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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弘一大師1896年攝於天津.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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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檔案 (2,289 × 3,036 像素,檔案大小:1.95 MB,MIME 類型:image/jpeg


摘要

描述
中文(臺灣):弘一大師1896年攝於天津
日期
來源 弘一大師影集
作者 未知Unknown author
授權許可
(重用此檔案)
Public domain
本攝影作品日本屬於公有領域,因為其版權根據日本1899年著作權法第二十三條以及1970年著作權法附則第二條已過時。有關攝影作品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之一:
  1. 其發表於1957年1月1日之前;
  2. 其拍攝於1947年1月1日之前。
此作品美國也屬於公有領域,因為其在日本的版權已於1970年過時,且未受到烏拉圭回合協議法案版權回溯條款的影響。
Notes
Notes
致上傳者:請提供來源及出版日期
  • 如果攝影作品在日本發表後30日內也在美國發表的話,其可能受版權保護。如果版權並未在美國過時,那麼該文件將被刪除。請參見共享資源:赫特圖表
  • 此模板不應用於藝術作品的忠實攝影重製品。根據舊著作權法第23條,其版權保護將始終與藝術作品保持一致。請參見共享資源:何時可以使用PD-Art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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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 domain
本圖像現時因在中國著作權保護條款過期而處於公有領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管轄區為中國大陸,不包括香港澳門)的著作權法,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作品,職務作品及所有視聽作品,首次發表50年後或自創作之日起50年未發表,進入公有領域;著作權保護期於2021年6月1日前屆滿的自然人攝影作品,屬於公有領域;其他自然人作品,則在作者死亡後50年後進入公有領域。
根據中華民國(目前司法管轄區為地區)的著作權法,所有攝影作品,以及所有著作權持有者為法人的作品,在首次發表50年後,或者從創作之日起50年未發表,即進入公有領域。其他適用作品則在作者死亡後50年進入公有領域。

本作品在美國屬於公有領域,是因為其發表日期早於1929年1月1日。


致上傳者:請提供該圖像的首次發表時間及其作者或著作權持有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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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大師1896年攝於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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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弘一 繁體中文 (已轉換拼寫)

創作作者 Chinese (Hong Kong) (已轉換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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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字串 繁體中文 (已轉換拼寫):​林未釋
維基媒體使用者名稱 繁體中文 (已轉換拼寫):​林未釋

著作權狀態 繁體中文 (已轉換拼寫)

有著作權 繁體中文 (已轉換拼寫)

共享創意署名-相同方式共享4.0國際 Chinese (Hong Kong) (已轉換拼寫)

檔案來源 Chinese (Taiwan) (已轉換拼寫)

上傳者的原創作品 繁體中文 (已轉換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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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2021年1月13日 (三) 15:32於 2021年1月13日 (三) 15:32 版本的縮圖2,289 × 3,036(1.95 MB)林未釋Uploaded own work with UploadWiz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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