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念慈(?—1911年),字晋芝,湖北省锺祥县人。清朝官员。
早年由廪生选教谕,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任福建永安县知县。武昌起义后,福建响应,土匪倚山险聚众。刘念慈率众剿匪,后重伤被俘,土匪勒索财物。刘念慈写绝书,绝食而亡[1]。
- ^ 民国·赵尔巽等,《清史稿》(卷496):“刘念慈,字晋芝,湖北锺祥人。由廪生选教谕,俸满,以知县发福建,补永安。福州既乱,土匪倚山险,聚众数百人,念慈募勇督剿。匪负嵎抵抗,勇被枪死,念慈亦重伤,为匪拥去,索银币取赎。念慈即间遣人持绝命书归,且曰:“慎毋来赎,以增羞贻累!”卒绝粒不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