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春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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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1999年2月1日—2008年1月31日 |
选区 | 山地原住民选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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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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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947-07-05) 1947年7月5日(77岁) 中华民国台湾省[台中县]]南投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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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 中华民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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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 | 亲民党(2000年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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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政党 | 中国国民党(-200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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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中主任
- 后备军人辅导中心主任
- 师管区发展委员
- 中国青年反共救国团乡团委员会常务委员
- 中国青年反共救国团县指导委员
- 南投县政府仁爱乡(第九届)乡长
- 南投县政府仁爱乡(第十届)乡长
- 台湾省议会(第九届)议员
- 台湾省议会(第十届)议员
- 台湾省议会中国国民党党团副书记长
- 亲民党那鲁湾党部主任委员
(2000年-)
- 财团法人安居文教基金会董事长
- 台湾两岸少数民族经济文化发展协会理事长
- 立法院亲民党党团干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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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德(1947年7月5日—),台湾赛德克族德克达雅群,曾代表中国国民党及亲民党任职台湾省议员及第四至六届中华民国立法委员。从政期间曾涉贿选,后遭判刑。其妻黄仁凤是山东人。其助理陈品仁被查获涉及中共间谍案。[1]因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对有投票权人交付贿赂罪,经台湾高等法院花莲分院及中华民国最高法院判决确定,处以有期徒刑四年六月,褫夺公权六年,中央选举委员会依法及“各级选举委员会核处政党连坐受罚事件裁罚基准”裁罚推荐的政党亲民党一百四十万元罚锾。[2]
- 2002年7月30日,再度率领台湾少数民族文化交流团一行58人前往海南岛参访4日[4][5]。
- 2002年11月21日,三度率团赴海南省参加台湾少数民族海南黎族省亲活动,一行共90人[6]。
- 2003年6月25日至29日,接受海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招待,率团赴海南省参加“琼台少数民族发展研讨会”,一行20余人[7]。
- 2003年8月3日,以台湾少数民族参访团团长头衔,率领75位台湾人抵达海南省保亭县参访,同行的还有中国国民党立委廖国栋[8]。8月7日,结束海南行程,撘飞机前往北京。当天下午会见了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陈云林[9]。8月8日,会见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随后前往长城、故宫等古迹游玩,并参观奥运村 [10][11]。
- 2005年5月26日,以亲民党立委身份参加中国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费用全由大陆官方支付[13]。
- 2005年9月3日至9日,接受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招待,参加“2005蜀文化之旅”,畅游九寨沟风景区,同行的还有亲民党立委黄义交、中国国民党资深党团助理郭宇平等共73人[14]。
- 2008年2月1日,南投地检署依违反选罢法起诉林春德,求处有期徒刑五年及并科罚金五百万元[15]。
- 2008年2月25日,花莲地检署依违反选罢法起诉林春德,求处有期徒刑七年及并科罚金五百万元[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