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文选 |
---|
大明南京户科给事中 |
籍贯 | 直隶宁国府宣城县 |
---|
字号 | 字巽之,号叠阳 |
---|
出生 | 壬子年十月初三日
|
---|
逝世 | 卒年不详
|
---|
配偶 | 娶陈氏,继娶凌氏 |
---|
亲属 | (子)颜心圣 |
---|
|
|
颜文选(1552年—?),字巽之,号叠阳,直隶宁国府宣城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万历十年(1582年)壬午科应天乡试八十八名,万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会试四十八名,登三甲第七十七名。大理寺观政,授湖广江夏县知县。[1][2]万历四十年(1612年)正月十五元宵夜,颜文选家有酬神赛戏,有泾县童生张载通在看戏后被殴伤致死,传闻是颜家的家丁所为。宁国府学的众多童生听闻张氏被殴致死,群情激愤,带头包围颜宅,又有无赖跟进颜家劫掠财物。事后提学御史熊廷弼将此案呈报,主张将闹事的童生禁考,不许获得生员的资格。万历皇帝同意。[3]擢南京户科给事中,在谏垣十一月,上疏达十三次,其请建国储疏尤激切。会推邹元标府丞久不下,疏力请,上怒其结党营私,市恩外谪。居家期间,颜氏曾为唐骆宾王《骆丞集》作注。卒后赠光禄少卿。
曾祖颜敔;祖父颜注;父颜棠。母孟氏。慈侍下。兄文英、文宠,俱庠生。[4]。
万历十年(1582年)壬午科应天乡试榜 |
---|
| 中式举人 135名 | |
---|
| |
|
万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殿试金榜 |
---|
| 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
| 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67名 | |
---|
| 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81名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