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庄为台湾日治时期1920年至1945年间存在之行政区,辖属高雄州凤山郡。今高雄市大树区。1934年时约有人口15,344人。[1]
大树地区在清代属小竹上里、观音内里,在1897年5月隶属于凤山县凤山辨务署。1898年2月5日,凤山县公告划设区,小竹上里分为“砖仔磘区、竹仔藔区、井仔脚区”,观音内里分为“檨仔脚区、三脚藔区、溪埔区”[2]。1898年6月28日,凤山县被并入台南县。1900年11月15日,砖仔磘区改为中庄区,竹仔藔区及部分檨仔脚区并入竹仔藔区,三脚藔区、溪埔区及部分檨仔脚区合并为姑婆藔区[3]。1901年11月11日,台湾的行政区划改为二十厅,小竹下里隶属于凤山厅。1904年4月15日,凤山厅实施街庄整并。此时的划分如下:[4][5]
1909年10月25日,台湾的行政区划改为十二厅,凤山厅因此废止,被并入台南厅,隶属台南厅“凤山支厅”。1913年8月,小坪顶区更名为九曲堂区,区长役场亦自大树脚庄迁至九曲堂庄[7]。1920年7月,区长役场再搬回大树脚庄[8]。1920年10月1日,原堡里乡澚之行政区废除,街庄社改为大字,“大树脚”改称“大树”,上述街庄合并为高雄州凤山郡大树庄,辖域内分为辖域内分为大树、溪埔、姑婆寮、檨子脚、小坪顶、九曲堂、无水寮等7个大字[9]。
大树庄行政区划变迁一览
1900年[3]
|
1920年
|
现在
|
堡里
|
区
|
街庄社
|
街庄
|
大字
|
乡镇
|
小竹上里
|
小坪顶区
|
乌瓦磘庄、大树脚庄、大坪顶庄
|
大树庄
|
大树
|
大树区
|
井仔脚庄、小坪顶庄、龙目井庄、大坵园庄
|
小坪顶
|
竹仔藔庄、公馆庄、湖底庄、九曲堂庄、瓦厝庄
|
九曲堂
|
内埔庄、埤仔尾庄、无水藔庄
|
无水寮
|
观音内里
|
姑婆藔区
|
溪埔庄、田藔仔庄、渡船头庄、岭口庄、二邦坑庄、公馆庄、统岭坑庄、猪母乳坑庄、生仙坑庄、埔仔厝庄、园内庄、蔴竹园庄、兴化廍庄
|
溪埔
|
姑婆藔庄、洲仔庄、圣妈坑庄、竹围仔庄、三脚厝庄、竹脚厝庄、楼仔庄、龙眼宅庄、石壁藔庄
|
姑婆寮
|
山猪堀庄、兴化藔庄、檨仔脚庄、大庄
|
檨子脚
|
- 小坪顶区长
- 九曲堂区长
- 姑婆藔区长
- 大树庄长
- 郑坤五:1920~1923年
- 阿利颖太郎:1924年
- 陈开怡:1925~1926年
- 吴清叠:1927~1933年
- 黄荣贤:1934~1940年
- 三本松源作:1941~1945年(原任九曲堂邮便局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