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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鸿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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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鸿森
二垒手
出生: (1978-03-23) 1978年3月23日46岁)
台湾台北市
打击: 投球:
首秀
2002年9月7日,代表兄弟象队
生涯成绩
(2009年10月25日止)
打击率0.238
本垒打3
打点95
球队
生涯成就与获奖纪录

朱鸿森(1978年3月23日),绰号“朱老”、“小丑”,前台湾棒球选手,曾效力于中华职棒兄弟象,守备位置为二垒手

朱鸿森在2002年季中选秀被卫冕军兄弟象于第一轮网罗。该年9月7日兄弟象对兴农牛大幅领先的赛事为朱鸿森之中职处女秀,8局下半彭政闵敲安上一垒后被换下,由他担任代跑。2002~2004年,由于兄弟象内野人才济济,朱鸿森先发机会不多,更常以代打或代跑的身份上场。不过在2004年球季结束后的中韩职棒友谊对抗赛第二战(三星狮12:7兄弟象)朱鸿森在7局下半扛出一发令三星狮球员与啦啦队都无比震惊的2分炮。

2005年,朱鸿森整个例行赛并未实现季前许下的开轰愿望,不过该季安打与上垒能力大幅成长,象队教练团更在赛季末期开始将他排在第一棒并让他尝试大胆盗垒。该年朱鸿森与统一狮阳森都跑出25次盗垒成功,但以较差的成功率错过了盗垒王奖项。

2006年,朱鸿森在4月15日兄弟象对中信鲸之战扛出中职生涯第一发本垒打,突破平手僵局的左外野2分炮。

2007~2009年,朱鸿森持续以稳定的防守、安打和上垒能力站稳兄弟象先发攻守位置,但此时表现却是大好大坏,攻守两端多次优异表现的同时,却也偶有令人不解的低级失误,成为球迷茶余饭后的笑料谈资,其中又以2008年5月4日兄弟象对La New熊12局下半的“再见没有本垒打”,以及2009年台湾大赛第七战“助跑打击”最为经典。由于涉入2009年中华职棒假球事件遭检调单位约谈,坦承收受金钱打假球,遭兄弟象开除与联盟永不录用。而在承认打假球前,朱鸿森还在自己的部落格针对假球案发表“象魂不灭”文章[1]

朱鸿森离开球场后摆摊卖过衣服、跳山地舞打零工维生,也曾在夜市卖过美食,2011年12月由于辱骂员警,被判妨碍公务起诉,也一并撤销假球案缓起诉,隔年假球案部分被判6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2]

胞弟朱鸿沅也曾于2008年参与中华职棒选秀,但落选。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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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棒生涯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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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球队 出赛 打数 安打 本垒打 打点 盗垒 四死 三振 垒打数 双杀打 打击率 上垒率 长打率 OPS
2002年 兄弟象 5 7 3 0 3 0 1 2 3 0 0.429 0.444 0.429 0.873
2003年 兄弟象 28 58 9 0 3 3 5 6 9 2 0.155 0.215 0.155 0.370
2004年 兄弟象 45 91 22 0 9 6 3 23 27 2 0.242 0.263 0.297 0.560
2005年 兄弟象 92 343 77 0 27 25 49 36 91 4 0.224 0.286 0.265 0.551
2006年 兄弟象 75 201 46 2 8 1 19 30 60 5 0.229 0.295 0.299 0.594
2007年 兄弟象 46 82 15 0 6 0 4 17 18 2 0.183 0.218 0.220 0.438
2008年 兄弟象 75 188 52 1 20 11 15 28 62 6 0.277 0.327 0.330 0.657
2009年 兄弟象 86 245 65 0 19 14 16 37 77 9 0.265 0.307 0.314 0.621
合计 8年 452 1215 289 3 95 60 94 192 347 30 0.238 0.290 0.286 0.576

特殊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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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3年8月18日与彭政欣郑汉礼吴声武等人于国道一号嘉义段涉入斗殴事件,双方稍后已和解[3]
  • 2008年5月4日于天母棒球场出战La new熊,于延长赛12局下半击出左外野深远安打,因以为是本垒打而未积极跑垒,被触杀于二垒,后来该场比赛两队以2:2握手言和。赛后兄弟象以“没有运动精神”为由处以五千元罚款,这也是后来“再见没有本垒打”哏的由来,2016年4月15日,社会民主党发言人苗博雅还以此事评论罗莹雪的“九局下半”说法及在肯亚案的表现[4]
  • 2008年由于该球季各队二垒手出赛数不足,导致二垒手金手套奖于该季可能从缺,最后获得中华职棒联盟强行提名,投票时才以同额竞选并勉强超过基本分数拿到该奖项
  • 2009年10月25日于台南棒球场面对统一7-ELEVEn狮队的台湾大赛第七战时,因要求暂停过久,裁判并无准许,而导致比赛进行中造成反应不及,慌忙下冲回打击区打击造成内野小飞球出局,因此对裁判判决不满而撞击裁判遭驱逐出场,此为“助跑打击”事件,事后被罚禁赛三场,罚金六万元[5]。但数日后由于承认打假球,禁赛再也无法执行,“助跑打击”意外成为职业生涯的告别作
  • 2009年10月30日缴回犯罪所得五万元[6],和冲撞主审的罚金六万相抵,朱鸿森还倒亏一万,被网友亏为“自费打假球”[7]
  • 因其场上表现多次搞笑而与阳森被纬来体育台棒球节目棒球的故事并列为“头痛搞笑咖”。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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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部落格寫下《兄弟不滅》!象隊朱鴻森堅信球團與隊友. [2016-04-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16). 
  2. ^ 撤假球案緩起訴 朱鴻森判囚6月. [2016-04-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19). 
  3. ^ 兄弟象圍毆競飆司機. [2016-04-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0-06). 
  4. ^ 羅瑩雪卸任前大爆走 苗博雅想起朱鴻森…. [2016-04-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1). 
  5. ^ 衝撞主審 朱鴻森禁賽罰6萬. [2016-04-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3). 
  6. ^ 假球案》王勁力吳保賢朱鴻森認罪 繳回假球案犯罪所得. [2016-04-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8). 
  7. ^ 【恶趣味】典藏--朱鸿森!野球与脑残交织的谐星人生 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存档日期2016-05-04.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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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阳森
中华职棒金手套奖二垒手
2008年
继任:
从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