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遥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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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少时即有文名。顺治十一年(1654年)甲午科举人,顺治十六年(1659年)己亥科徐元文榜进士。签分彭泽县知县。当时劳役繁多,李遥于任内行均平之法。吴三桂的藩下人员贩卖私盐路过彭泽,被李遥逮获,吴三桂出面干预,最后以鞭打一百结案。[1]改当阳县知县,任内减免军用煤税。不久称病告归。著有《学庸说注》、《易经注疏》、《春秋三传钞》。[2]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王士俊,《河南通志》卷五十八“人物二 归德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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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时即有文名。顺治十一年(1654年)甲午科举人,顺治十六年(1659年)己亥科徐元文榜进士。签分彭泽县知县。当时劳役繁多,李遥于任内行均平之法。吴三桂的藩下人员贩卖私盐路过彭泽,被李遥逮获,吴三桂出面干预,最后以鞭打一百结案。[1]改当阳县知县,任内减免军用煤税。不久称病告归。著有《学庸说注》、《易经注疏》、《春秋三传钞》。[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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