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初级会计职称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初级会计师

初级会计职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初级会计职称,可被聘任为助理会计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一年一次。[1]截至2015年底,累计有373.8万人取得初级会计资格。[2]

考试科目

[编辑]
  • 初级会计实务,时长2小时
  • 经济法基础,时长1.5小时

管理条例

[编辑]

合格标准

[编辑]

参加初级会计考试并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条件为每科分数60分及以上。[3]

报名条件

[编辑]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其中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4]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指南. [2016-06-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16). 
  2. ^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2016-07-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14). 
  3. ^ 初级会计职称报考指南. 正保会计网校. [2024-0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05) (中文). 
  4. ^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_初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正保会计网校. www.chinaacc.com. [2024-0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