散与重组以改善提升个别模板的导览价值,不是件好事吗?
在您最钟爱的en:Wikipedia:A navbox on every page这篇论文中,有个Navboxes not to be created(不该被创建的导航模板)段落,提及‘A listing of articles for which there is no reasonable theoretical limit to the numbers of articles that can be included.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模板内不该收录一个条目名单,此条目名单的数量并不存在一个合理的理论上限。我很讶异这篇论文也印证了我最早时提出的、没有明确定义范围的概念不适合以模板收录的主张。可见有道理的主张走到哪里都通,我不用蓄意去查证文献,也会正好与别人的意见一致。--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13日 (五) 06:31 (UTC)
很明显不到十个人就够了,不是么?--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9月13日 (五) 02:11 (UTC)
“当需要更大范围共识时才去寻求更多人参与”,导航模板这不算需要更大范围的共识吗?还是说几个想法一样的人意思一下讨论一遍,就等同于全部的想法。还有讨论指引的也不该在这里吧。--KOKUYO留言2013年9月13日 (五) 02:46 (UTC)
“当需要更大范围共识时才去寻求更多人参与,否则一个或两个独立编者的意见将能得到更好的结果。”这个讨论不多于两个独立编者么?有其他意见的编者为什么除了你“Strong Oppose”外再没有其他人了呢,还是说持这个立场的人只有你一个,其他人只是跟风而已?还有现在有在讨论把这个列成指引么?另外回到正题,讨论拆分模板事项本身,OK?--铁铁的火大了 2013年9月13日 (五) 02:51 (UTC)
人家一开始要“缩减条目收录量”,讨论到后来变成讨论拆分、分类与导航模板。结果回到正题叫做“拆分模板”,至少也回归正题也是回到如何处理{{World War II}}上面嘛。--KOKUYO留言2013年9月13日 (五) 04:10 (UTC)
拆分过的模板,里面收录的条目数量变少,不就是缩减模板内条目收录量、并且强化条目彼此之间关连性的一种手法吗?如何处理WWII模板的建议打从一开始的发言就已经说过了,我认为至少可以把参战国跟战役部分拆分,战后影响的部分,其实每一个次标题都可以独立成一个模板。目前WWII模板中的战役部分目前采时间轴的方式排列,猛看好像很有参考性,其实导航的品质不怎样,因为我迄今看过的战史书籍几乎都是把太平洋战场、欧洲战场拆分,甚至欧洲东线与西线还会进一步拆分,每个战场发生的战役彼此之间可以建立时序上的连贯关连性,像这种全部混在一起的大杂烩还真是前所未见。总之,应该要先把适不适合让模板过度扩张这个基本概念问题先解决,有了具体的原则之后,才有办法详细的讨论该怎样设计模板才可以产生最大的导航效益。--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13日 (五) 06:31 (UTC)
“拆分过的模板,里面收录的条目数量变少、并且强化条目彼此之间关连性的一种手法”这句话你能这样讲?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参战国数量并非无限还是有那么多(50个以上跑不掉),战役数量和影响众多,所谓的收录条目数量变少也只不过最刚开始的情况而已;另外按照你“冷战”中不会再关联条目上添加“太原会战”这种随机挑两个条目的讲法,在“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底下放上“法国抵抗运动”就叫做合理?。--KOKUYO留言2013年9月13日 (五) 10:44 (UTC)
只要有合理的理论数量上限,纵使总是多达50、100个条目也有办法好好整理,如果二次大战参战国有多达50国觉得放在同一个模板中规模太大,为何不考虑依照轴心国、同盟国拆分?或是依照欧洲战场、太平洋战场拆分?“所谓的收录条目数量变少也只不过最刚开始的情况而已”这点我看不懂,如果收录的模板有个理论数量上限,为何它会随着时间的前进而膨胀?如果道琼斯工业指数没有修改收录指数数量,请问那个模板会随着时间过去而变大吗?美国的51州,除非该国改变领土划分方式,否则可能会因为维基百科多发展一两年之后,变成102州?就是因为目前有很多模板收录的条目属于没有理论数量上限的特性,所以才会有“所谓的收录条目数量变少也只不过最刚开始的情况”这种问题,所以您这是在自打嘴巴吧。如果您觉得在“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底下放上“法国抵抗运动”不合理,那不就证明目前二战模板的编辑方式有问题,不懂为何您会没事又自打嘴巴一次?--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13日 (五) 15:12 (UTC)
