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
外观
(重定向自招租)
租赁[注 1],又名出租、租借等,在合同或法律上,是一种商业交易行为。租户付款金钱,称作租金(承租人依照租约条款或租赁协议所支付给出租人的费用[1]),获得指定物件的有限期使用权,而该物件的物权仍然由物主所有。
租赁的划分
[编辑]按照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租赁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
按照会计处理上的划分,可分为三种:
经济租
[编辑]意指足以负担维修和营运某物的租金费用。此外,这笔租金费用还能够为所有人的投资带来合理的利润。[2]
租赁契约
[编辑]租赁契约(或称租赁)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将物(标的物)交由他方使用、收益,他方给付租金的一种有名契约。租赁必为有偿,若双方并未约定租金,仅约定一方将物交由他方无偿使用者即非租赁,而系借贷契约。
租赁契约的标的物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
注解
[编辑]相关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艺术与建筑索引典—租金[永久失效链接]于2011年4月11日查阅
- ^ 艺术与建筑索引典—经济租[永久失效链接]于2011年4月11日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