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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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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赖太祖努尔哈赤庭院内之闲散女人,目前身份尚不明确,一说为努尔哈赤之庶妃(嫔御、妾),而另一说则为内廷服役之妇差[1]:152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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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并不清楚法赖是在何时、以何方式进入清太祖努尔哈赤的庭院,成为闲散女人。“闲散女人”满文写作“sula hehe”,有学者以康熙朝的满文档案对应来看,认为闲散女人有可能只是内廷服役之妇差,但尚未有定论[1]:152。同时,亦有学者参考几个康熙朝案例,认为闲散妇人是与家主有性关系的女性家奴,其地位无法用汉人社会中“妾” 或“婢”的概念来笼统概括,例如司法官员在处理财产继承问题时,倾向将闲散妇人与死者之妻并列作为家庭成员,使她们名义上成为被赡养的对象,不把她们当作奴仆分给财产继承人,并倾向认为家主死后被其亲属强制再婚的闲散妇人所生的家主儿子仍有继承权[2]

根据初修本《太祖武皇帝实录》的记载,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九月,大臣杨古里生擒孟格布禄。之后,努尔哈赤本想把自己的女儿莽古济指配给孟格布禄为妻,让他返回哈达国,不料“孟革卜卤私通嫔御”,又与刚盖通谋欲篡位。事泄之后,努尔哈赤“将孟革卜卤、刚盖与通奸女具伏诛”[3]。这段文字在《满洲实录》中被略作改动,例如“孟革卜卤私通嫔御”一句在汉文本中被写为“蒙格布禄淫恶不法”,而在满文本中则被写为“menggebulu beile taidzu sure beile hūwai dergi sula hehe de latufi”[4],直译为“蒙格布禄贝勒与太祖聪睿贝勒庭院内闲散女人通奸”[1]:152。民国时期,甚至有民间说法指努尔哈赤“阴纵其妾与通”,即是指努尔哈赤暗地里放任他的妾侍与孟格布禄私通[5]

另外,一些明代民间史料亦记载了孟格布禄私通努尔哈赤妾室之事,并提及此妾名为“法赖”、“法赖”,例如明代归安人茅瑞征所著的《东夷考略》称万历二十八年四月,努尔哈赤捏造孟格布禄与其妾法赖通奸之事,并射杀之[6],而明代东筦人陈建所著的《皇明从信录》则称努尔哈赤“寻证猛酋(孟格布禄)奸妾法赖,射杀之”[7]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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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王冕森. 《清代后妃雜識》. 中国·上海市: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22-09. ISBN 9787552038200 (简体中文). 
  2. ^ 王天驰. 清初“閒散婦人”考 清史研究 (3): 149–156. 2023-05. 
  3. ^ 初修本《太祖武皇帝实录》,见于潘喆、孙方明、李鸿彬编:《清入关前史料选辑》(第一辑),第321页。
  4. ^ 《满洲实录》卷3,《清实录》第1册第115-116页。
  5. ^ 颐甦民编辑:《满夷猾夏始末记》,第81页,新中华图书馆出版,1912年。
  6. ^ 茅瑞征《东夷考略》,哈佛燕京图书馆藏。
  7. ^ 陈建《皇明从信录》,哈佛燕京图书馆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