一、这样是要分成多少个模板?所以最后第二次世界大战条目下的导航模板要变成这样你才满意(File:Jeter templates.PNG)?二、这句话是指“拆分过的模板里面收录的条目数量变少”是当然的,但是在原本使用导航模板挑选重要度的功能因为模板分拆后,自然就会有人会不断添加资讯更多内容到导航模板(也就是说原本20几个国家就是会塞到50几个国家以上,原本几场重要的战役就会变成塞一堆可能算重要的战役)。如果导航模板是要做到像这种“资讯海”的话,那么就不过是会显示在条目上的“分类而已”。三、我本来就是支持“冷战”跟“太原会战”是可以合并的,所以不是我自打嘴巴好吗?--KOKUYO留言2013年9月13日 (五) 15:30 (UTC)
一、那张图片只是证明原本是好工具的模板,被滥用之后反而带来困扰,得证模板的使用应该受到限制(符合我的意见)。
二、拆分过后条目数量变少的模板,会导致用户增添更多条目上去,所以我们应该要维持模板的庞大以避免用户持续增加条目?这是哪门子莫名其妙的逻辑?是为了避免继续吃下去,所以应该先吃饱胀著的意思吗?
三、您支持“冷战”跟“太原会战”可以合并在一个模板中,却说“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底下放上“法国抵抗运动”不合理,我完全无法理解这种颠三倒四的论述到底是在说些什么……--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14日 (六) 07:04 (UTC)
一、但是你的标准只是让模板不断拆分而已,这跟导航中原本可以挑选重要具有互相参考价值条目的功能都没有而已。二、我很早之前就提过应该挑选较有关连的条目即可,但你们不信“基督教对于新约/旧约”是可以得证的说法。三、因为那时候你没有讲到你打算无限制地继续分下去,反问你以同样的标准还要还再分?是说基于你所有模板都得要完全遵守前面几条规则读的讲法,这{{DJIA}}模板也该分了(“微软”的参考条目会放有“卡夫食品”这是不可能的),但因为我想不到更好的分割模板办法所以应该要全删?--KOKUYO留言2013年9月14日 (六) 08:56 (UTC)
一、我从没主张过模板应不断拆分,我只有说保持一个适当的规模,让之中收录的条目具有相当程度的互相关连性即可,您这是曲解别人的意见。
二、我从没对基督教与新约、旧约一事提出任何意见,而且这个跟您反对拆分模板让收录条目数量变少的主张,有什么关系?
三、理论上在撰写微软条目时,一定会提到微软是道琼斯工业指数的组成股之一,并且可以补充说明除了微软外,该指数的其他29个组成股分别是啥啥啥,而提及卡夫食品。但是,如果在30个条目内全部内嵌(en:Transclusion)相同的内容其实是重复浪费资源,所以可以制作一个模板来代替,您可以阅读一下英文版的模板指引相关的一些essey,里面就经常会提到模板有个很重要的特性,就是transclusion(意思是说,模板要能内嵌在不同的条目中产生双向连结,才能真正发挥其完整的效用)。目前中文版的大模板大都是单向放置(主条目放上一个超大模板,但是该模板中包含的子条目往往没有放上相同的模板),而欠缺transclusion的要素。但是,在太原会战条目中要怎样撰写叙述才有机会提及冷战,或是在冷战条目中该如何提及太原会战,我完全想不到可能的写法,所以推论其相关性太过薄弱。--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14日 (六) 09:27 (UTC)
参见以往讨论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存档/2011年11月#关于导航模板:这些导航模板的内容其实是一些列表,需要参照维基百科的Wikipedia:五大支柱,给出列表的标准(中立观点),列表的来源(可供查证),“内容多寡”、“如何增删”(非原创研究)。--Isnow留言2013年9月13日 (五) 18:00 (UTC)
* 对第一个问题,是的。
* 对第二个问题,或许在关于模板或者列表的方针中加上一段即可。
--Isnow留言2013年9月16日 (一) 18:13 (UTC)

