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总督府林业试验所
台湾总督府林业试验所(林业试验所)为台湾日治时期的林业试验研究机构,位于台北植物园内,成立于1939年4月,前身为1911年设立的殖产局林业试验场,负责植物调查、植物利用、造林等研究试验,下辖多处支所和试验地;为农业部林业试验所前身。日治时期管理林务和林业开发的单位则是台湾总督府营林所。
沿革
[编辑]日治时期
[编辑]殖产局林业试验场
[编辑]为了设置树木的苗圃,台湾总督府民政局殖产部于1895年12月选定了台北市小南门外的陆军用地作为地点,于1896年1月6日设立了附属“苗圃”,是为官营最初的官营苗圃,其面积最初仅十坪,到了隔月已扩张了约百坪的面积,种植日本内地产的山、扁柏、赤松、黑松等,以及国外的相思树属树和台湾本地的相思树、柳、楝、榕树等树种。至1897年3月,苗圃面积扩张至快九千坪,并陆续将树木移植至各官厅和官舍。苗圃的北侧即为台北卫戍病院,由于卫戍病院扩张所需,1899年3月,苗圃迁到了农事试验场位于大龙峒的第一农场(1,200坪)和圆山的第三农场(1,800坪)。但因新苗圃的范围狭隘,难以移植所有的树木,于是有些移植至台湾神社和物产陈列所(后改为高等女学校)[1]。
1900年10月,在小南门外龙匣口庄(台北植物园现址)购地辟建“台北苗圃”,从事育苗和苗木栽培试验[2]。台北苗圃之后陆续扩张并设立其他苗圃,如恒春热带植物殖育场(1902年),嘉义埤子头的“嘉义护谟树苗圃”(1918年),以及在嘉义山仔顶(1909年)、中埔庄沄水溪(1911年)、莲华池药用植物栽培试验地(1918年)设立试验地。由于台湾的林业研究机构无统一的专责机关,于是台湾总督府在1911年4月,将台北苗圃改制为“殖产局附属林业试验场”,负责台湾林业经营及森林资源之调查研究工作,为台湾近代林学实验的起源;将恒春的殖育场改为恒春支场,嘉义埤子头、山仔顶和沄水溪的苗圃和试验地改为嘉义支场[3]。另外,林业试验场用地的东侧部分由台北武德会和总督府博物馆附属动物园使用[1]。
中央研究所林业部
[编辑]1921年8月,台湾的各研究试验机构合并为台湾总督府中央研究所,林业试验场于是改为中央研究所林业部,下辖恒春林业试验支所和嘉义林业试验支所,并将林业部所在的苗圃改名为“台北植物园”。1931年,配合支所内部业务调整,嘉义支所改为中埔林业试验支所[4]。林业部执掌有用树木相关试验调查、木材利用、造林、森林保护相关试验研究、种苗改良和育成。林业部下除中埔和恒春林业试验支所,尚有莲华池试验地、嘉义试验地(位嘉义市山仔顶和埤子头)和台东药用植物试验地(1933年设立)。
台湾总督府林业试验所
[编辑]1939年,中央研究所下的各部独立,林业部于是成为台湾总督府林业试验所。林业试验所下最初设有“殖育科”、“施业科”、“利用科”和庶务课,殖育科负责树木育成、森林气象和土壤相关的研究调查与试验;施业科负责森林施业、保护相关事业;利用科负责研究林产物利用、分析和鉴定。1942年11月,利用科拆分为“木材科”、“林产科”和、“木浆科”;木材科负责木竹材的利用、检定和鉴定相关的研究调查与试验;林产科负责林产物利用、增殖、分析与鉴定相关的研究调查与试验;木浆科负责木竹材和其他木质纤维木浆化利用的研究调查与试验[5]。1943年6月,林业试验所下的五科改为“部”,并增设南方调查室,负责与热带林业相关的试验、研究和调查,以及相关资料搜集整理[6]。
本所/支所 | 位置 | 附属试验地 | 执掌 | 现况 |
---|---|---|---|---|
林业试验所 | 台北州台北市南门町 | 无 | 殖育部、施业部、木材部、林产部、木浆部、南方调查室 | 农业部林业试验所 |
中埔支所 | 台南州嘉义郡中埔庄竹头崎 | 负责有用树木造林,与森林更新相关的研究 | 林业试验所嘉义研究中心 | |
恒春支所 | 高雄州恒春郡恒春街鹅銮鼻 |
|
负责热带树木搜集、繁殖与种苗育成 | 林业试验所恒春研究中心 |
莲华池支所 | 台中州新高郡鱼池庄莲华池、五城 | 无 | 负责森林施业和保护相关研究 | 林业试验所莲华池研究中心 |
マリブル(麻里雾)支所 | 台东厅台东郡太麻里庄麻里雾社 | 无 | 负责药用树木造林,主要进行金鸡纳树试验 | 林业试验所太麻里研究中心 |
战后
[编辑]1945年10月,台湾省行政长官供述派林渭访接收台湾总督府林业试验所,同年11月1日,台湾省林业试验所成立,直隶于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除了南方调查室被废除,其他组织仍维持日治时期的制度[8]。
历任首长
[编辑]任次 | 肖像 | 姓名 (生–卒) |
在任时间 | 备注 | |
---|---|---|---|---|---|
1 | 关文彦 (1885–) |
1939年4月28日 | 1943年10月26日 | ||
2 | 上野忠贞 (1890–) |
1943年10月26日 | 1945年10月25日 |
其他
[编辑]1941年6月,莲华池试验地内的六个地点被指定为台湾史迹名胜天然纪念物“台湾原始观音座莲及菱形奴草自生地”[9]。
相关条目
[编辑]- 台湾总督府中央研究所
- 新竹州立林业试验所
- 台南州立耕地防风林试验场
- 高雄州立林业试验场
参考资料
[编辑]- ^ 1.0 1.1 林业试验场. 臺灣總督府殖產局附屬林業試驗場要覽. 1914-03-23.
- ^ 农委会林业试验所. 大事紀. [2020-03-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7-29).
- ^ 吴明勇. 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民政部殖產局 附屬林業試驗場之建立—以人事結構及研究事業為中心. 台湾学研究. 2008-12.
- ^ 邓书麟、傅昭宪. 承襲百年之歷史~ 探究中埔研究中心的興革與蛻變. 林业研究专讯. 2016.
- ^ 5.0 5.1 林业试验所. 臺灣總督府林業試驗所要覽. 1942-12-05.
- ^ 台湾总督府. 臺灣總督府林業試驗所及同支所事務分掌規程中改正. 府报. 1943-06-08.
- ^ 台湾总督府殖产局. 臺灣林業統計. 1943-04-02.
- ^ 吴明勇. 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中央研究所林業部之研究(1921-1939):以研究事業及其系譜為中心. 国立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系.
- ^ 台湾总督府. 史蹟及天然紀念物竝ニ管理者指定. 府报. 1941-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