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李乙廷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陳鑾英

李乙廷台湾政治人物,中国国民党籍,2008年贿选当选立法委员苗栗县选区),同年12月10日被判当选无效去职。2009年,其妻陈銮英参与补选但失利[1][2]

经历

[编辑]
  • 后龙镇公所秘书
  • 后龙镇公所民政课长
  • 后龙镇公所农业课长
  • 后龙镇公所建设课长
  • 台湾土地开发信托公司科长
  • 台湾土地开发信托公司襄理
  • 台湾土地开发信托公司副理
  • 苗栗县农会总干事
  • 中华民国农训协会理事长
  • 苗栗县桌球委员会主任委员
  • 第七届立法委员(2008年2月1日-2008年12月10日)
  • 苗栗肉品市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7月20-)
  • 三湾乡代理乡长(2022年4月22-2022年12月25日)

第七届立委选举贿选疑案

[编辑]
  • 2008年1月23日,苗栗地检署将李乙廷依违反选罢法起诉并求刑两年以上、并科罚金新台币200万元。原因是李乙廷从2007年6月至10月,共同协议由赖意晴、林玉华等人,趁选区内民间团体举办活动时,捐助现金或牛奶、啤酒,再由李本人或助选人员请求投票支持,涉嫌贿选[3][4]
  • 2月13日,苗栗地检署表示,李乙廷利用该选区内团体举办活动,假借捐助现金或用品等方式贿选,涉嫌违反选罢法,因此对李提起当选无效之诉。李乙廷回应,他对捐赠一事毫无所悉,经他查证,有些捐助者是他的友人或不认识的支持者,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好心帮他助选[5][6][7]
  • 12月10日,二审判决结果出炉,李乙廷当选无效确定[8]

参考资料

[编辑]

第七届立法委员任期出席纪录

[编辑]
  • 2008年2/1-3/26院会应出席15次,委员会应出席19次,总计34次,缺席18次。
  • 2008年4/1-4/30院会应出席4次,委员会应出席15次,总计19次,缺席0次。

资料来源:公民监督国会联盟监督国会周报第五、十五期。www.ccw.org.tw

相关条目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