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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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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惟2004年4月26日的第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解释了《基本法》第四十五条,间接否定了2007年普选特首的可能”?没有相应的引文,而我看那次释法,看不出“简介否定”的意思。 108.215.23.172留言2017年7月5日 (三) 21:49 (UTC)Ben[回复]

任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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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现时曾荫权究竟是第二任还是第三任似乎很模糊。个人赞成第n任的接任人应称为第n+1任,否则同一任有两个人,很古怪。--水水 05:52 2006年4月18日 (UTC)

总统与行政长官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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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统是国家元首,行政长官是地方首长,地位怎么会相同? Thljcl (留言) 2008年3月27日 (四) 05:4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