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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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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瑃(1624年—17世纪),伯珩山西泽州阳城县[1]明朝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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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瑃自小聪明过人,读书过目不忘,崇祯十五年(1642年)中举人[2],次年(1643年)联捷进士,年仅二十岁。

明亡仕清,顺治初,授原武县知县,升任御史,巡按四川,巡盐淮扬,廉洁自爱,提出引盐弊处,晋大理寺。历顺天府府丞、大理寺少卿、工部右侍郎,并以兵部侍郎、都察院副都御史巡抚陕西,整顿法纪、谢绝馈赠,令官员闻风畏惧。不久因事降福建督粮道,卒于任内[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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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同治《阳城县志·卷十·人物上》:张瑃,字伯珩。资颖异绝人,读书一过不忘,自为童子至捷南宫仅五年,皆一试即得。其成进士为明崇祯癸未科,年始二十耳。(顺治)初授原武知县,擢御史出按四川,已而巡鹾淮扬,洁己自矢清剔,引盐之弊,晋大理丞。历顺天府丞、大理少卿、工部右侍郎,以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陕西,饬法纪、绝苞苴,官吏望风畏慑。未几左降福建督粮道,以疾卒于官。
  2. ^ 同治《阳城县志·卷八·选举》:崇祯壬午科(举人)……张瑃 见进士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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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阳城县志》·卷八·选举
  • 同治《阳城县志》·卷十·人物上
官衔
前任:
李愈华
明朝知县
清朝原武县知县
顺治年间-1648年
继任:
萧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