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保理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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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条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11年4月23日) |
保理全称为保付代理,又称承购应收账款、托收保付、应收账款保理、新加坡译为“客账融资”或音译为“发达令”,在香港译为“销售保管服务”,台湾译为“应收账款管理服务”“应收账款承购业务”“账务代理”,中国大陆曾译为“客账受让”“代理融通”“应收账款权益售”“销售包理”“包理”“保付代理”等,指企业将应收账款按一定折扣卖给第三方(保理机构),获得相应的融资款,以利于现金的尽快取得。
保理的一般特点:
- 债务人如果拒付货款或不按期付款等,保理组织要承担全部风险。
- 保理组织承担资信调查、托收、催收账款,甚至代办会计处理手续。出卖应收债权的多为中小企业,往往需要委托保理组织提供上述服务。
- 预支货款。出卖债权后,立即收到现款,得到资金融通。
保理的分类:
- 有追索权保理与无追索权保理。 即发生债务违约后,保理组织是否有权向原债权人追索。典型的保理为无追索权。
- 单保理和双保理:前者一般仅有进口保理商,出口商即向进口商所在国的保理商提出申请,签订保付代理协议;后者同时具有进口保理商与出口保理商。
- 完全保理和不完全保理:是否提供贸易融资、买方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信用风险担保等全部服务
- 融资保理与到期保理:后者是承担完全的信用风险但是不提供预付款融资,直到债务到期日才支付发票金额的保理。
- 公开型保理和隐蔽型保理:是否应将债权转让给保理商的事实通知债务人。俗称明保理和暗保理
- 银行保理和商业保理(由非银行保理商开展的保理业务)
- 国内保理和国际保理。保理作为比较新的国际贸易结算手段,有十多年的历史。
- 正向保理和反向保理:保理商向卖方预支应收货款为正向保理;保理商为买方垫付应付货款为反向保理。
现存经营应收账款保理平台
[编辑]在国外,Marketinginvoice、fundthrough等公司经营保付代理服务,主要提供予中小企业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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