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3年中华民国大总统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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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3年中华民国大总统选举为中华民国北洋政府举行的第3任大总统选举,也是中华民国行宪前最后一次的大总统选举。结果由曹锟以480票当选大总统,并于10月10日就职。在选举中曹锟为了确保当上大总统,通过各种方式向长期欠薪的旧国会议员提供贿赂并为媒体所曝光,因此选举结果受到各方质疑,史称曹锟贿选。
背景
[编辑]1922年4月,直奉战争结束,北洋政府处于直系军阀控制之下,曹锟亲信主张立刻驱逐徐世昌,直接让曹当总统。而吴佩孚则主张采纳旧国会众议院议长吴景濂,参议院议长王家襄、前绥远将军张绍曾等人建议,恢复旧国会,先让黎元洪复位,以“法统重光”统一全国之后,再通过国会“选举”曹锟为大总统。一来可以合法取消徐世昌的总统法律地位,二来可以使北方恢复1917年以前的合法局面,三来可以中止西南地方的护法局面,因此对及其盟友发出一系列通电,要求徐世昌辞去北京总统职务、孙中山辞去广州的非常大总统职务,并提出在黎元洪领导下“恢复法统”。[1]
1922年6月2日,徐世昌[注 1]后被迫离职,6月11日黎元洪复职。黎元洪入京后,撤销1917年“解散国会命令”,第1届国会在8月1日在北京复会。
吴佩孚将其心腹安排为内阁要员,1922年9月19日王宠惠内阁成立。这使曹锟亲信深为不满,直系逐分化为洛阳派和保定派。11月以曹锐为首的保定派制造罗文干案,进行倒阁活动。按照法统,1923年10月举行第3任大总统选举。
曹锟亲信等待不及,为了早日进行总统“大选”,1923年6月6日,北京举行国务会议,内政总长高凌霨指责黎元洪对内阁职责干预过多,交通总长吴毓麟、司法总长程克、财政总长张英华赞同内阁总辞,高凌霨将事先拟好的辞呈电搞请阁员签名后,导致内阁总辞职。6月8日,曹派雇用流氓并纠集所谓的“公民代表团”请愿,围困总统住宅,军警索饷、罢岗、罢哨,甚至割断电话线、破坏水源,逼迫黎元洪下台。6月13日黎元洪带印出京,宣布欲在天津继续行使总统职权,但被保定派的直隶省长王承斌围困在天津车站,被逼交出总统印信。[2][3]
为抗议上述非法行为,许多议员相继离京。6月27日浙江督军卢永祥通电赞成迁地制宪,号召议员南下上海。剩下的议员不够法定人数,无法提前进行总统选举,于是众议院议长吴景濂、高凌霨、吴毓麟、王毓芝等,使用威逼利诱、收买等手段,拉拢议员回京。9月12日,第一次选举会召开,由于人数不足而流产。9月13日津保派在甘石桥114号俱乐部举行秘密会议,直系方面曾“疏通异党”,并邀集“三十六政团”,讨论投票议员付给票价方法。程序上,经两旬期间之切实协商,确定为5000元,由国会会议科以支票形式签发。大多数主张在出席大选会的上午付款,国会议员收到票款后即麇集在一处,午后同乘汽车径赴国会投票。
在10月1日起,以补发欠薪名义,由众议院会议科所发,每位参与选举议员五千元支票一张。[4][5]
摄阁[注 2]于10月4日公布,开宪法会议。而吴景濂以总统选举会名义,通告10月5日开会选举大总统。
选举情况
[编辑]1923年10月5日,大总统选举于象坊桥众议院会场举行。开会时间原定10时,到齐时已经11点52分,吴景濂宣布开会,报告签到人数计参议员152人,众议员441人,共593人,超过法定人数。参议院议长王家襄刚刚辞职,由众议院议长吴景濂一人主持,吴下令开会,并说明投票方法。
下午2时正式投票,至4时完毕,当众点票,投票总数590票。曹锟得480票,得票超过法定3/4人次,当选为中华民国第3任大总统。
其余得票人有:孙文33票,唐继尧20票,岑春煊8票,段祺瑞7票,吴佩孚5票,王家襄、陈炯明、陆荣廷各2票,吴景濂、陈三立、张绍曾、张作霖、陈遐龄、唐绍仪、汪兆铭、王士珍、谷钟秀、谭延闿、卢永祥、李烈钧、高锡、符鼐升、姚桐豫、胡景翼、欧阳武、严修各得1票。“废票”12张,内有孙美瑶1票,“五千元”1票,“三立斋”3票。[5]
