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立法委员选举
![]() | 此条目需要更新。 (2013年12月31日) |
此条目不符合维基百科的质量标准,需要完全重写。 |
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由公民以普通选举原则、平等选举原则、直接选举原则、无记名投票原则选举产生。选制为单一选区两票制并立制。现任之第九届立法委员于2016年2月1日宣誓就职,任期届满日为2020年元月底二月初。第十届立法委员随之将于2020年2月1日上任[1]。
根据2005年公告的《中华民国宪法》第七次增修条文选举,自2008年选出的第七届立法委员起,席次总数为113席,任期4年,选制则采用单一选区两票制[2]。依照《宪法增修条文》,立法委员应于每届任满之前三个月内选举出新一届委员[3]。宪法中所规定的各种选举,除了立法委员有期限规定,其他选举并无此种三个月的规定。立法委员虽然是中央层级职务,不过和地方民选职务同样适用《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反之,虽然一样是中央层级的立法委员选举与总统选举,两者适用的是不同法律;立法委员适用《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而总统适用《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
历来各届立法委员的就任几乎都是2月1日。由于解散国会的可能性,一年当中任何一天都是法律所容许的就任日;而之所以都在二月的原因,是由于法律明文规定了立法院会期为二月起,也规定了报到日为2月1日起。就任日虽然没有规定,但是也受到了会期开始日及报到日必定是2月1日的影响。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选举日期都在该年年底的十二月初。然而,第一届立法委员选举的选举日在该年的年初,也就是元月。
立法院一年有两个会期,分别是二月起与九月起,法律也明文规定了报到日分别是2月1日与9月1日[4]。因此,假如国会解散后新一届国会的选举日很接近九月的会期,那么就任日有可能脱离二月而受到另一个报到日的影响。总而言之,选举日受限于就任日,而选举日无论定于哪一天,任期都是固定的。只有被解散的那一届任期会比原本应有的缩短。任期四年与否,只受到就任日的影响,不受到选举日的影响。也就是说任期四年与否,只受到下一届立法院就任日在哪一天影响,除非就任日脱离二月,否则任期依然是四年。就任日没有规定,一年当中任何一天都可以是就任日,不过趋于与报到日同一日。
立法委员选举是每逢十年重新划分选举区。重新划分所需的人口数调查,以任期届满前两年两个月的户籍统计人口数为准。
如果第十届立法委员选举日订在前一年的年底,那么该次选举将会被称为2019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若订在后一年的年初(2020年元月),那么该次选举将会被称为2020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
现行选制(自2005年起)
根据现行的中华民国宪法,按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2005年的七次增修,自2008年选出的第7届立法委员起,选制改为单一选区两票制并立制,立法委员席次减半为113席,且任期为4年,无连任限制。
立法委员选区依各县市人口多寡改制,约20~30万选举人为一区,县市人口数50万以下单独一个选举区。
其中:
- 区域立法委员:73席,由单一选区直选产生(即一个选区仅选出一名立委),选举方式采相对多数制(即得票最多者当选,无需过半)。
- 原住民立法委员:6席,由“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2个复数选区选出,仍然采原先之复数选区单记不可让渡投票制,每个选区得票前三名者当选。
- 全国不分区及侨居国外国民立法委员:34席,由单一选区两票制中的政党得票比例按最大余额方法分配席次,政党得票率须达到5%方可获得不分区席次。各党当选名单中需有1/2妇女保障名额(假设在不分区中某政党当选17席,便需要有9席为女性不分区立委)。==变革==
立法院于2014月19日修法,将选举区之划分改为10年检讨一次。2007年进行首次选举区划分,于2017年检讨。
|
变革
票不等值争议
上述“县市人口数50万以下单独一个选举区”的规定,在实务中导致了金门县(在籍人口13万人)、澎湖县(在籍人口12万人)、连江县(即马祖,人口数约1万2千人)等土地及人口均极小的小县,仅因行政区域规划而各自拥有1席次。而台湾原住民共约54万人即拥有6席次,即约9万人1席。相较之,本岛的新竹县(人口数约54万人)亦仅有1席次。
因为金门、马祖、澎湖的选区中不到30万人就拥有3席次,原住民选区中约54万人就拥有6席次,新竹县54万人仅选1席,等于是每次选举人口比例远不相符的优势。在立法院总共仅有113席的情况下,此选区设计的优势构成了一个制度上的可观偏向,而所谓票票不等值的争议由之而起。[来源请求]
政党补助款
《动员戡乱时期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自1975年(民国64年) 05 月 14 日公布施行,其中历经解严及多次修法,2015年为因应各界希望调降政党票得票率门槛及参考西方及其他国家之制度皆较我国为低,于是立法三读通过《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第43条关于政党补助款项的政党票门槛,从原本的5%降为3.5%[5][6]。2017年11月10日,立法院通过《政党法》三读,将立委选举政党得票补助款门槛由现行得票3.5%方得分配得票补助款之限制下修为3%[7]。
席次分布
第二届(1993-1996)
1992年立委选举 |
---|
![]() |
1992年12月19日立法委员选举全部161席:
第三届(1996-1999)
1995年立委选举 |
---|
![]() |
第四届(1999-2002)
1998年立委选举 |
---|
![]() |
1998年12月5日立法委员选举全部225席议席:
第五届(2002-2005)
2001年立委选举 |
---|
![]() |
2001年12月1日立法委员选举全部225席议席:
第六届(2005-2008)
2004年立委选举 |
---|
![]() |
2004年12月11日立法委员选举全部225席议席:
民主进步党:89席(35.7%)
中国国民党:79席(32.8%)
亲民党:34席(13.9%)
台湾团结联盟:12席(7.8%)
无党团结联盟:6席(3.6%)
新党:1席(0.1%)
- 无党籍:4席(9.6%)
第七届(2008-2012)
2008年立委选举 |
---|
![]() |
2008年1月12日立法委员选举全部113席议席,立委任期由三年延至四年:
第八届(2012-2016)
2012年立委选举 |
---|
![]() |
2012年1月14日立法委员选举全部113席议席,自2012年2月1日起:
- 注:徐欣莹退出国民党成立民国党、李鸿钧退出国民党加入亲民党,总席次有改变。
第九届(2016-2020)
2016年立委选举 |
---|
![]() |
2016年1月16日立法委员选举全部113席议席,自2016年2月1日起:
立法委员名单
- 第9届中华民国立法委员名单
- 第8届中华民国立法委员名单
- 第7届中华民国立法委员名单
- 第6届中华民国立法委员名单
- 第5届中华民国立法委员名单
- 第4届中华民国立法委员名单
- 第3届中华民国立法委员名单
- 第2届中华民国立法委员名单
- 第1届中华民国立法委员名单
参考文献
- ^ 陈俊华. 綠委提案國會助理法制化 聘三親等須揭露. 中央社. 2017-11-25.
- ^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中华民国总统府官网
- ^ 修正及增订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总统令,中华民国94年6月10日,华总一义字第09400087551号。此令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四条第一项:“……于每届任满前三个月内,依左列规定选出之,……”《宪法》本文第六十五条亦有此规定。
- ^ 制定立法院职权行使法,总统令,中华民国八十八年一月二十五日,华总一义字第八八○○○一五六七○号。
- ^ 政党补助款,你了解多少?政党票对政党的意义何在? 议事锤 2016.3.13
- ^ 立院通过 政党补助款门槛降为3.5%,翁嫆琄,新头壳,2015-01-22。
- ^ 政党法三读/政党补助门槛 降为3%,自由时报,2017-11-11。
相关条目
外部链接
|