问:中国大陆的电线标准配色

在编辑条目家用交流电源插头与插座时遇到这个问题,网上普遍流传说国标GB681规定了导线的标准配色,可是根本找不到这个标准,希望有人能协助,谢谢。另可参阅GB 5023.1-2008,GB 6995.2-2008,YD/T 585-2010。 --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19日 (四) 05:10 (UTC)

另外谁能解释一下为什么那个表会分上下两部分,原来的版本是这样的,我不知道我现在的理解对不对。--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19日 (四) 05:24 (UTC)

GB681是二苯胺的标准,GB 5023.1-2008是“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1部分:一般要求”,其中有谈到配色,该标准等同于IEC 60227-1-2007,IDT;GB 6995.2-2008是“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2部分:标准颜色”,专门规定了颜色,具体规定引用IEC 60304-1982。YD/T 585-2010是“通信用配电设备”,其中有谈到配色问题。如有需要,我可以提供全文给你(告诉我邮箱)--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9月21日 (六) 03:38 (UTC)
我主要想听听大家对条目编写的看法,而不是标准本身。阁下认为这份表应该怎么写比较好?现在这个版本可不可以?--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2日 (日) 06:23 (UTC)
我不太熟悉这块,我以为你是想了解标准内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9月23日 (一) 01:08 (UTC)

是美丽湾“度”假村还是写美丽湾“渡”假村?

美丽湾度假村争议还是写美丽湾渡假村争议?有没有一个准头?内文里这二个字混用了。--36.232.217.50留言2013年9月23日 (一) 15:09 (UTC)

这个是官方主页?照着来就好了。—Snorri留言2013年9月23日 (一) 15:13 (UTC)
照我看到条目所列出新闻来源,这些报导也都是写美丽湾“渡”假村,所以不明白为何条目会写成美丽湾“度”假村?连内文提到也是写成“度”,这如何处理?改过来算简繁破坏吗?--36.232.217.50留言2013年9月23日 (一) 15:33 (UTC)

错误的其他连接II

帕克 (伊泽尔省),求修正。--浅蓝雪 2013年9月23日 (一) 19:05 (UTC)

已修正。--Mewaqua 2013年9月25日 (三) 05:48 (UTC)
机器人刷出的垃圾条目又一例,是不是应该要来严正检讨“机器人刷出的混乱,机器人的主人要限期负责处理改善”这规则?--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25日 (三) 05:42 (UTC)
最鸟的是因为中文版条目用机器人乱刷错误的interwiki,又经过跨语言链接机器人几次更动后,连commons上其他语版的连结也大乱,完全不知该如何修改,真是造孽!--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25日 (三) 05:49 (UTC)

问:关于重建“模板: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事件”

此模板作为中国历史事件系列模板之一曾经存在过,但因为收录细枝末节的内容在2013年4月30日被删除。该模板还是很有存在价值的,希望重建时参照模板: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此模板乃是翻译自英文版)并在此基础上扩充。--Fxqf·留言簿 2013年9月23日 (一) 14:09 (UTC)