之后,有些议员想选举副总统,但曹锟怕对己不利,声称政府不愿在未统一前选举副总统,造成副总统一直悬缺。
得票情形
[编辑]候选人 | 派系 | 得票 | 当选 |
---|---|---|---|
票数 | |||
曹锟 | 直系 | 480 | |
孙文 | 中国国民党 | 33 | |
唐继尧 | 滇系 | 20 | |
岑春煊 | 中国国民党 | 8 | |
段祺瑞 | 皖系 | 7 | |
吴佩孚 | 直系 | 5 | |
王家襄 | 进步党 | 2 | |
陈炯明 | 中国国民党 | 2 | |
陆荣廷 | 旧桂系 | 2 | |
吴景濂 | 中国国民党 | 1 | |
陈三立 | 无党籍 | 1 | |
张绍曾 | 北洋系 | 1 | |
张作霖 | 奉系 | 1 | |
陈遐龄 | 川系 | 1 | |
唐绍仪 | 中国国民党 | 1 | |
汪兆铭 | 中国国民党 | 1 | |
王士珍 | 北洋系 | 1 | |
谷钟秀 | 政学系 | 1 | |
谭延闿 | 中国国民党 | 1 | |
卢永祥 | 皖系 | 1 | |
李烈钧 | 中国国民党 | 1 | |
高锡 | 无党籍 | 1 | |
符鼐升 | 无党籍 | 1 | |
姚桐豫 | 无党籍 | 1 | |
胡景翼 | 无党籍 | 1 | |
欧阳武 | 无党籍 | 1 | |
严修 | 无党籍 | 1 | |
废票 | 12 |
后续争议
[编辑]在这次选举中,曹锟利用贿选手段取得总统职位,也引起各方的不满,当时南方广州军政府的大元帅孙中山下令讨伐曹锟和通缉选曹的议员。[6]而传媒把收曹锟银票的议员称作猪仔。
所谓“贿选”是指曹锟以补足议员欠薪的名义发放每人五千元。然而民国初年议员薪水长期拖欠也确有其事,当时情况是每位议员每三个月才能领一次一个月薪水的7成,但即便有欠薪也应是以政府的名义补足,而曹锟确用“私人”的名义帮政府补足议员欠薪,确实很难说没有贿选的事实。
1923年10月3日,浙江省籍众议员邵瑞彭,将所取得的五千元支票拍成正、反两面照片,向京师地方检察厅告发,请求实行侦查起诉,并通电各省,申诉事情经过。
1924年北京政变,段祺瑞上台担任临时执政后,司法总长章士钊签署逮捕受贿议员令,令检察机关搜集证据。检察官奉命至相关银行检查账簿,共搜得支票收据480张。包括大有银行5000元支票存联40张,金额20万,出票人为洁记;直隶省银行5000元支票存联180张,金额90万,出票人为承先堂。1924年12月6日,临时执政府以命令形式公布,对于受贿议员,亦通过“依法惩处”的内阁决议。虽然法院开具收押收贿议员的传票,最终则无一人遭到逮捕。[7]
注释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費正清:《剑桥中华民国史》--宪政理想的衰落,1922—1928年. [2014-1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9-01).
- ^ 二○五、黎元洪被迫下台. [2014-1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 ^ 曹錕賄選. [2014-1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 ^ 楊天宏:曹錕“賄選”控告的法律證據研究--二、關於開具5000元支票“賄選”的問題. [2014-1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1-29).
- ^ 5.0 5.1 丁中江. 二○七、曹錕賄選. 《北洋軍閥史話》.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7).
- ^ 中国国民党为曹锟贿选窃位宣言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国父全集,第二册,pp.123,1989年
- ^ 杨天宏:曹锟“贿选”控告的法律证据研究--三、关于检方态度及控方与“贿选”的关系. [2014-11-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