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应华
外观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初授浙江山阴县知县,平反疑狱,调余姚县,擒海寇数十人。擢工部主事,以魏忠贤方用事,乞病归。甲申间闻变,不食卒[2]。
引用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余姚县志》
- 《江西通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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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董羽宸 |
明朝余姚县知县 1616年-万历年间 |
继任: 谭昌应 |
前任: 邹复宣 |
明朝上虞县知县 万历年间-天启年间 |
继任: 范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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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初授浙江山阴县知县,平反疑狱,调余姚县,擒海寇数十人。擢工部主事,以魏忠贤方用事,乞病归。甲申间闻变,不食卒[2]。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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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董羽宸 |
明朝余姚县知县 1616年-万历年间 |
继任: 谭昌应 |
前任: 邹复宣 |
明朝上虞县知县 万历年间-天启年间 |
继任: 范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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