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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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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出生医学证明》样式

出生医学证明是一种由当地政府发出以证明一个婴儿出生的证明文件。出生医学证明通常包括以下资料:

目前全球大部分国家都会为出生婴儿进行纪录,而出生医学证明通常由当地政府的人口登记部门发生。

在部分国家,在达到申请身份证的最低年龄之前,出生医学证明会是该婴儿或儿童的唯一的身份证明文件。

各地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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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苏联时期的出生医学证明
  • 中国大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96年1月1日开始使用《出生医学证明》,2005年7月1日启用新版。2014年和2019年分别启用了第五版和第六版。现在使用的是自2023年4月1日起启用的第七版《出生医学证明》。[1]在1996年之前,由于出生信息管理不严,只有手写的“出生纸”,信息多有缺失。[2]
  • 香港香港出生登记证明书
  • 澳门:出生简报、出生登记之叙述证明、出生纪录证明书
  • 台湾:出生证明书
  • 东南亚:报生纸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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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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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服务司. [2012-11-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4-06). 
  2. ^ 多数人没见过自己出生证 出生证遗失影响出国签证-中新网. www.chinanews.com.cn. [2024-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