您先看看上面关于导航的讨论。另外反对任何形式的竖版导航。 --达师 - 270 - 456 2013年9月24日 (二) 17:11 (UTC)
你反对不代表竖版导航不能存在。--Fxqf·留言簿 2013年9月26日 (四) 02:20 (UTC)

wbStringValueAsRedirect

[9]的请求制作了此程序(从名字应该能猜出是做什么的了),除了原来提到的生物学名还有什么可以建的呢,比如为小行星90377创建2003 VB12为重定向(d:Property:P490)?Liangent留言 2013年9月27日 (五) 19:20 (UTC)

模板:Harvnb的问题

这个哈佛式脚注的模板,我看了英文维基的对应模板。“harvnb|Smith|2006”的效果就是Smith 2006,而中文版却是Smith(2006年)。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如若两本书的作者、出版时间均相同,英文版可用Smith 1993a、Smith 1993b区分,而在中文版则会显示Smith(1993a年)、Smith(1993b年),非常诡异。模板中那个“年”字是应该去掉才好吧?-镜海水手留言2013年9月26日 (四) 09:56 (UTC)

应该改模板的参数了,加一个新参数进去。—Snorri留言2013年9月26日 (四) 10:44 (UTC)
这个有人帮帮忙么一看参数我头都大了……-镜海水手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00:46 (UTC)
哈佛式脚注里根本没有“年”啊。这纯属画蛇添足--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9月27日 (五) 01:14 (UTC)
那么直接删掉“年”大家认为怎样?还有个问题,示例的第9项里有个p=100参数,但在实际效果中完全没显示,这是怎么回事??-镜海水手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02:20 (UTC)
先前有请User:Cravix做了个{{cfn}}模板来弥补{{Harnvb}}之不足,是完全汉化的,包括年月日页都有标注,使用方式就是作者名以外都加了可填参数:
  1. 年的话就是y,月m,日d,如{{cfn|華西列夫斯基|y=1983|m=9||d=15|p=23}},就会显示为华西列夫斯基(1983年9月15日),第23页)
  2. 若仅有年知道而且为同年无法区分,另有“v”参数(集、册)以供区别,如:“日本防卫厅战史室(1988年),后期关东军作战,第363页”,以及“日本防卫厅战史室(1988年),关外陆军航空作战,第363页”,两者参数为“{{cfn|日本防衛廳戰史室|y=1988|v=後期關東軍作戰|p=363}}”与“{{cfn|日本防衛廳戰史室|y=1988|v=關外陸軍航空作戰|p=363}}”
  3. 若不是“页”的来源,可用“loc”参数,如“{{cfn|日本防衛廳戰史室|y=1988|v=後期關東軍作戰|loc=書末附圖9}}”就会显示为“日本防卫厅战史室(1988年),后期关东军作战,书末附图9。”
使用例可参考赫尔曼·戈林条目,而若与不欲使用有汉化的cfn者可继续使用{{sfn}}或修改{{Harnvb}}。--Ai6z83xl3g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8:34 (UTC)
学习了-镜海水手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01:14 (UTC)

File:NRVS.png能算是合理使用吗?

已经有上传File:能仁校徽.png,不明白上传File:NRVS.png是有何用?所以想问File:NRVS.png能算合理使用吗?纯粹只是草写体的校名。--36.232.220.194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5:15 (UTC)

南京市#近现代所列明六大城市之记载,来源在哪?怎选出这六大城市?

我查阅南京市#近现代有段话写道:

到1937年,南京的城市人口增加到100万以上,是当时中国的六大城市之一[注 13]。

可是在[注13]所写只有“当时中国六大城市为:上海、北平、天津、广州、南京、汉口。”这段话,没添加来源,不明白这六大城市是用什么方式去选出来?还有,这六大城市是不是在古代中国历代之中就已经有了?否则,中国那么多大城,为何只凑“六”大城市?而不是其它数字“五”大城市或“七”大城市?--36.232.220.194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5:23 (UTC)

洪都洪都府是不是有重复?要不要合并?还是将洪都合并到南昌市?--36.232.220.194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8:05 (UTC)

来自台湾的浏览量第一,是否表示应该以台湾优先

—以上未签名的留言是于2013年9月29日 (日) 14:43 (UTC)之前加入的。

你们重定向是直接用清除所有页面的内容吗?编辑纪录没合并到另一个主条目可就不妥了!

