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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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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荐
大明户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等处
籍贯湖广永州府祁阳县
字号字君庸,号楚石
出生嘉靖二十四年七月十五日
逝世崇祯五年
配偶元配周氏
亲属(子)陈朝鼒
出身
  • 隆庆元年丁卯科举人
  • 隆庆五年辛未科同进士出身

陈荐(1545年—1632年),字君庸,号楚石,湖广永州府祁阳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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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广乡试第三名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中式辛未科会试第十二名,三甲第十八名进士[1][2]。初授松江府推官,万历四年(1576年)考选,授试御史,补监察御史,九年巡按应天,十年巡按陕西,时三秦荒旱,荐清赎锾,得四万馀金,疏请蠲赈,全活者甚众。十二年二月升河南副使,十五年七月升江西左参政、分守南昌道,历四川按察使、山西布政使,二十年十一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云南。二十三年六月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条陈七议:一禁官军改差、一议营基营房、一议改造战船、一议请给关防、一议选任捕职、一议核实功迹、一议江海要区,得旨如议行。二十六年十二月改任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协理院事,三十年陈情乞归。三十六年八月起升刑部右侍郎,屡疏乞休未允,自陈乞南,遂于三十七年八月改任南京刑部侍郎。四十年任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等处都御史,加户部右侍郎,四十三年因与道臣邓云霄相讦,屡疏引病乞归,前后得旨慰留者数次,其年十月三年满考,升为户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如旧。四十五年三月为给事中徐绍吉等纠拾,令致仕。

天启元年七月起复任南京刑部尚书,二年二月改南京户部尚书,九月改任南京吏部尚书,未任而乞休。卒年八十馀。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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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古今衷辨》百馀卷。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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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陈志荣;祖父陈宪;父陈良能,字汝懿,号德泉。母雷氏。具庆下。兄素、典、举。弟选[3]

女陈氏,曾三聘妻,年十六归三聘,三聘卒,恸绝复苏,服除之明日,竟经旬不食,从容内寝而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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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五年辛未科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