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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郡 (东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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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郡东汉隋朝的郡。在今甘肃省境。

东汉中平五年(188年),分汉阳郡豲道县置南安郡[1],领豲道县(治今甘肃省陇西县东南)、新兴县(析豲道县置,治今甘肃省武山县西)、中陶县(析豲道县置,治今甘肃省武山县西北鸳鸯镇)3县[2],辖域为今甘肃省陇西县东部和定西市安定区、武山县一带。建安十九年(214年)废南安郡,并入陇西郡[3]

三国曹魏时复置南安郡,属凉州,仍治豲道县。西晋初属秦州太康三年(282年)废秦州,改隶雍州。太康七年(286年)秦州复置(治上邽,即今天水),南安郡属之。东晋大兴四年(321年),南安郡属前凉河州(治枹罕),前秦因之。后赵时南安郡属秦州,后秦西秦因之。西秦时南安郡移治今甘肃省陇西县东。北魏太和十年(486年),南安郡改名南安阳郡,治桓道县(今甘肃省陇西县东南),领桓道、新兴(辖域为今陇西、漳、武山3县部分地域)2县;北周复名南安郡。隋朝开皇三年(583年)实行州辖县制,废郡。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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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秦州记》曰:“中平五年,分置南安郡。” 《续汉志 卷二十三 郡国五》刘昭注。
  2. ^ 周振鹤《东汉政区地理》,页146。
  3. ^ 建安十九年,省安东(钱大昕《二十二史考异》谓“安东”为“南安”之讹)、永阳郡。 《魏志 卷一 武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