你们要做重定向之前,将二个条目做合并是像这种方式去大量清除页面内容吗?我个人认为此举不妥,主要是因为编辑纪录没有被合并到另一个主条目里,难保不会被人质疑是破坏,又或者有心人会刻意回退重定向来恢复原本页面内容,请协助改善以及合并条目的编辑纪录。--36.232.220.194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4:36 (UTC)

(:)回应:又开始出没了呀,依然很刻意的针对本人的各项编辑作攻击.....。此项编辑是以文心路模式进行重定向,编辑时我已经在上面说明过原由。如果觉得有疑虑,可以请求管理员进行合并编辑历史即可。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4:46 (UTC)
(:)回应:你能解释什么是“很刻意的针对本人编辑作攻击吗?”这句话吗?任何人发现有问题或疑虑,都可以来这里发问以求协助,我才不明白你为何认为我是针对你,倒认为你太敏感了,换成别人有做这种事,我也会如此问,你要如此联想,那就要问你自己是不是有做什么亏心事?--36.232.220.194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4:53 (UTC)
上面只是闹鬼有阵阴风吹过,请福克大叔与其他用户不需理会。--泅水大象讦谯☎ 2013年9月29日 (日) 10:45 (UTC)
既然如此,那么我就回退这笔编辑了。--36.232.210.112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15:21 (UTC)
回退了,却也不会帮忙挂上合并条目模板,还要别人事后补上,真是令人无言呀。泅水大象:我当然知道闹鬼,不过该处理的烂摊子还是要弄一下 福克大叔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15:34 (UTC)
收到!我在Wikipedia:合并请求提出理由,请求将台中生活圈特三号道路合并。--36.232.210.112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16:12 (UTC)

绿卡指的就是美国永久居民卡 ,所以我定向了。。。——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08:17 (UTC)

已经作出大规模修改,原页面被移动至永久居留证。--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9日 (日) 11:13 (UTC)
其他国家的永久居留证都叫绿卡?不是吧,只有美国的永久居民卡(证)才被称为绿卡。。所以绿卡应该是定向到美国永久居民卡——Maibu12345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13:25 (UTC)
(►)重定向美国永久居民卡,因为想到绿卡肯定会想到美国的,而不会是别的国家的,别的国家的不叫绿卡吧。--脳内補完。◕‿◕。讨论 2013年9月29日 (日) 13:54 (UTC)
囧rz...,打错字了。--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29日 (日) 22:29 (UTC)

问:世界之最列表被弄坏了

世界之最列表#人类之最

看来似乎有人为了加入一笔“数量最多俯卧撑的人-[庞国科]-[中国大陆]-[一次连续1分钟35秒196次俯卧撑双手掌]-[2013年视频资料]”(这种莫名奇妙没有来源的纪录根本不该加入的),而注册为Special:用户贡献/庞国科,他的这种不会编辑却硬要编辑、几乎可以说是破坏的行为被修正后,又登出以IP账号继续搞他的“庞国科”,搞到后来把条目弄坏了,他自己不知道怎么救,就摆在那里不管了。实在很想告诉他:条目并不是你的WP:沙盒

有人能帮忙复原吗? --克劳 2013年9月30日 (一) 12:55 (UTC)

已修复,直接翻历史纪录回退就好。--全无尊严先生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3:10 (UTC)

维基百科如此伟大--全无尊严先生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3:20 (UTC)
我知道直接翻历史纪录回退ㄚ但是我的权限不足以致此,“庞国科”君反反复复改太多次了。因存在冲突的中间编辑,本编辑不能撤销。克劳 2013年9月30日 (一) 13:37 (UTC)
请搞清楚H:回退与撤销编辑的区别。--William915与我讨论2013年9月30日 (一) 15:17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