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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讨论:Pehsnu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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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Pehsnuter!欢迎加入维基百科!

感谢您对维基百科的兴趣与贡献,希望您会喜欢这里。除了欢迎辞外,也请您了解以下重要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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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您能享受编写人类共有之自由百科的快乐,成为一名维基百科人。我是欢迎您的维基百科人: --王者之王 Chaplin () 13:17 2007年2月28日 (UTC)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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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莅临维基百科。阁下最近或许无意中移除了维基百科的条目内容。当阁下认为需要移除条目内容时,请妥善利用编辑摘要说明理由。而当阁下移除一些或会引起争议的内容前,请先至条目讨论页开展讨论。目前被阁下移去之内容已获回复,请于继续编辑前参与欢迎页面以了解更多关于贡献维基百科的事宜。如阁下仍需进行测试,请使用沙盒。敬请合作。--Altt311 (留言) 2009年9月3日 (四) 06:43 (UTC)[回复]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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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若继续进行立场性编辑,则立刻提报封禁。--Changnick留言2013年7月24日 (三) 16:03 (UTC)[回复]

此用户并未被封禁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请问为何禁言我?我编辑是为了导正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并不是什么破坏用户!请您注意!

并恢复我的用户权利!

--Pehsnuter留言2016年6月10日 (五) 15:37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管理员已对此封禁决定作出复检,并有以下结论:
经核查封禁纪录后,发现阁下未有被封禁。如确实或仍未能够编辑维基百科,请连同封禁资料一并再次提交申请,以便核查及提供协助。谢谢。
  未见封禁
  处理人:--Kuailong 2016年6月10日 (五) 20:46 (UTC)[回复]

请注意:中立的观点,您的编辑行为不应附带强烈个人情感。--Kuailong 2016年6月10日 (五) 20:47 (UTC)[回复]

不要再用傀儡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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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注意到123.192.165.212跟你一样的行为模式,喜欢台湾改成中国台湾、日治改为日据、常加自己的心得,如[1][2]等。在洪素珠事件你又以123.192.165.212破坏,我发现后就用半保护与先禁封你的IP来引蛇出洞(之前抓User:Abc root的一例[3][4])。

而当IP被封的你忍不住说:“请问为何禁言我?”[5],又与123.192.165.212、126.84.117.173破坏相同[6][7][8]。我就非常肯定是你了。--Outlookxp留言2016年6月12日 (日) 01:31 (UTC)[回复]

这账号与IP就是代表我本人,谁跟你魁儡?如果不需要登入就可以修改,那当然就不用登入~这不是很理所当然吗?所以你根本不需要所谓"引诱"我出来,自作聪明! 不正确的网络内容本来就应该导正,我根本没有要躲藏。所以说你拿"魁儡"用户来禁言我是错的!希望你恢复我的权利!--Pehsnuter留言)016年6月13日 (一) 20:47‎ (UTC)

拒绝。当你说“不正确的网络内容本来就应该导正”,代表你根本不认为你历来的行为有错。这阵子请多读方针。你近乎纯破坏用户再下去,再下去就是无限期。如不满意判决,欢迎申诉找其他管理员。--Outlookxp留言2016年6月13日 (一) 13:27 (UTC)[回复]

本来就没有错,而这"没有错"的客观事实并不会因为您无理地封禁就有任何改变。您将正确的网络用词改动定义为"破坏",代表若非有个人特定预设立场就是无知,再说把我定义成魁儡用户来封禁我,与事实也不符,综合以上两点,我说您"无理"还是客气了!您辜负了管理员这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